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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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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6-8 00:00:00 浏览:  5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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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4证券简称:博济医药公告编号:2022-061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又因为公司于
2022年6月2日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如下: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
数由58040份调整为81256份,行权价格由6.85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823260份调整
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股;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697000份调整为3775800份,行权价格由12.27元/股调整为8.75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2019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1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2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授
予对象中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
权合计0.5万份。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
4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70万份调整为269.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30万份。并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4月10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年4月1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8名激励
对象授予269.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首次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6、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
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99.5万份调整为389.35万份。其中,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9.5万份调整为350.35万份,行权价格由11.60元/股调整为8.91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30万份调整为39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19年12月10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8、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0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
象授予39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10、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4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80655份;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
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对首次授予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25095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0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涉及的41名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80655份。具体详见公司于3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12、2020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25095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13、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650份,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将由2687750份调整为2674100份。同时,又因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674100份调整为3476330份。其中,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84100份调整为2969330份,行权价格由8.91元/股调整为6.85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390000份调整为507000份,
行权价格由13.67元/股调整为10.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9月2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3650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15、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1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1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涉及的1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100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4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17、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3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229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首次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473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8、2021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以及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19、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523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21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21、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40652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
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获准行
5权的12168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2022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以及自主行权相
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3、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8040份调整为81256份,行权价格由6.85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6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10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4名激励对
象授予2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6、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243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8、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涉及的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8100份;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9、2021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11、2021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12、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82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2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14、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823260份调整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8《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2年4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2699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697000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6、2022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697000份调整为
3775800份,行权价格由12.27元/股调整为8.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
9(一)本次注销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000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
鉴于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因此,2019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58040*(1+0.4)=81256份;
2020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1823260*(1+0.4)=2552564份;
2022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2697000*(1+0.4)=3775800份。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
10法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因此,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为:P=(P0-V)÷(1+n)
2019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6.85-0.02)÷(1+0.4)=4.88元/股;
2020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3.41-0.02)÷(1+0.4)=9.56元/股;
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2.27-0.02)÷(1+0.4)=8.75元/股。
按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8040份调整为81256份,行权价格由6.85元/股调整为4.88元/股。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1823260份调整为2552564份,行权价格由13.41元/股调整为9.56元/股。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2697000份调
整为3775800份,行权价格由12.27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11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及调整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及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及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手续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12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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