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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的议案》;
公司与深圳市联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玺投资”)就终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书》,本次解除协议公司应支付联玺投资违约金人民币
1318万元。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
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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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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