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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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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2-6-25 00:00:00 浏览:  3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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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2证券简称:银星能源公告编号:2022-05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4日,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第一条为维护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订本章程。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由董会聘任的管理人员。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
1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十二条根据《党章》、《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根据《党章》《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删除部分内容)
……第二十条
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4〕853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可〔2014〕853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限公司向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94450880股股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铝宁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94450880股股份购买
647951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套资金。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了647951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258564994股,变为541632994股。公司的第一配套资金。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了
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8564994股,变为541632994股。公司的第
2865974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1%。本一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0日。根2865974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1%。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016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中,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可〔2016〕2955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为36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为2017年12月30日。发行不超过197305000股新股。上述事项完成后,
2016年1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了166993598股,变为了证监许可[2016]2955号《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708626592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6597495股股份占公公开发行不超过197305000股新股。上述事项完成司股份总数的40.44%。
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了166993598股,变为……
708626592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6597495股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0.44%。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7
2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年1月1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中,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
……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票的公司债券;
活动。(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式之一进行: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内转让或者注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3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第三十条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限制。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情形的除外。
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仅调整表述顺序)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其他义务。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义务。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删除部分内容)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公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司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依法益。
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时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下列职权: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后述条款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提供的任何担保;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保;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的担保;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中关于担保事项的审
5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规定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对其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本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不含投票代理(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权)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的股东请求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其他情形。(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上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相关提议人提出书面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求日计算,且董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其他情形。
可对该等提议予以否决,作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所在地。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的,视为出席。视为出席。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决权。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以网络形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按照《深圳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表决权。
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
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法规、本章程的规定;政法规、本章程;
6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得低于10%。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
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决议。出决议。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
7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三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第七十三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名称;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决结果;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或说明;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四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第七十四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方式表决情况保存,保存期限为二十年。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不少于十年。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通过。数通过。
…………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三)本章程的修改;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三)本章程的修改;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8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五)股权激励计划;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之三十的;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公开征集公司股东投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票权,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有关实施办法办理。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删除本条(本条之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当公司控股股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当公司控东持股比例超过50%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9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监票。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
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票结果。结果。
第九十六条在本公司设立中共宁夏银星能源股第九十五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委设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党委成员若干。符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宁夏银星能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同时,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简称纪委)。党委、纪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设立纪委书记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2
1人,纪委委员若干名。名,党委班子成员7-9人。
第九十七条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以第九十六条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下职责: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要职责是:
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坚持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
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理层依法履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
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
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职权;
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五)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
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
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0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
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九十七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
置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决定。
党委、董事会应当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
理制度等,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应当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对有关额度、标准等予以量化,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第九十八条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九十九条公司党委设专门的工作机构,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务工作人员和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一百条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
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司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九十八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期限未满的;
……
……
11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九十九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一百零二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董事的选聘程序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事会正式提出董事候选人议案,经董事会提请股东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大会选举。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职工代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表担任董事的名额为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事职务。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的选聘程序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会正式提出董事候选人议案,经董事会提请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股东大会选举。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删除部分内容)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第一百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12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十)不得协助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司资产;(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董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董事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协助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董事会有权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第一百零七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一十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案;(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四)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案;(五)制订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奖惩事项;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资产转让、子公司产权变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动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包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括管理人员职数、人员编制的确定及调整),以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十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13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经理的工作;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项和奖惩事项,并按照劳动合同对其实施契约化
授予的其他职权。管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审批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制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职
工收入分配方案、年金方案;
(十七)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八)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一)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
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
律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二)审定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即ESG报告,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环境、安全与治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三)批准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二十四)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二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事项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由国资产权部门审批的,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须取得前述批准文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其授权机构审议通过。
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
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14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新增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大会批准。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限为:捐赠的权限为:
(一)对外投资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一)对外投资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
(二)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时,以资产总额和成元;
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二)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时,以资产总额和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交易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
(三)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由股算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含的百分之三十;
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资产(三)决定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由
抵押、质押事项;股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四)公司存量借款的续借;项,含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保
(五)委托理财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证、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四)公司存量借款的续借;
经累计计算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五)委托理财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算经累计计算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以下。万元;
(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百分之五以下。
(七)对外捐赠:10万元以上。
15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
报告;(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五)董事会授予的公司当期净资产百分之五(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内的包括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贷款及其他担保
事项的资金运作权限。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讯通知方式为: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每次方式除外),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电话、电会议召开三日以前。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二)会议期限;容:
(三)事由及议题;(一)会议举行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二)会议日期和地点;
(三)会议期限;
(四)议程、事由及议题;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方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式投票表决或举手方式表决。
方式投票表决或举手方式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前提下,可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使用易董合规会董事签字。
平台软件中的“易董签”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
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录上签名。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二十年。限为不少于十年。
16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为公司高人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第一百三十二条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不得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本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
九十八条(四)至(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第一百零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的高级管理人员。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一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第一百三十五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职权:
列职权: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新增条款)
第一百四十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第一百四十三条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17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删除部分内容)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第一百四十四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财产。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公司监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监事协助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会有权对负有严重责任的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第一百四十二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第一百四十七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实、准确、完整。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四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五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案保存期限为二十年。档案保存期限为不少于十年。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编制。
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18原条款修改后或增加的条款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可以续聘。续聘。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书面、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面、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
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方式送出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的,自送出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发送的,以公司传真输出的发送达日期;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发送的,以公司送完成报告上所载日期为送达日期。传真输出的发送完成报告上所载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电脑记录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六第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清算组进行清算。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
19(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将及时向行政登记机
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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