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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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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琳 发表于 2022-6-30 00:00:00 浏览:  4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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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6证券简称:嘉和美康公告编号:2022-02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军先生、任勇先生、张雷先生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军先生、任勇先生、张雷先生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行权/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
权/归属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军先生、任勇先生、张雷先生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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