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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色股份证券代码:000758公告编号:2022-04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733686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647328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635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8703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8635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8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153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8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3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28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153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8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3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282%。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3.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153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8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3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28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153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8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3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28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221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221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73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78%;反对69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22%;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38%;反对
695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648%;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221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221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2221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科万古普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3.00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4.00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14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权11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1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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