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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7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22临-03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下午3: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
的要求增加资金集中度比例,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反复沟通,并结合公司自身资产、资金规模情况,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对存贷款最高限额进行调整,由原来的50亿元调整为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王立鑫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
为85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7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100000万元,票据贴现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王立鑫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2年6月29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以上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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