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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5证券简称:数字政通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的议案》,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38名激励对象可行权共计7270000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1、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3月9日为授权日,向161名激励对象授予15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9.32元/股。
4、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530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9655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2元/股调整为9.28元/股。
5、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497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28元/股调整为9.24元/股。
6、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宇翔、陈卫伟、丁天平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已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0000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7385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4元/股。
7、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柴枫、李亚斌、戚伯欢等6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15000份。8、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61784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含税)。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24元/股调整为9.195元/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7270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自主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
1、因公司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9.28元/份。
2、因公司2021年6月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9.24元/份。
3、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蔡宇翔、陈卫伟、丁天平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0000份。
4、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柴枫、李亚斌、戚伯欢等6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15000份。
5、因公司2022年5月26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9.195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自主行权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政通 JLC4
2、期权代码:036411
3、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两个行权期,第二期行权的比例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50%,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7270000份股权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1.47%。行权期自2022年6月22日至2023年3月8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138人。
4、行权价格:行权价格为9.195元/股,若行权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占期权总数本次可行权的数量剩余未行权数量姓名职务(万股)的比例(万股)(万股)
王东董事、总裁40.002.75%20.000
董事、高级副60.004.13%30.000
邱鲁闽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洪深董事、高级副60.004.13%30.000总裁
冯长浩财务总监25.001.72%12.50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1269.0087.27%634.500术(业务)骨干(134人)
合计(138人)1454.00100%727.000
注:激励对象中王东、邱鲁闽、王洪深和冯长浩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共计7270000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7270000股,股本的增加将会影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但影响较小。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七、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元/股)(股)(%)
2022-05-0916.302400000.48
董事、高级
王洪深大宗交易2022-05-1016.502400000.48副总裁
合计4800000.96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后六个月内不得行权。公司其他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激励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服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主行权系统的接口要求,并已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
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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