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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2]第 ZF17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出具的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关于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了认真检查,现就问询函中涉及
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问询函“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01亿元,同比增长1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33.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8亿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波动较大。你公司主要业务为橡胶 V 带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受上游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和下游需求放缓的影响,盈利空间受到压缩,你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成本合计占 V 带生产总成本的比例在40%-50%,且价格波动大。你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产品通过地区经销商销售给终端客户。
请你公司:
(1)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客户是否主要为个
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模式的定价机制等,以及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及其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业务往来年限、
销售金额、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期后退货情况;
(2)说明经销模式下你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铺货”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
公司回复:
(一)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客户是否主要为
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模式的定价机制等,以及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具体情况,
1包括客户名称及其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业务往来年限、
销售金额、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期后退货情况;
1、公司经销模式具体情况
(1)经销商选取标准
公司主要经销商客户基本为长期合作伙伴,经销商的选取通常参考经销商合作意愿、资金实力、商业信誉、销售能力、销售区域等方面对经销商资质进行综合评定。
(2)经销商类型
公司主要合作的经销商客户均为法人实体,不存在经销商客户主要为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的情形。
(3)定价机制
国内出厂价由公司统一制定,国际市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定价。公司每年对订货稳定、销售能力强、且当年订货意向额较高的经销商给予一定的商业折扣。
2、公司前五大经销客户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业务往来2021年度期后退货序号客户名称期后回款情况年限销售金额情况
21年年末应收已全
1 REXONGROUPLIMITED 12 年 6684.91 无期后退货
额回款
21年年末应收已全
2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年6371.80无期后退货
额回款
21年年末应收已全
3广东科搏工业用品有限公司16年2987.90无期后退货
额回款
21年年末应收余额
4长春龙成科技有限公司3年2855.00无期后退货
为零福建省利百代橡胶制品有限21年年末应收余额
56年2548.09无期后退货
公司为零
合计21447.70--
2(1)REXON GROUP LIMITED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REXON GROUP LIMITED
注册地址 Room 813A 8/F. Trade Square 681 Cheung Sha Wan Road Kowloon Hong Kong成立日期2009年5月注册资本 HKD10000
*股东构成
单位:港元、%序号股东名称出资资本占股比例
1 Song Keng Cheng 10000.00 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REXON GROUP LIMITED 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908F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村凤凰创新园法定代表人吴琼瑛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6日营业期限2016年12月16日至2066年12月14日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经营范围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
3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广告
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浙江贝恩吉工业品有限公司3333.33100.00
合计3333.33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乘网络”)系公司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琼瑛间接控制,吴琼瑛同时在集乘网络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3)广东科搏工业用品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东科搏工业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478299203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华南五金电器城内 D 区 5 路 51、53、55、57、59、61、注册地址
63、65、67、69、71、73号
法定代表人林高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3日营业期限2005年12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销售及网上销售:工业皮带,轴承,工业润滑油,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农业机械,叉车,起重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机械配件,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金属及金属矿,医疗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纺经营范围织品,服装,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电气安装,通用设备修理、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周美娟630.0063.00
2奚林鹏250.0025.00
3林高权90.009.00
4戴凌云30.003.00
合计10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广东科搏工业用品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长春龙成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长春龙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BNGY6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三小区凯撒花园二区1[幢]202号房法定代表人周月飞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7月31日营业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软件开发,技术设计、开发、咨询、转让,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办经营范围公用品、标准件、劳保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普通机械及配件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周月飞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长春龙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5)福建省利百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福建省利百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1UBK04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厦工业区4号楼法定代表人江素金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9月18日营业期限2015年9月18日至2065年9月17日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轴承及配件、五金制品、针纺经营范围织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汽车配件、仪器仪表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江素金500.0050.00
2潘俊林500.0050.00
合计10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福建省利百代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说明经销模式下你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铺货”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1、经销模式下公司经销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确认时点
公司经销模式的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其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如下:
6(1)内销收入确认:对于某一时点转让商品控制权的货物中国境内销售合同,收入于本公司将商品出库并移交客户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2)外销收入确认:对于某一时点转让商品控制权的货物中国境外销售合同,收入于商品发出并货物在装运港装船离港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2、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1)双箭股份
橡胶输送带等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国内客户备货性质的销售,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对国内客户工程项目的销售,公司将产品送达合同约定工程项目现场并由客户验收合格、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对国外客户的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取得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三维股份
输送带国内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对客户备货性质的销售,公司在货物送达对方并在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对客户工程项目的销售,公司在货物送达工程项目现场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V 带国内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公司 V 带销售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在货物送达对方后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各种贸易方
式的主要风险转移时点的规定确认。公司主要以 FOB、CIF 等形式出口,在装船后产品对应的风险和报酬即发生转移。公司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收入:*产品已报关出口,取得装箱单、报关单和提单;*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报告期,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符合行业惯例。
73、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前20大经销商的销售收入共42415.44万元,占当期经
销模式收入比例达42.93%。经对当期前20大经销商最终销售情况进行确认,截至回函日,共确认18家经销商的终端销售情况,公司对前述18家经销商客户的销售金额共39080.22万元,占前20大经销商收入比例为92.14%。
2021年度,上述18家经销商对外销售三力士产品销售金额合计43624.88万元,占当期三力士对其销售收入比例为111.63%。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向经销商“铺货”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4、公司经销商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
公司2021年度前20大经销商在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
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回函日是否全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额回款
1客户一经销商6684.912162.82是
2客户二经销商6371.802615.32是
3客户三经销商2987.90132.16是
4客户四经销商2855.00-是
5客户五经销商2548.09-是
6客户六经销商2283.0766.78是
7客户七经销商1904.10-是
8客户八经销商1686.33-是
9客户九经销商1596.8451.25是
10客户十经销商1522.60-是
11客户十一经销商1333.92-是
12客户十二经销商1333.06-是
13客户十三经销商1285.19-是
14客户十四经销商1229.388.68是
15客户十五经销商1224.06-是
16客户十六经销商1210.80-是
17客户十七经销商1208.81-是
18客户十八经销商1097.87-是
8截至回函日是否全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类型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额回款
19客户十九经销商1052.15379.40是
20客户二十经销商999.56-是
由上表可见,公司前20大经销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已经全部回款,总体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信用期内,期后截至回函日已经全部回款,公司不存在通过向经销商“铺货”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评价公司与经销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并
对关键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我们检查主要经销商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
认方法是否适当;
3、我们分析并核查公司主要经销商变化情况,以及与新增和异常经销商交
易的合理性及持续性,并检查期后退货情况;
4、我们通过选取样本对主要经销商的部分销售实施细节测试,检查销售收
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经销商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经销商收入
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函证主要经销商的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额,确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本
期收入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7、我们对经销商销售收入进行了月度波动分析和毛利率分析,并与同行业
进行了比较;
8、我们检查分析了主要经销商信用期合理性及应收账款余额合理性;
9、我们通过向经销商发放收入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了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
10、我们检查了经销商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9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政策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并符合行业惯例;
2、除已披露的关联方外,未发现主要经销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未发现公司经销商收入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未发现通过向经销商“铺货”
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二、关于问询函“3.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对“凤凰创新园”项目投入
1127.1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833.84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进度为75.88%。你公司在2020年对“凤凰创新园”项目投入2036.79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投入2.97亿元,项目进度为74.33%。
请你公司:
(2)说明本期支出款项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流向与项目无关领域,涉及
款项支出的交易对方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
公司回复:
(一)说明本期支出款项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流向与项目无关领域,涉
及款项支出的交易对方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本期支出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供应商名称本期支付金额款项性质
浙江元恒建设有限公司1007.00凤凰创新园场外工程款项
凤凰创新园展厅(含连廊)、消防水池土建、
浙江东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40.00科研楼、展厅、宿舍楼幕墙工程、科研楼室内装修等工程款项
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0厂区场地平整工程款项
10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172.28消防喷淋工程款项
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103.00厂房、科研楼中央空调款项
其他23家供应商(注)501.16工程款项
合计2923.43
注:其他23家供应商的本期支付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下。由上表可知,本期支出款项均用于凤凰创新园项目,不存在流向与项目无关领域。
2、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情况
(1)浙江元恒建设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元恒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92090322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埠头村法定代表人沈来园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年8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08-22至9999-09-09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经营范围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房屋拆迁服务;
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城乡市容管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沈来园5400.0090.00
2张茶珍600.0010.00
合计60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浙江元恒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2)浙江东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东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7721865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文化路8号法定代表人徐月玲注册资本30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7月4日
营业期限2005-07-04至9999-09-09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装修装饰工程、
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
经营范围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工程设计
与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以上均凭资质经营);自有工程机械设
备租赁;经销: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
*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王烈铨20482.0066.50
2张春江6776.0022.00
3袁国炎2156.007.00
4王栋1386.004.50
合计308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浙江东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1258622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州山法定代表人吴庆生
12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1996-06-21至9999-09-09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经销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房屋拆迁;普通货经营范围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吴庆生420.0070.00
2高永娟180.0030.00
合计60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吴庆生是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三力士实际控制人吴培生的堂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三)直接或者间接地
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四)本
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因此,吴庆生不属于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述四类关联自然人,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与有建筑资质的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工程建设款业经有资质的审价机构审定,其价格合理,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总公司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
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NQ50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港越路金城大厦住商楼1幢701室法定代表人王江生
注册资本 N/A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营业期限2016-10-20至9999-09-09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装
经营范围饰、装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总公司股东构成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朱建生未披露100.00
合计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6519976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七楼711、712号法定代表人吕金伟注册资本15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07-08-15至9999-09-09
销售:机电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暖通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
经营范围空调智能控制系统、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装潢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广告代理服务。
*股东构成
14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吕杏芬1084.7068.6519
2章新忠431.8027.3291
3李刚12.700.8038
4童正德12.700.8038
5吕金伟12.700.8038
6何华土12.700.8038
7王正浩12.700.8038
合计1580.00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浙江吉泰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综上,本期支出款项均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相关,不存在流向与项目无关领域的情形。涉及款项支出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评价公司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并对关键内
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我们获取了支付的工程款对应的合同,检查公司支付款项金额及付款方式与
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工程是否属于凤凰创新园项目;
3、我们对“凤凰创新园项目”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查看、盘点;
4、我们获取了“凤凰创新园项目”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月报,完工的工程量及工
程款报审经过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管理公司的确认;
5、我们检查了工程款的银行支付记录,查看收款方是否与合同交易方一致;
6、我们对主要工程施工方执行了函证程序;
7、我们获取了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检查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我们对凤凰创新园项目进行了单方造价分析。
15基于上述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存在重大异常。
2、未发现公司有关款项支出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的说明与我们了解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未发现公司存在资金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关于问询函“4.年报显示,本期你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基本无建设进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7月31日,本期未实现任何效益。
请你公司:
(2)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建设内容、后续建设和经营计划,提
供相关资产与负债明细,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是否已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建设内容、后续建设和经营计划,提供相关资产与负债明细,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是否已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
1、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建设内容、后续建设和经营计划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建设了自动化仓储配送中心46083平方米,并配套自动化仓储设备及相关辅料。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已投入资金主要建设了生产线中央控制中心。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分别已于2020年12月、2020年7月建设完成,2021年4月结项,相关厂房及设备已投入使用,将持续为公司智能化、数字化生产经营提供助力。公司后续将支付一些项目尾款,暂无项目扩建等计划。
2、主要资产与负债明细
(1)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资产明细
资产类型资产名称单位数量金额(万元)
固定资产凤凰创新园4#厂房平方米46083.005429.90
固定资产货架平方米18750.001910.45
固定资产叉车台45.00386.20
16固定资产 SLIM 叉车及充电桩 台 30.00 1080.42
固定资产低压抽屉式开关设备套3.00155.42
固定资产成套动力柜套30.00551.04
固定资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项1.00555.50
*主要负债明细
负债类型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
尚未支付的尾款浙江思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300.00
尚未支付的尾款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8.41
注:资产及负债金额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的为主要资产及负债。
(2)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
*主要资产明细
资产类型资产名称单位数量金额(万元)
固定资产生产线中央控制中心套1.003279.35
*主要负债明细
负债类型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
尚未支付的尾款嘉兴乐讯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180.00
注:资产及负债金额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的为主要资产及负债。
3、减值计提情况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形成的厂房供公司主业橡胶 V 带使用,单位造价合理。公司2021年实现收入100147.52万元,综合毛利率28.80%,净利润
11325.01万元,公司经营稳定,毛利率较高,盈利能力良好。同时,该部分资
产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公司房产处于增值状态,厂房未发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形成的配套设备及辅料均在正常使用,未发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形成的设备均在正常使用,未发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针对募集资金专户获取付款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明细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验;
2、我们对固定资产、存货执行了监盘程序,实地查看了上述厂房、设备、
17材料在期末的实际状态;
3、我们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了复核。
基于上述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全自动控制系统项目形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问询函“6.年报显示,本期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为5310.35万元,同比增加242.60%,主要系报告期内你公司增加银行借款。同时,本期你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2.5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9.93%。你公司2022年工作重点显示,要推进再融资进度,适时完成再融资工作。
请你公司:
(1)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利率水平、受限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资产负债率较低的情况下仍拟开展再融资项目的原因及必要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采取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答:
公司回复:
(一)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利率水平、受限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1、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利率水平、受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受限情况货币资金余额
嘉兴银行绍兴分行对公日日盈人民币不受限18402.87
瑞丰农村商业银行柯岩支行瑞丰银行乐盈宝人民币不受限17415.53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绍兴
协定存款人民币不受限17267.93支行
瑞丰银行柯桥营业部外币活期宝美元不受限15464.26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中支行协定存款人民币不受限6495.74
宁波银行柯桥支行存利盈美元不受限5891.15
交通银行中国轻纺城支行活期美元不受限5134.85
瑞丰农村商业银行阮社支行协定利率人民币不受限5078.17
18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受限情况货币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协定存款人民币不受限4042.00
宁波银行柯桥支行存利盈美元不受限3978.47
宁波银行柯桥支行存利盈美元不受限3761.66
中国农业银行柯桥支行定期存款美元不受限3187.85
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协定存款人民币不受限2307.81
兴业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户人民币不受限2220.00
嘉兴银行绍兴分行活期人民币不受限1809.68
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活期人民币不受限1662.29
宁波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活期人民币不受限1620.81
通惠期货有限公司存出投资款人民币不受限1321.36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支行活期人民币不受限435.21
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活期美元不受限365.26
交通银行中国轻纺城支行活期欧元不受限340.23
交通银行中国轻纺城支行活期欧元不受限273.85
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活期美元不受限247.69
中国工商银行天台支行活期人民币不受限157.85
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协定存款人民币不受限128.43
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活期欧元不受限123.23
中国建设银行柯桥支行活期人民币不受限119.72
其它不受限798.87
不受限货币资金小计120052.78
中国农业银行柯中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受限5000.00
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受限861.50
招商银行绍兴柯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受限499.00
未到期的定期存单利息受限414.01
其它受限44.22
受限货币资金小计6818.72
货币资金合计126871.50
注:公司主要账户利率在0.35%至4%之间。
2、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2021年度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情况如下:
2021年度平均余额(万元)
191月平均余额114586.03
2月平均余额115108.49
3月平均余额111334.36
4月平均余额108564.77
5月平均余额107023.43
6月平均余额104818.66
7月平均余额106425.70
8月平均余额108340.65
9月平均余额108587.97
10月平均余额110782.43
11月平均余额112452.43
12月平均余额119464.11
全年平均余额110624.09
公司2021年度利息收入合计2404.31万元,公司2021年度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110624.09万元,当期利息收入平均利率为2.17%。2021年度,公司货币资金利率主要包括活期利率、协定存款利率、通知存款利率、定期利率,公司主要账户利率在0.35%至4%之间,当期利息收入平均利率处于合理区间,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利率水平及受限情况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评价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并对关
键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我们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监盘;
3、我们亲自获取了银行对账单,并对大额银行存款发生额与账面记录进行
了双向核对;
4、我们对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受限情况等向银行进行了函证;
5、我们亲自获取了银行开立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账户进行了核对;
6、我们亲自获取了企业信用报告,检查了公司抵押担保情况及负债情况;
207、我们对大额银行存款账户执行压力测试,指定大额账户突击转账,测试
银行存款的流动性,检查银行存款的受限情况;
8、我们获取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并与账面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进行
了框算核对;
9、我们对公司当期主要存款类型的利息收入进行了框算复核。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我们未发现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币种、利率水平存在异常,我们未发现货币资金除上述披露外的其他受限情况,我们未发现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不匹配的情况。
五、关于问询函“7.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1.40%。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为
486.74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为1.03亿元,按欠款
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为6539.84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57.7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969.76万元,其中往来款期末余额为1596.51万元。
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账龄情
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发生时间、账龄、发生原因,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金额、比例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欠款方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并说明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有),确定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自查并说明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答:
公司回复:
21(一)以列表形式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账龄
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1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为486.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2应收账款账龄合同约定的付款
单位名称业务背景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期限
2014-2015期间为该欠款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公司包布带经销人、营业执照已吊销,持续经营洛阳锦顺商贸有限公司185.05185.05发货次月付款商,因经销商资金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计无链断链不再合作法收回
2005-2018年期间船期后30天付该欠款方为越南经销商客户,双
LOITHAI 100.53 1.52 99.01
为公司外销客户清方已停止合作,预计无法收回
2006-2018年期间
欠款方已停止经营,营业执照已为公司包布带经销
哈尔滨三力士商贸有限公司79.0079.00发货次月付款吊销,持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商,因经销商个人利变化,预计无法收回原因退出不再合作
欠款方为叙利亚客户,受到战争
2005-2014年期间预付15%,剩余
HAFEZ 47.34 0.84 9.89 36.61 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发生不利变为公司外销客户货到付款化,预计无法收回
2015-2019年期间公司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持续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6.5210.0516.47为公司汽车带主机开票后90天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预厂客户计无法收回
2013-2016年期间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3.2723.27为公司汽车带主机开票后6个月双方已停止合作,预计无法收回厂客户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14.031.040.9012.092016-2019年期间开票后6个月欠款方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持
23应收账款账龄合同约定的付款
单位名称业务背景预计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期限
公司为公司汽车带主机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厂客户预计无法收回
2012-2013年期间欠款方已停止经营,营业执照已
山东时风(集团)聊城农业装备
11.0011.00为公司农机带主机开票后90天吊销,持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
有限公司
厂客户利变化,预计无法收回
24(二)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明细,包括但不限
于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发生时间、账龄、发生原因,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金额、比例及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欠款方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并说明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
6539.84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7.75%,坏账准备余额为552.57万元,计
提比例为8.4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25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时间发生原因
余额1年以内1-2年2-3年主要经销商客户,2021年末应收账款浙江集乘网络科技
2615.322021年2615.32130.775.00%2021年末余额系公司2021年10-12月向其销售
有限公司
橡胶 V 带产品未收回部分
主要经销商客户,2021年末应收账款REXON GROUP
1956.552021年1956.5597.835.00%2021年末余额系公司2021年10-12月向其销售
LIMITED
橡胶 V 带产品未收回部分公司子公司浙江台州集远医疗科技有
杭州源健生物科技限公司主要客户,2021年末应收账款
1173.402021年1173.4058.675.00%2021年末
有限公司余额系2021年11-12月向其销售医疗器械产品未收回部分该客户2020年4月前为公司控股子公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2020、2021
506.802019-2020年8.26498.54250.9249.51%司,2019-2020年3月向其转让机器设
有限公司年末备未收回收部分
公司主要经销商客户,2021年末应收郑州三力士工业皮带
287.772021年287.7714.395.00%2021年末账款余额系公司2021年6-9月向其销
有限公司
售橡胶 V 带产品收回部分
合计6539.846033.048.26498.54552.578.45%
26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1年末单位名称期后回款金额回款比例欠款方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应收账款余额
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浙江集乘网络科技
2615.322615.32100%期间未发生款项无法及时收
有限公司回的情况
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合作REXON GROUP
1956.551956.55100%期间未发生款项无法及时收
LIMITED回的情况
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杭州源健生物科技
1173.401173.40100%期间未发生款项无法及时收
有限公司回的情况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欠款方经营情况正常,期后
506.80506.80100%
有限公司已全额回款
2021年10月之前按约定付款,后因该欠款方经营不善与公司沟通寻求新的合作方郑州三力士工业皮
287.77式。2022年公司与该欠款方
带有限公司
确定不再合作,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催收措施,预计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合计6539.846252.0796%
在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对客户背景、资信情况、合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对于客户给予信用政策,一般在货到票后30-90天,同时公司会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适当放宽信用政策,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前述应收账款欠款方在合作期间与公司维系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信用履约情况良好。
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中,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乘网络”)系公司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琼瑛间接控制,吴琼瑛同时在集乘网络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公司自查,除集乘网络外,其余应收账款欠款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72、关联方销售的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
应收账款欠款方集乘网络为公司主要经销商客户,最近三年向其销售橡胶 V带产品收入以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2019年末2020年度/2020年末2021年度/2021年末
销售收入1720.034148.826371.80
应收账款余额1626.651311.222615.32
截至 2021 年末其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其销售橡胶 V 带规模增大所致,自合作以来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合作期间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争议和纠纷事项。
公司对于国内市场实行统一报价,对经销商实行统一的定价政策,并根据经销商客户销售业绩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给予折扣。以集乘网络向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汽车包布带为例,公司向关联方集乘网络的销售单价与向无关联客户销售同类产品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1 年度包布带产品销售单价(元/AM) 是否为关联方
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72是
郑州三力士工业皮带有限公司2.61否
公司向关联方集乘网络销售橡胶 V 带产品单价与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
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三)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
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有),确定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自查并说明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
1、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969.76万元,其中款项性质属于往来款的期末余额为159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8单位:万元
计提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THE
DISTRIBUNEERING 2 至 3 年、3
976.88911.6393.32%65.25
GROUP LTD. 至 4 年(简称“TDG”)浙江匠心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366.922至3年366.92100.00%(简称“匠心智能”)杭州科卡诺机器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52.721年以内12.645.00%240.08(简称“科卡诺”)
合计1596.511291.1980.88%305.33经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形成、未能收回的原因和已经采取的催收措施具体如下:
单位形成原因已采取的催收措施未能收回的原因名称
2018 年 9 月,公司向 TDG 采购价值为 200.66 万
1、公司分别于2020年
美元的米其林牌工业配件,并按约向其累计支付
12月、2021年6月和
170.05万美元货款,公司将前述款项作为预付款
2021年8月向欠款方发
项进行列报,金额为人民币1161.81万元。
函,要求其返还相应款项。受疫情影响,受疫情以及自身经营情况不善的影响,截至2020
2、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 TDG 自身经营
年末 TDG 仅交付价值人民币 184.94 万元的货物,所处理与 TDG之间的合 情况发生重大不
TDG 后因其无法再履行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公司发同纠纷事宜,律师已就利变化,导致其函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此出具初步方案。公司无法向公司交货TDG 后续退回 10 万美元,该款项因暂未得到属地后续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或退款。
外汇管理局审批而未入账。公司将前述预付款项情况以及潜在的催收成
全部调整为其他应收款,除待审批而暂未入账的本综合考虑采取进一步款项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911.63万元,前述情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形持续至2021年末。
起诉讼或仲裁程序。
29单位
形成原因已采取的催收措施未能收回的原因名称
2022年3月,公司完成外管局审批手续,收回前
述暂存在银行的款项。
2019年1月,匠心智能承揽公司子公司智能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圆模硫
化全自动上下带装置设备及其配件的制作工作,
1、智能装备已经于2019
合同总价1500.00万元,智能装备按约定向匠心年8月对匠心智能提起智能支付预付款项450万元(含已交付和在制的经司法机关强制诉讼,同时申请查封、费用50万元)。执行,匠心智能冻结匠心智能名下财仍无法清偿全部产,并于2019年12月因双方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智能装备不再委托匠债务。2020年6获得了司法机关的终审
匠心心智能制作,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向其月,匠心智能被胜诉判决;
智能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预付款400万元,2019年列为失信被执行
2、经智能装备申请强制
末公司将前述预付款项尚未履行的400万元调整人,其持续经营执行,司法机关已经对至其他应收款列示。能力发生重大不匠心智能名下银行存款利变化,无法清进行扣划并于2020年7智能装备于2019年9月就前述合同纠纷向绍兴市偿债务。
月清偿对智能装备所负
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同年12月终审胜之33.08万元债务。
诉。截至2021年末,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智能装备实际受偿33.08万元,前述应收款项仍剩余366.92万元未获清偿,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6月,智能装备向科卡诺购买6台橡胶带
生产自动化专用机器人设备,合同总价280.80万元。截至2020年末,智能装备按约定向科卡诺支付预付款合计252.72万元。前述设备到货后,公经公司多次催讨,2022司因技术升级对其前述产品需求有变,无法继续年4月,科卡诺已经向相关款项已经收科卡诺履行合同。智能装备足额归还了款回
2021年初,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双方之间的采项计252.72万元,相关购合同,并约定将设备退回至科卡诺,科卡诺同款项已经收回。
意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
因此,公司将前述预付款项全部调整为其他应收款,截至2021年末科卡诺仍未退回相关款项。
经核查,匠心智能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子公司凤颐投资持有其20%的股权。
除此之外,前述其余欠款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02、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欠款方坏账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多次催收后无果,其经营状况因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无力偿还债务,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剩余款项。
TDG 93.32% 由于已退还的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金额65.25万元)需完
成外管局审批后入账,公司对其未退回的其它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自2020年6月起,匠心智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持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后,匠匠心智能100.00%
心智能仍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其
366.92万元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科卡诺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根据公司与其协商结果,剩余252.72万元其他应收款科卡诺5.00%项预计可收回,因此该部分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无显著差异,故公司将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划入账龄组合,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应计提比例为5%。
综上所述,公司对前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比例合理。
3、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六章“第一节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
“6.1.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节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6.1.8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31(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公司与前述欠款方的其他应收款均因公司基于主营业务而向该等欠款方采
购相关产品或设备,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预付款,该等预付款后续因采购合同解除而转为其他应收款,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商业合理性。
截至回函日,科卡诺已经足额向公司归还所欠款项,其他欠款方 TDG 和匠心智能因其持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无法向公司还款。公司已经对匠心智能提起了诉讼程序,并在取得了司法机关的胜诉判决的基础上对其申请了强制执行。同时公司亦已经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涉及 TDG 债权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后续将根据相关事宜的进展确定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催收措施。因此公司与前述欠款方的其他应收款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了解、评价公司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设计合理性,并对关键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我们检查应收余额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评价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我们检查其他应收往来款对应的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获取
往来款形成的相关资料;
4、我们通过选取样本对应收余额前五大客户的部分销售实施细节测试,检
查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
5、函证应收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额,确认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及本期收入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6、对其他应收往来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7、我们对应收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复核;
8、我们对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复核。
32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未发现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存在重大异常。
2、除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外,未发现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客户、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的欠款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往来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未发现公司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
特此说明!
33(本页无正文,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说明》之盖章页)
签字注册会计师:
俞伟英陈仕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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