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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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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2-6-29 00:00:00 浏览:  4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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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锁
债券简称:16新兴01债券代码:112408
债券简称:19新兴01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21新兴01债券代码:14950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2年6月契约锁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契约锁
目录
重要声明 ................................................ I
目 录 ................................................ II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8
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0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1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6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7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18
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19
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4
II契约锁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16新兴01
2、债券代码:112408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30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债券利率:4.75%
5、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首日:2016年6月30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6年9月7日
9、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19新兴01
2、债券代码:112934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3契约锁
4、债券利率:3.98%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首日:2019年7月16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9年7月29日
9、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1新兴01
2、债券代码:149504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债券利率:3.70%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7、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6月9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年6月16日
9、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
4契约锁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1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16新兴01”、“19新兴01”、“21新兴01”公司债券均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契约锁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新伟
(五)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互联网址:www.xinxing-pipes.com
(八)电子邮箱:xxzg0778@163.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铸管及管铸件150.5428.24139.0532.37135.1128.22109.3729.26
主营普钢157.8129.61126.9029.54136.5128.51112.8930.20
业务优特钢108.5620.3757.9113.4897.4820.3653.1214.21
其他产品109.8620.61101.3423.59104.2721.7894.5625.30
小计526.7898.83425.2098.97473.3698.86369.9498.97
其他业务6.231.174.411.035.441.143.831.03
合计533.01100.00429.61100.00478.80100.00373.77100.00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主要业务包括钢铁业务及铸管业务。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33.01亿元,较上年增长24.07%。2021年,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变化调整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钢铁、铸管及管铸件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合计收入为416.92亿元,较上年增长28.73%,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8.22%;而其他产品业务收入为109.86亿元,较上年增长8.41%,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61%。
6契约锁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总资产533.81531.890.36%
总负债270.42290.35-6.86%
净资产263.39241.549.05%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5.28221.226.35%
营业收入533.01429.6124.07%
营业成本478.80373.7728.10%
利润总额29.4427.088.71%
净利润21.8019.6411.0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0.0718.121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9117.4614.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1.6931.201.5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26.844.55-690.2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1.87-17.9433.87%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533.81亿元,总负债为270.42亿元,净资产为263.39亿元。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33.01亿元,净利润21.80亿元。
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9亿元,保持稳定;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比增加33.87%,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7契约锁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6年7月4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用途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即“16新兴01”债券摘牌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9.92——
偿还银行贷款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已使用资金合计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募集资金余额0.00——
根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16年9月2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发行人将专户予以销户。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用途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8契约锁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9.92——
偿还银行贷款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已使用资金合计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募集资金余额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年6月10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用途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9.92——
偿还银行贷款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已使用资金合计9.92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是
募集资金余额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9契约锁
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6新兴01”、“19新兴01”、“21新兴01”公司债券均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16新兴01”、“19新兴01”、“21新兴01”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契约锁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即“16新兴01”债券摘牌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
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资金和利息的支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将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11契约锁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1年6月30日,“16新兴01”公司债券已按时全额兑付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资金和利息的
支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12契约锁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次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1年7月19日,“19新兴01”公司债券已按时全额兑付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13契约锁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的兑付资金和利息的
支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发行人承诺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小组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次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承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
14契约锁
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1年度,“21新兴01”公司债券尚无兑付兑息情况,亦没有迹象表明发
行人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15契约锁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券监
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6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新兴01”、“21新兴0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16新兴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19新兴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21新兴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之情形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21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16契约锁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7契约锁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偿债指标2021年2020年变动比率
流动比率1.151.122.55%
速动比率0.900.873.08%
资产负债率50.66%54.59%-7.2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7.41% 15.80% 10.19%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7.927.347.9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7.38 7.21 2.36%
贷款偿还率100%10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0%
注: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看,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12、
1.15,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90,基本保持稳定。
从长期偿债能力看,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分别为 54.90%、50.66%。最近两年,发行人 EBITDA 全部债务比分别为 15.80%、17.41%,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21、7.38,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34、7.92,上述指标均有所上升,公司债务保障程度较高。
综上,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且经与发行人沟通,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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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
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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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一)2021年2月10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2021年2月23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公司与上海稳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的
仲裁案件的事项。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1号】,裁决被申请人上海稳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保税区新德优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款项人民币75243952元等。
2、2018年,新兴租赁与森泰煤业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煤业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合作,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双方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新兴租赁向森泰煤业公司购买租赁物,再将租赁物出租给森泰煤业公司使用,森泰煤业公司需向新兴租赁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相关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
60个月,采取半年付息、到期还本的形式支付租金,合计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551596.30元。《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新兴租赁依约履行了合同,以售后
20契约锁回租的方式向森泰煤业公司出租了相关租赁物。但是,森泰煤业公司未能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期租金,已经严重违反了《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
新兴租赁就此事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北京三中院提起财产保全的申请。北京三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
2020年12月30日做出(2020)京03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森泰煤业公
司向新兴租赁支付全部未付租金239551596.3元和留购价款3元等。森泰煤业公司对判决不服,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2021年7月2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年7月8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联新地产于2015年1月、2015年6月以招拍挂的形式拍下项目土地350.11亩,并足额向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政府支付了土地出让金。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联新地产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分别以现汇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石家庄双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联化工)支付拆迁补偿款14100万元。
原告郑建与河北双联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保证合同纠纷,经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两份民事调解书,确定第三人双联投资应向原告郑建支付债务金额共计50531228.34元。上述调解书生效后,第三人双联投资未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原告郑建主张双联投资持有双联化工100%股权,两公司之间人事、财产、财务等方面存在混同,构成人格混同,双联化工应对双联投资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故原告对双联化工享有到期债权。原告主张被告联新地产为开发项目所需于2015年10月与双联化工签订《补充协议书(一)》和《补充协议书(二)》
分别确定被告向双联化工支付拆迁补偿款1.4亿元。原告主张被告未向双联化工支付上述费用,而双联化工也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被告主张过债权,原告特向联新地产提起5053.12万元代位权诉讼。目前一审未开庭。
原告杨苏贞与双联投资发生保证合同纠纷,经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两份民事调解书,确定第三人双联投资应向原告杨苏贞支付债务金额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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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19817.42元。上述调解书生效后,第三人双联投资未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
原告杨苏贞主张双联投资持有双联化工100%股权,两公司之间人事、财产、财务等方面存在混同,构成人格混同,双联化工应对双联投资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故原告对双联化工享有到期债权。原告主张被告联新地产为开发项目所需于2015年10月与双联化工签订《补充协议书(一)》和《补充协议书(二)》分
别确定被告向双联化工支付拆迁补偿款1.4亿元。原告主张被告未向双联化工支付上述费用,而双联化工也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被告主张过债权,原告特向联新地产提起7881.98万元代位权诉讼。目前一审未开庭。
(三)2021年8月4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年8月9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公司子公司新兴租赁与泰森煤业公司间
的诉讼案件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0日做出(2021)京民终
160号二审终审判决。由于森泰煤业公司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新
兴租赁已经向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受理,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2、为开展福建四方水电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新兴租赁与资金方华融昆仑青
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同时,福建省四方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昆仑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协议签署后,华融昆仑委托民生银行西宁分行向新兴租赁发放了贷款。后因四方水电项目
2020年4月到期租金13000万元发生逾期,新兴租赁未能收到四方水电项目承
租人后续支付的租金,故而,新兴租赁也未再向华融昆仑支付相关款项。目前,新兴租赁正在有序开展对四方水电的清欠工作。华融昆仑后因业务调整,将对新兴租赁的债权转让给了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致远于2020年9月19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兴租赁、四方水电提起诉讼,后该案于2021年4月12日开庭审理,并于2021年7月5日做出(2020)青01民初
499号民事一审判决书,判决新兴租赁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融致
远偿还借款本金129900000元,支付截止2020年10月19日的罚息24723045
22契约锁元等。
(四)2021年12月14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1年12月22日,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相关文件详见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等证券监管部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同波先生、董事薛振宇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包晓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董事长张同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务。张同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2021年12月14日,张同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薛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务。薛振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2021年
12月14日,薛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包晓颖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包晓颖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2021年12月14日,包晓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80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73500股,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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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王新伟,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更。
24契约锁【本页无正文,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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