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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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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cc220607 发表于 2022-6-10 00:00:00 浏览:  4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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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2-04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菲达环保”)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
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2.9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17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过渡期间及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过渡期指标的资产本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的期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202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交割日为2022年4
1月25日。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过渡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
25日(含当日)。因资产交割过渡期的合并利润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
日相衔接,报表期间即过渡期确定为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除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司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补偿。
前述过渡期损益数额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当月月末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由菲达环保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过渡期内的亏损数额应在审计结果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杭钢集团)向菲达环保补偿。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及实施情况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770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95.07万元。
基于上述,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交易对方杭钢集团无需现金补足,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实现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770号)。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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