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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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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独家 发表于 2022-6-10 00:00:00 浏览:  3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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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光科技
股票代码:3001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沅江市琼湖路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李跃先
住所/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审查,以及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权益变动能否顺利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和注册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8
第五节资金来源..............................................23
第六节后续计划..............................................24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7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9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3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4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41
一致行动人声明..............................................42
财务顾问声明...............................................4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44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8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亚光科技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阳鸟控指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股、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湖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股票太阳鸟控股以现金全额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
行的股票不超过147587719股(含本数)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对象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就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报告书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指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15号准则》指——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16号准则》指——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沅江市琼湖路法定代表人李跃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00707394023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新材料研发、生产;五金电器、服装销售;电子产品、船用设备、
通讯设备、文化用品、工艺礼品的批发、零售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及咨询服务(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经营范围
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港口普通货物装卸、
堆存、仓储(经营许可有限期至2022年5月1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9-2-4至2053-5-25控股股东李跃先通讯地址沅江市琼湖路
通讯方式0737-2606578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跃先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3021963********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
4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李跃先最近五年主要职业、职务情况如下:
担任职任职时是否存在产权单位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务间起止关系
电子产品、船用设备、通讯湖南太阳董事2019年沅江市琼湖是,持有设备、文化用品、工艺礼品鸟控股有长、总1月至
路79.97%的股权的批发、零售、以自有合法限公司经理今资金(资产)对外投资等。
长沙高新开
湖南太阳发区麓龙路执行董2011年以自有资产从事船舶产业、是,持有60%的鸟投资有199号麓谷事、总8月至游艇项目、旅游项目的投股权
限公司 商务中心 A 经理 今 资。
栋904室珠海横琴珠海市横琴
蓝本股权新区宝华路执行事2016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是,持有60%的投资合伙6号105室务合伙11月至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企业(有-24061(集中人今风险投资,证券投资。限合伙)办公区)珠海横琴珠海市横琴
凤巢股权新区宝华路执行事2016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是,持有40.7%投资合伙6号105室务合伙11月至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的股权企业(有-24070(集中人今风险投资,证券投资。限合伙)办公区)
制造、销售半导体器件及成是,直接持有套电路板、通讯器材(不含
2.64%的股权;
亚光科技湖南省沅江2003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半湖南太阳鸟控集团股份市游艇工业董事长6月至导体零配件;生产销售自产股有限公司持
有限公司园今的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及多
有其17.09%的
混材料的游艇、商务艇、特股权种船等。
湖南省益阳湖南海斐市沅江市琼执行董2016年是,持有企业管理湖街道办事事、总12月至企业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16.15%的股权
有限公司处琼湖西路经理今
18栋201
湖南景达长沙高新开2019年是,持有8.07%生物原料的研究与开发、医董事
生物工程发区隆平高1月至的股权用生物技术、生物材料开发
5有限公司科技园今与应用;生物制药研究、开发;诊断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预防类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长沙高新开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湖南景善发区麓天路2020年是,持有8.07%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中医疗科技28号金瑞麓董事4月至的股权医药研发;中医药文化推有限公司谷科技园今广。
C1-C4栋4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李跃先赵镜
79.97%20.03%
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跃先先生持有太阳鸟控股79.97%的股权,系太阳鸟控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号(万元)
环保材料、电子仪器、通讯产品、
长沙海斐科技有太阳鸟控股持有农产品、物联网技术的研发;自营
16190.48
限公司48.46%的股权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6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物流园运营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
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木材、橡胶
制品、通讯终端设备、手机、电子
产品、日用家电的批发;贸易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波梅山保税港太阳鸟控股担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区太阳鸟股权投293000.0执行事务合伙人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2资合伙企业(有0并持有20.48%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注限合伙)的财产份额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太阳鸟股权投工业、生活用新材料的开发、销售;
湖南海斐新材料3200.00资合伙企业(有船用原材料、电器设备、卫用洁具有限公司限合伙)持有及零配件、运动休闲用品销售
99.00%的股权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太阳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事宜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相关款项已到账,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93000万元,太阳鸟控股持有其20.48%的财产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跃先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号(万元)
以自有资产从事船舶产业、游艇项目、旅游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湖南太阳鸟投资李跃先持有
11000.00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有限公司60.00%的股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珠海横琴蓝本股李跃先担任执行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2权投资合伙企业10000.00事务合伙人并持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有限合伙)有59.00%的财产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证券投资。(依
7份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李跃先担任执行
珠海横琴凤巢股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事务合伙人并持
3权投资合伙企业15000.00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证券投
有40.70%的财产(有限合伙)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份额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一致行动人李跃先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见本节“三、(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阳鸟控股主要从事船舶制造和军工电子相关领域的投资业务。
最近三年,太阳鸟控股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96239.12868055.69812471.69
负债总额462385.03402733.17398517.72
所有者权益333854.09465322.52413953.96
资产负债率58.07%46.39%49.05%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60303.23183275.75220559.12
营业利润-131329.56-3466.49-96.25
利润总额-129761.11-4351.49-1206.64
净利润-131358.95-15423.1010004.30
净资产收益率-39.35%-3.31%2.42%
注1:上述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资产负债率=年末(/期末)总负债/年末(/期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
当年度(/当期)的净利润/当年末(/当期末)末的净资产*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刑事
8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行政、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阳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2019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李跃先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2号),具体情况如下: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2018年报披露,截止2018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鸟控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9857.59万元,该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对该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鉴于目前太阳鸟控股已归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我局决定对亚光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李跃先作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曹锐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李跃先、曹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2019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2019年1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9“当事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沅江市琼湖路,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李跃先,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胡代荣,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曹锐,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4月29日,亚光科技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亚光科技控股股东
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鸟控股”)自2018年1月起非经营性
占用亚光科技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太阳鸟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亚光科技资金余额为49857.59万元。截至2019年6月11日,太阳鸟控股已全部归还其占用的亚光科技资金。
亚光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
亚光科技控股股东太阳鸟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10条、第3.1.7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11条、第3.1.7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第4.2.3
条、第4.2.8条、第4.2.9条的规定。
亚光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跃先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10
条、第3.1.5条、第3.1.7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0条、第2.1条、第2.11条、第3.1.5条、第3.1.7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第4.2.3条、第4.2.8条、第4.2.9
条的规定,对亚光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亚光科技董事兼总经理胡代荣、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曹锐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亚光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跃先,董事兼总经
理胡代荣,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曹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3、2021年9月,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监管谈话2021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及李跃先、何友良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李跃先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何友良作为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具体负责与年报审计机构的沟通对接,李跃先、何友良应当对公司未按期披露2020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李跃先、
11何友良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李跃先、何友良于
2021年9月8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二)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如下:
序原告/申请
案由案号被告/被申请人诉讼和仲裁结果号人
一审判决:1、恒宇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北京恒宇天泽基起十日内赔偿太阳鸟公司损失
财产损(2020)湘湖南太阳鸟金销售有限公12799918.87元;2、盈泰公司于判决生
1害赔偿0981民初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盈泰财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太阳鸟公司损失
纠纷2836号司富云电子商务有6091825.39元;3、驳回太阳鸟公司的其
限公司他诉讼请求。恒宇公司、盈泰公司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被告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
(2018)湘湖南太阳鸟益阳中海船舶有限责任公司6190940.51股权转益阳橡胶塑料机
209民初118控股有限公元;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益阳橡胶塑
让纠纷械集团有限公司号司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益阳中海船舶有限责任公司292100元;法院驳回原告再审申请。
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由(2015)川民初字第75号生效民事判决书确认的
对昆明鼎达石化有限公司、成都欣华欣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昆明鼎达石化有
债权转(2018)川湖南太阳鸟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上述债权的相限公司、成都欣
3让合同01执异1483控股有限公应权利由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行使,
华欣化工材料有
纠纷号司执行标的189679440元,案号为(2017)限公司
川01执2164号。经法院(2018)川01执异1483号裁定,已变更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为(2017)川01执216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南京华泰瑞湖南太阳鸟控股申请人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
4 仲裁 DS20210930 联并购基金 有限公司、李跃 合伙)愿意与被申请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一号(有限先、赵镜、湖南式寻求争议解决方案并申请中止仲裁程
12合伙)海斐企业管理有序,目前仍处于中止状态。
限公司、湖南英辉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庭裁决如下:
1、第一被申请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
司向申请人支付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本
金62000000元,及至2019年3月18日的利息人民币1965600元;第一被申请人还应以本金人民币62000000元为
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10%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3月19日至付清为止的利息;
2、第一被申请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
湖南太阳鸟控股司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00000元;
有限公司、李跃3、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792341元,由北京恒宇天
先、赵镜、曹甜、申请人承担30%,即237702.30元;由
5 仲裁 DS20201135 泽基金销售
宁波梅山保税港第一被申请人承担70%,即554638.70有限公司区太阳鸟股权投元;
资合伙企业4、被申请人李跃先、赵镜就上述三项裁
决中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曹甜为上述第一项裁决
中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申请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太阳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以其持有的湖南海斐新材料有限公司人民币40万元股权及其法定孳息为上述前三项裁决中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申请人申请如下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2017年10月20日起至被申请人向恒宇天泽公司全额偿付《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收益权转让与回购
(2020)京北京盈泰财湖南太阳鸟控股补充协议》项下400000000元融资款本
6仲裁仲案字第富云电子商有限公司金之日止的咨询服务费(以被申请人尚未
3671号务有限公司
偿付的融资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化8%咨询服务费率计算;截至2020年9月10日,咨询服务费金额暂为9474934.57元);
13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支出的
律师费60000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2、本案仲裁费121581.88元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除上述情形外,太阳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李跃先男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湖南否
2赵韵辉女董事中国湖南否
3李爱民男董事中国湖南否
4唐纪军男监事中国湖南否
5刘美祥男监事中国湖南否
6曹蕾女财务负责人中国湖南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之“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
14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亚光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有助于巩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同时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
股东权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亚光科技的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但是,从巩固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等角度出发,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2年6月7日,太阳鸟控股的股东会做出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决定。
2022年6月7日,亚光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162022年6月7日,亚光科技与太阳鸟控股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通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88188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5%,通过担保专户“太阳鸟控股-财信证券-19 太控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8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4%,合计持有公司172188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跃先直接持有公司266054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73%的股份。
2022年6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本次
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太阳鸟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147587719股股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47587719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31977628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68%,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李跃先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4638172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8%,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18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22年6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亚光科技签署了
《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将由甲方通过向乙方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4.5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股份
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147587719股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乙方同意认购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除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乙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要求作出相应调减。
19(四)认购方式、认购价款的缴纳
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认购总价款不超过67300.00万元。
甲方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实施本次发行,在甲方决定实施本次发行后,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本协议第2.1条确定的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五)认购股份的交付
在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当尽快完成认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使乙方按照其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登记至乙方名下。
(六)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乙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乙方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乙方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乙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会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七)协议的生效、终止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协议生效后,即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认购股份事宜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3、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不
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撤回申请材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未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3)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4)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5)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
过或/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而导致无法实施本次交易的,不构成违约,甲方不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
议约定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1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累计质押和设占其所占公司持股数量持股比股东名称定信托股份数持股份总股本
(股)例量(股)比例比例
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17218856117.09%15233398088.47%15.12%
李跃先266054402.64%2600000097.72%2.58%
合计19879400119.73%17833398089.71%17.70%
太阳鸟控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太阳鸟控股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内不会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太阳鸟控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太阳鸟控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2第五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超
过147587719股(含本数),认购价格为4.56元/股,认购价款总额为不超过
673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3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制定和实施相应重组计划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2022年6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跃先先生、胡代荣女士、刘卫斌先生、石凌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熊超先生、徐锐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润波先生、王杏香女士为第五届监
24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何少
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换届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拟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及时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
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6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7年1月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承诺正在履行期内,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承诺继续有效。
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亚光科技主营业务为微波和微电子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智能船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以股权投资为主,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7年1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形成同业竞
27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承诺正在履行期内,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承诺继续有效。
三、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为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7年1月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承诺正在履行期内,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承诺继续有效。
28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如下:
1、2017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凤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完成了对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全部审核程序。2018年9月30日,珠海凤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该融资租赁业务正式起租。2020年度,上述融资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721.8万元;2021年度,上述融资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9万元。
2、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太阳鸟控股及李跃先先生为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3、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发展经营需要,亚光科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妻子赵镜女士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不超过5年。
4、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9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与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太阳鸟控股为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李跃先先生及配偶赵镜女士共同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主债权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6、2021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亚光科技全资子公司益阳中海将以6636.22万元收购太阳鸟控股及李基先生所持有的湖南太阳鸟科技有
限公司100%的股权。
7、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亚光科技子公司珠海太阳鸟以
1264.96万元收购太阳鸟控股名下的3艘商务艇主要为满足样船试验需求。
8、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亚光科技根据协议对湖南芯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200万元,其中590万元
30计入注册资本,6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太阳鸟控股根据协议对湖南芯普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600万元,其中2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9、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年度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7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数额以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公司及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除前述交易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4个月内累计转出金额24个月内累计转入金额
李跃先1576.661499.48
胡代荣100.00-
吴明毅80.00-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1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发生其他合计金额超过5
万元以上的交易行为。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
同、默契或者安排。
32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3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9049130.64601131723.93315353177.47
交易性金融资产4408136.833953.015175.19
应收票据510821229.55554533857.11418430196.75
应收账款1288818570.351205252410.521229222505.08
应收款项融资7410887.508993089.54
预付款项72880063.2572947617.31116743395.96
其他应收款355241048.67344960358.12370184393.25
存货732252316.61923228883.75836816087.12
合同资产67254092.94119353413.14
持有待售资产178966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7800.0011209400.012115190.00
其他流动资产60093641.9841031307.3344076813.81
流动资产合计3718366918.323884435673.783332946934.6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700600.0027991627.9630991627.96
长期应收款640799.995300430.02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53040645.3055472206.9457903768.57
固定资产1325101225.221269262803.261051165679.12
在建工程371386406.77307629804.37413739706.79
使用权资产3637314.70
无形资产440158326.61388677051.52383975896.85
开发支出25249839.4925150129.00
34商誉1943014700.282608539786.752600741681.16
长期待摊费用5228355.485315424.625459136.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1037608.5279614111.41192664736.28
其他非流动资产6719086.6327727761.2614677142.33
非流动资产合计4244024269.514796121217.574791769934.89
资产总计7962391187.838680556891.358124716869.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16041074.621562519567.751521879808.91
应付票据140689465.76185735523.61174472645.67
应付账款496664901.32464686947.34294112072.94
预收款项5297628.086671234.1467566727.79
合同负债79720490.1733377335.43
应付职工薪酬44762951.6044355253.4539468370.34
应交税费13322871.4029501252.3122251769.26
其他应付款199313238.94136165887.4652292904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4486380.31311401871.77372537755.42
其他流动负债731014078.40528593126.17140378681.73
流动负债合计3931313080.603303007999.433155596878.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5226928.20336108733.65669189665.90
应付债券307561643.84307561643.84
租赁负债3607786.40
长期应付款45376543.8221652726.3690935456.2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9568147.991000000.001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187718.382007516.597947344.4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50008428.8755993071.1560507886.96
非流动负债合计692537197.50724323691.59829580353.56
负债合计4623850278.104027331691.023985177231.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8110000.0028110000.0028110000.00
资本公积734528537.74734528537.74451551129.41
其它综合收益806883.11-638976.85-840389.37
35专项储备595669.54537483.021123481.60
未分配利润-874326718.29-542562066.45-243096623.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10285627.90219974977.46236847597.97计
少数股东权益3448826537.634433250222.873902692039.77
所有者权益合计3338540909.734653225200.334139539637.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962391187.838680556891.358124716869.5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1603032317.091832757450.152205591182.45
营业收入1603032317.091832757450.152205591182.45
营业总成本1941419924.871886725983.302173848323.25
营业成本1305306421.001328324069.181660591574.66
税金及附加15429031.0418262454.3214734237.86
销售费用72411615.0553178689.1857975478.40
管理费用196192248.23192708066.42167227179.15
研发费用158200556.5799095344.7765469333.78
财务费用193880052.98195157359.43207850519.40
其中:利息费用196683038.06208760148.36240459474.80
利息收入7366925.1716852518.3934504454.65
加:其他收益18884727.1217161439.4410867330.47
投资净收益-4343119.306969697.40336966.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887248949.30-5577751.30-43958349.14
信用减值损失-94319848.62200892.30
资产处置收益-7880788.57549354.9348651.12
营业利润-1313295586.45-34664900.38-962541.42
加:营业外收入18933582.5017409168.851007154.62
36减:营业外支出3249054.2326259185.8612111030.34
利润总额-1297611058.18-43514917.39-12066417.14
减:所得税15978480.64110716127.64-112109458.07
净利润-1313589538.82-154231045.03100043040.93
减:少数股东损益-985650137.6223246303.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27939401.20-177477348.80100043040.93润
加:其他综合收益4144568.18-1015024.3873752.11
综合收益总额-1309444970.64-155246069.41100116793.0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983115747.5422029866.87224578864.17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
-326329223.10-177275936.28-124462071.13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613924603.692369177712.262060193687.47

收到的税费返还11532733.0512370573.6838748.3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96595624.331590071609.781207788292.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2052961.073971619895.723268020728.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177127692.381965262364.231737227758.33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06016994.32251663460.40241648520.0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39769339.6934328273.9154265184.5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54340172.312029906772.451267172893.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7254198.704281160870.99330031435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201237.63-309540975.27-3229362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697890.58326631754.32180762809.11
3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78356.89371787819.45138511723.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8864158.631515357.19319265.89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3769.85103409.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340406.10699958700.81319697208.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88936296.09170651926.42304367742.02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1907891.32289751719.965175.1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253637.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2097824.66460403646.38304372917.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757418.56239555054.431532429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52921145.222403995600.361931450922.8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72930442.43443271418.38163744934.69
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25851587.652847267018.742095195857.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17636954.962288678250.821656629930.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201623200.37219492856.73276564956.78
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31570881.41202772151.1116018513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0831036.742710943258.66209338002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020550.91136323760.081815831.3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790803.64-2274076.84614465.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7728908.9264063762.40-14539040.5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223576.03286159813.63300698854.20
3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2494667.11350223576.03286159813.63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太阳鸟控股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CAC 证审字[2020]0453 号《审计报告》;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太阳鸟控股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深旭泰财审字[2021]162号《审计报告》;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太阳鸟控股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深旭泰财审字[2022]081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9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4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跃先年月日
41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李跃先年月日
42财务顾问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目前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待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3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决议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
生的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及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或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目前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待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后补充);
1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4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45(本页无正文,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跃先年月日
46(本页无正文,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
李跃先年月日
47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沅江市股票简称亚光科技股票代码300123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湖南省沅江市名称注册地
有□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备注:李跃先为太阳鸟控股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因此太阳鸟控股与李跃先为一致行动人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否对境内、境是否拥有境内、否□
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外两个以上上市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持股5%以上公司的控制权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198794001股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19.73%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变动数量: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147587719股(含本数)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8%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是□否□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是□否□争
48是□否□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亚光科技的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是否拟于未来12划。但是,从巩固控制权、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个月内继续增持等角度出发,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是□否□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
是□否□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划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否□问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1、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审查通过本次发否需取得批准及
行涉及的军工事项;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4、批准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否□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49(本页无正文,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跃先年月日
50(本页无正文,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
李跃先年月日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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