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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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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22-7-5 00:00:00 浏览:  4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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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立实业证券代码:000622公告编号:2022-4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7月1日、7月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投资”)回函表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近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回函表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除2022年3月15日和2022年3月28日分别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恒立实业股份(公告编号:2022—15、2022—17)外,近期没有其它买卖恒立实业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均存在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形。股东
所持股份历来累计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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