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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5证券简称:二三四五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
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998号上海皇廷国际大酒店三楼水晶厅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鉴于目前上海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经慎重考虑,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基于上海市疫
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998号上海皇廷国际大酒店三楼水晶厅”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根据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同时设置线上接入会议的方式。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暨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线上接入会议的人员采用电子签名投票方式)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14:00—16:00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
室(根据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同时了设置线上接入会议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变更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暨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032)。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73379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
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
13.82740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为743405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291501%;(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9973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359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
8、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线上接入会议的人员采用电子签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769552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5170%;反对股数3508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53611%;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30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13193%;反对股数3508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38008%;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99%。
2、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769523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1472%;反对股数3536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57309%;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271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6.990872%;反对股数3536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60329%;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248799%。
3、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769552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5170%;反对股数3508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53611%;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30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13193%;反对股数3508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38008%;弃权股数31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99%。
4、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769551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5066%;反对股数3509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53728%;弃权股数31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120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299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12569%;反对股数3509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38710%;弃权股数31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21%。
5、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7699914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61946%;反对股数33860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37823%;弃权股数17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23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739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355899%;反对股数3386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42712%;弃权股数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1389%。6、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585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9398%;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31901%;弃权股数453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5870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333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38715%;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06966%;弃权股数453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354319%。
7、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74749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653284%;反对股数2571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3.325319%;弃权股数165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21397%。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02244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9.799152%;反对股数25717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0.071696%;弃权股数165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291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7664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32853%;反对股数3475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49448%;弃权股数1368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69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514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180292%;反对股数3475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12876%;弃权股数13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106831%。
9、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7541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31263%;反对股数3483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50379%;弃权股数141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8358%。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502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170693%;反对股数3483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718496%;弃权股数141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10812%。
10、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于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869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46159%;反对股数3372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36130%;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617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60603%;反对股数3372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32488%;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909%。
11、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田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828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40896%;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41392%;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576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28838%;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64253%;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106909%。12、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慧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902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50387%;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31901%;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650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86125%;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06966%;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909%。
13、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902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50387%;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31901%;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650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86125%;反对股数3340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06966%;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909%。
14、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郑中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828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40896%;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41392%;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576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28838%;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64253%;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106909%。15、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施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380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482891%;反对股数38622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9397%;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128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6.878717%;反对股数386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3.014373%;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909%。
16、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郭玉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769828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40896%;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41392%;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1771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576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228838%;反对股数3413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64253%;弃权股数13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909%。
17、表决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股数6782239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438779%;反对股数337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494674%;弃权股数4538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6654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124299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012491%;反对股数3373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633268%;弃权股数453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354241%。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数合计为91327546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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