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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证券简称:银禧科技公告编号:2022-5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银禧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6日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林登灿、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拟对胡恩赐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
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林登灿及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关于撤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前述股东撤回了临时提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撤回临时提案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谭文钊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共24名,代表股342191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18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336150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5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60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69%。本次参加会议的除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网络及现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170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3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206900股,弃权股数
275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371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8.5914%;
反对股数2069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6046%;弃权股数2751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80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2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弃权股数2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1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206900股,弃权股数
275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371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8.5914%;
反对股数2069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6046%;弃权股数2751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80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2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弃权股数275100股,占出席会
2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397200股,反对股数2069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0122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9.3954%;
反对股数2069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60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810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22%;反对股数2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4820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371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8.5914%;
反对股数48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397200股,反对股数2069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0122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9.3954%;
反对股数2069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604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810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22%;反对股数2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4820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7371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8.5914%;
反对股数48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谭文钊、林登灿、黄敬东、傅轶、张德清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0309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4820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61530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7.1025%;
反对股数48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2.897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403800股,反对股数2003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0188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47%;
反对股数2003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58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816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62%;反对股数200300股,占出席
4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相关事项的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3615071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403800股,反对股数2003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018871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9.4147%;
反对股数2003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58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816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62%;反对股数2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谭文钊、顾险峰、林登灿、黄敬东、郑桂华、傅轶、张德清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4412946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22100股,反对股数4820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96.7903%;
反对股数48200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3.209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参与表决权股份总数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1453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03%;反对股数4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9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银禧科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5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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