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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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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2-7-19 00:00:00 浏览:  3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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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证券简称:金圆股份公告编号:2022-11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圆股份”)于2022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2022年06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2022年06月1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2022年06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7月01日,公示期大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年07月05日公司披露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07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2022年0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人调整为22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人调整为22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人调整为14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即股票期权数量454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200万股。
除前述调整以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
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关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总股本78078196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133700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777648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0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1、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 14.65- 0.02 = 14.6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 8.80- 0.02 = 8.78(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行权/授予价格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事项是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行权/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和《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行权/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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