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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证券简称:伟星新材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本着节约成本、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1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3124.09万元,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3300万元。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长,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伟星股份副董事长,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冯济府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会主席、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执行董事,徐有智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总经理,以上6名董事属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截至2022合同签订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年2月28上年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金额或预类别价原则日已发生金额计金额金额
1接受市政工程施
按市场价格1000-798.11
工、绿化养护等
接受劳务委托电镀加工按市场价格80071.77640.19
伟星集接受广告、咨询等按市场价格24024.01287.62团及其服务
房屋租赁子公司出租或承租房屋按市场价格350-308.78
购销能源水电费结算按官方定价21031.33189.07零星销售公司产品
购销产品按市场价格70073.91900.32和采购关联人产品
合计3300201.023124.0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实际发披露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预计金生额占生额与日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类别金额额同类业预计金及索务比例额差异引
接受市政工程施工、
798.118.56%2021
绿化养护等年4接受劳务委托电镀加工640.19100.00%月17伟星集接受广告、咨询等服日巨287.624.06%团及其务潮资不超过
房屋租赁子公司出租或承租房屋308.78390013.70%
-19.90%讯网
(www
购销能源 水电费结算 189.07 2.42% .cni
零星销售公司产品 nfo.购销产品900.320.14%
和采购关联人产品 com.合计 3124.09 - cn)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不适用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为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578594.92万元,净资产为1454085.5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02575.99万
2元,净利润266028.07万元。
(2)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巾山东路。截至2021年12月
31日,总资产为26727.45万元,净资产为10996.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0424.11万元,净利润2610.64万元。
(3)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为79785.0428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93520.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3475.1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7083.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9926.43万元。
(4)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古城两水村。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1854.86万元,净资产为
3901.9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61.33万元,净利润1000.23万元。
(5)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168.84万元,净资产为1162.4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05.87万元,净利润43.67万元。
(6)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73.27万元,净资产为525.19万元;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9.68万元,净利润-170.61万元。
(7)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
人为施兆昌,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183.93万元,净资产为5676.7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487.38万元,净利润1195.72万元。
(8)上海视工坊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工坊”)成立于2013年10月,法定代表
人为陈标新,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及配件的销售等,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8.28万元,净资产为38.6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0.64万元,净利润37.39万元。
3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建设、伟星股份、伟星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视
工坊同为伟星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5、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4(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伟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
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伟
星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电镀装备和技术水平较高、产品优服务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
经营理念比较熟悉,咨询管理服务良好,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
公司可能会继续向视工坊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
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
5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
3300万元的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股份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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