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润股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曾俭华李生校葛劲夫
2022年6月6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