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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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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汽车 发表于 2022-7-14 00:00:00 浏览:  5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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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2-06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发行数量:3025875股
2、发行价格:65.0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6742392.5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3802613.46元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3025875股股份已于2022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共有8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前,股本为400145948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0258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和RONGJI CHEN(陈荣姬)。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具体发行方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07号);2022年5月26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于2022年5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025875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199063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5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5.02元/股。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392.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3977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13.46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
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8名投资者。
6、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28号),截至2022年6月27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
缴付的认购资金196742392.50元。
2022年6月28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税)
2085469.37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29号),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5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392.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9779.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13.4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3025875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90776738.4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7月12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302587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8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
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
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及《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65.02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3025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392.50元。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获配数量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发行对象
(股)(元)(月)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584441342576.886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829534999940.906
3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7677630999975.52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373722999979.746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912921399967.586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623069814999983.966
Association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069814999983.966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
823069814999983.966
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3025875196742392.50-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8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发行对象简介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14097.8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0007528923126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35844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71093453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经营范围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38295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9号5楼511室法定代表人刘胜喜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0000683725210
码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经营范围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畜
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7677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53737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63159284XQ
码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经营范围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29129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法定代表人(分Charles Chiang 江明叡支机构负责人)注册资本178500万美元
许可证编号 QF2003NAB009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获配数量为23069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1922784445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经营范围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3069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住所
栋9F法定代表人赵江涛
注册资本1052.631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574769409J
码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经营范围制项目)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30698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股)
1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其他7809699219.5278096992BIWANG JACK JIANG(江
2境外自然人6464683516.1664646835
必旺)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其他285000007.1228500000(有限合伙)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
4其他223285495.5822328549企业(有限合伙)
5宋功友境内自然人215470185.3821547018
6胡维德境内自然人200890845.0220089084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生物创
7其他145799393.6414579939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高瓴益恒投资咨询中心
8其他144740373.6214474037(有限合伙)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9其他142500003.5614250000(有限合伙)
10宋怀海境内自然人116638532.9111663853
合计29017630772.5229017630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号(股)(%)(股)
1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其他7809699219.3778096992BIWANG JACK JIANG(江
2境外自然人6464683516.0364646835
必旺)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其他285000007.0728500000(有限合伙)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
4其他223285495.5422328549企业(有限合伙)
5宋功友境内自然人215470185.3421547018
6胡维德境内自然人200890844.9820089084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生物创
7其他145799393.6214579939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高瓴益恒投资咨询中心
8其他144740373.5914474037(有限合伙)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9其他142500003.5314250000(有限合伙)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号(股)(%)(股)
10宋怀海境内自然人116638532.8911663853
合计29017630771.9729017630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0258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6190344890.44%23958226259.42%
无限售条件股份382425009.56%16358956140.58%
股份总数400145948100.00%403171823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9246.10万元、63984.80万元、127953.11万元和131017.06万元,随着公司
自身经营积累和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公司资产总额大幅增长。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3110.01万元、10315.74万元、23440.35万元和22364.12万元;截至2020年
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变动-21.31%、
127.23%和-4.59%。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6.11、5.94、3.83和3.55,速动比率分别为5.46、5.11、3.10和2.69;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13%、16.12%、18.32%和17.07%,负债占比较低,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留存利润逐年增加,以及受到股权融资的影响,公司资金实力随之增强。(三)盈利能力分析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970.09万
元、20499.29万元、44634.68万元和14086.57万元。公司近年来收入增长幅度显著增加,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61.17%、118.28%。受益于中国生物医药产业高景气度和公司在药物分离纯化领
域十多年的品牌和技术积累,公司主营业务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其中用于大分子药物纯化的离子交换层析介质和亲和层析介质等产品的增长更为突出。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为2342.61万元、7269.28万元、18808.97万元和6092.36万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王琦、王栋
项目协办人:杨明杰
项目组成员:楚合玉、杨嘉歆、易小超、姚乐彬
电话:010-60837150
传真:010-6083308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顾峰、李静、周曦澍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双、王传文、毛才玉
电话:010-68784158
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双、王传文、毛才玉
电话:010-68784158
传真:010-66001392
(五)资产评估机构: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名称: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23号701单元、702单元、7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经办资产评估师:刘国帅、孙谨
电话:025-87768699
传真:025-87768601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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