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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6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2、调整前“强力转债”转股价格:18.94元/股
3、调整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18.9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6月17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69号文”文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5000万元。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2月0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
1、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21年5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强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8.98元/股。
2、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5253388股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0610135.52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98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生效。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515260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3186733.12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自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2年6月9日)期间
共计转股208股,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515260736股增至515260944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由于总股本变动数量较少,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515260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调整结果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18.94-0.045≈18.90元/股。
因此,强力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的18.94元/股变更为18.9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6月17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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