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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聘任张晓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继梁先生、向源芳先生、王红军先生(兼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运乃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其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以上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马静田昆如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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