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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1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Yitoa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6 层、7 层、8 层)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二〇二二年七月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
1-1-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
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量为6401.7659万股,未超过发行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69526426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
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95.27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125091.5921744.76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7255.24
合计29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
1-1-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7、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英唐智控/上市公司/发行人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
本募集说明书/本报告指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YITOA マイクロテクノロジー株式会社(中文名称:英唐微技术 指 英唐微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YITOA MICROTECHNOLOGY)上海芯石指上海芯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指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新联英唐创泰指芯创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供应链指青岛英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商龙指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华商龙科技指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英唐智能科技指深圳市英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海威思、海威思指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海威思指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华商龙控股指华商龙商务控股有限公司优软科技指深圳市优软科技有限公司
柏建控股指柏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宇声指上海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丰唐物联指丰唐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科富控股指科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英唐光显指深圳市英唐光显技术有限公司怡海能达指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香港怡海能达指怡海能达(香港)有限公司彩昊龙指深圳市彩昊龙科技有限公司鑫三奇指深圳市鑫三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唐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华商英唐金控指金控科技有限公司”英唐租赁指深圳市英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英唐智芯指深圳市英唐智芯科技有限公司英唐科技指深圳市英唐科技有限公司
1-1-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赛格集团指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注册管理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问答》、《创业板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指融资审核问答》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审核规则》指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承销细则》指务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发行监管问答》指的监管要求》(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山证券/保荐机构指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本次交易的保荐机构律师机构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IC、IC 芯片 指 集成电路芯片(IntegratedCircuitChip)
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垂直整合制造商,代表涵盖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各业务环节
IDM 指
的集成电路企业,也指可独立实现芯片生产全流程的一种半导体行业运作模式
Fabrication 和 less 的组合,用来指代未拥有芯片制造工Fabless 指 厂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也指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一种半导体行业运作模式
又称 Wafer、圆片、晶片,是半导体行业中集成电路制晶圆指造所用的圆形硅晶片。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实现各种电路元件结构,使之成为有特定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将芯片装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即把晶圆上的半导体集成电路用导线及各种连接方式,加工成含外壳和管脚的封装指
芯片成品,起着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测试指集成电路晶圆测试及成品测试笔电指笔记本电脑
SBD 指 肖特基二极管(Schottky Barrier Diode)快速软恢复外延型二极管(Fast Recovery EpitaxialFRED 指Diode)
金属-氧化层半导体场效晶体管
MOSFET 指(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IGBT 指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
1-1-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ESD 指 静电阻抗器(Electro-Static discharge)
MEMS 指 微机电系统(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
ADAS 指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ADS 指 自动驾驶系统
HUD 指 抬头显示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
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1-6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目录
公司声明..................................................1
重要提示..................................................2
释义....................................................4
目录....................................................7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9
一、发行人简介...............................................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0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1
四、服务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业务模式.....................................2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0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32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3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37
三、本次发行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37
四、募集资金用途.............................................3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40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4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40
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41
九、财务性投资..............................................48
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51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54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65
四、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65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66
1-1-7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6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67
一、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67
三、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
联交易等变化情况.............................................6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68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68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69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73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73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75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76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8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8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83
声明...................................................8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8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86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87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88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89
1-1-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Yitoa Intelligent Control Co. Ltd.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证券代码:300131
上市时间:2010年10月19日
总股本:106952.64万股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6层、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6层、7层、8层
董事会秘书:刘林
邮政编码:518101
电话号码:0755-86140392
传真号码:0755-26613854
电子邮箱:Yitoa_stock@yitoa.com
经营范围:芯片及其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的渠道分销及技术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控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1-1-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1、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额(亿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99811.2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199811.2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199811.2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95588.78%
1、人民币普通股9.495588.7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总股本10.6953100.00%
2、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排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份限售数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名(万股)例(%)量(万股)
1胡庆周境内自然人15996.7514.9611997.56
2甘礼清境内自然人1795.001.68-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3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其他1179.101.10-
1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4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其他959.900.90-
1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吕强境内自然人729.880.68-
6向上境内自然人700.000.65-
1-1-1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排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股份限售数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名(万股)例(%)量(万股)
7彭旭境内自然人588.950.55-
8王桂萍境内自然人526.200.49-
9黄亚丹境内自然人486.510.45-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28.660.40-
合计23390.9521.8611997.5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英唐智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胡庆周,持股比例为14.96%,拥有英唐智控14.96%表决权,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胡庆周,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199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获天津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安徽省淮北市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2001年7月创办深圳市英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质押股数(股)质押比例
胡庆周15996745512336626377.12%
上述股权质押行为、内容、程序合法合规,并已及时披露公告。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四)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除控股股东胡庆周外,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中电子元器件分销、功率半导体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同时属于电子产品批发及半导体行业。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及定期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批
发业(F51)。
1-1-1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电子元器件分销及半导体行业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和管理,并由行业协会进行协调指导发展。主导行业宏观管理的政府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等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
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下设的电子元器件应用与供应链分会,系由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和电子元器件生产商等机构自愿结成的非盈利行业分会,是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下属的二级分会,并接受中国信息产业商会的领导。该分会旨在推动授权电子分销服务体系在中国发展,制定电子分销行业标准,在国家鼓励发展生产服务业的大环境下,促使电子元器件分销服务与科技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融合。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由全国半导体行业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
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等自愿结成的全
国性的行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组织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为企业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服务,同时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执行,在行业内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支持深圳优化同类交易场所布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国家发展改革
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的集聚融合、集群发
委、商务部
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展。……积极鼓励、引导全球知名基础电子元器
(2022.1)若干特别措施的意件和芯片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含各品牌商、分销见》商或生产商)依托中心开展销售、采购、品牌展
示、软体方案研发、应用设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优化海关监管与通关环境,在风险可控
1-1-1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主要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前提下,推动海关、金融、税务等数据协同与利用,联合海关、税务、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业务,交易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进出口报关、物流仓储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交易中心合作,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市场主体依托中心开展采购,设立贸易联盟并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国际贸易资金支持,汇聚企业对关键元器件的采购需求,以集中采购方式提高供应链整体谈判优势。
确定智能制造业发展愿景,到2025年,智能制造《“十四五”智能制装备和工业软件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工信部造发展规划》(征求升,国内市场满足率分别超过70%和50%。主营
(2021.4)意见稿)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
10家以上。
到2023年,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21000亿元,充分满足信息技术市场规模需求。鼓励龙头企业《基础电子元器件产面向行业开放共享业务系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工信部业发展行动计划企业开展协同设计和协同供应链管理。加强公共
(2021.1)
(2021-2023年)》平台建设,围绕电子元器件各领域开展产品检测
分析、评级、可靠性、应用验证等服务,为电子系统整机设计、物料选型提供依据。
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新时期促进集成电量。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国务院
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质量发展的若干政(2020.7)营销网络。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策》国发[2020]8号
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发改委等八部委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2019.11)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见》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将“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发改委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
目录(2019年本)》(2019.11)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工信部、发改委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的若干政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7)策,加大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2018-2020)》
创新发展流通供应链。推动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关于开展供应链创商务部等八部委商实现系统对接,构建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的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
(2018.4)应链协同平台,实现供应链需求、库存和物流实知》时共享可视。
加快实施绿色制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聚焦盾构机、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工信部重型机床及油气田装备等关键件再制造,以及增动计划(2018-2020
(2017.11)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年)》
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
1-1-1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主要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广,推动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标准研制和评价机制建设,探索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再制造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指出亟需加强制造基础能力方面的科技创新,制造业基础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
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其中基础材料、关键《“十三五”先进制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传感器、
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科技部(2017.4)
控制系统、软件工具及平台等众多领域的基础研专项规划》
究、关键技术研究、关键工艺研究都没有掌握自
主核心技术,工艺装备、测试与实验装备、标准化等共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亟需科技攻关。
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十三五”国家战国务院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2016.12)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划》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目标为
14.7万亿元。突破人工智能、低功耗轻量级系统、智能感知、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
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信息产业发展指工信部、发改委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
南》(2016.12)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以及面向特殊行业和特殊网络应用的专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积极推进工业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能源电子、金融电子等产品研发应用。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全面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鼓励进口技术和产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品目录(2016年版)》发改委、财政部、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C27)继续列为鼓
(发改产业商务部(2016.9)
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2016]1982号)
规划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生产性设备、零部件(不予免税产品目录中产品除外)给予贴息支持。
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
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
《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5)
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
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
1-1-1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主要政策法规发布单位主要内容进水平。
3、行业主要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推出,为行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政策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二)行业发展情况
1、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通过为上游原厂与下游客户搭建沟通的桥梁,将上游原厂的产品提供给下游客户,并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代理分销、技术支持、解决方案服务,为上游原厂提高销售效率,为下游客户降低技术准入门槛,从而降低产业链的综合成本、为产业链创造价值。
近年来受中美贸易战及高科技行业摩擦升级影响,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终端需求不旺、上游原厂加强渠道管控、客户账期延长甚至倒闭而造成的坏账等,让处于中间环节的分销商压力倍增。
但随着国内下游个人终端、智慧城市、智能工业及智能汽车持续创新发展,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预计仍将保持庞大的内需市场;同时我国出于集成电路产业
链自主可控的需要,在中国境内培养出优质供应商,加强国产替代,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受此影响国内电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趋势下内销转型及国产替代成为主要趋势。作为贴近国内上下游市场的本土分销商,较国外分销商天然具备物流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与沟通效率方面的优势,但同时这也可能导致本土分销商们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行业洗牌,其中拥有规模及技术优势的本土头部分销商有望在全球保护主义抬头与行业博弈中乘势扩张,保持稳定利润空间,提升竞争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分销领域深耕多年,业务覆盖云计算、通信、汽车、家电、公共设施、工业等多个行业,积累了近三万个客户,将有望抓住这一机遇,进一步促进公司电子元器件产业的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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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导体芯片业务
从政策层面看,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封锁加剧,关于对半导体芯片的制裁以及“缺芯潮”都在警示解决芯片短缺以及关键技术的
“卡脖子”等问题刻不容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把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列为2021年重点工作的前两项,四部委明确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国家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半导体行业自主化和国产化替代将成为我国产业发展的长期要务。在此背景下,国内 IC 设计公司数量 2010-2019 年 CAGR 为 13%,而且还在快速增加。
从市场层面看,短期来说得益于汽车、5G 手机、云服务及笔电的市场需求在后疫情时期的快速反弹,中美摩擦促使下游企业大量备货提高安全库存,国内半导体及芯片需求旺盛,“涨价潮”、“缺芯潮”助推半导体芯片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长期来看,公司所专注的国内半导体市场,尤其是功率半导体市场,近几年随着新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动车、物联网、云计算、工业自动化、用电设备
升级换代、快充等市场的迅速发展而增长迅速。仅以功率半导体而言,根据 Omida数据,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有望从2020年的430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520 亿美元以上,根据 IHS 数据,其中中国市场份额在 2019 年就达到了 36%,
并得到持续提升,但国内市场主要被国外厂商占据,国产化率较低,总体不超过
50%,部分重要器件国产化率仅为30%多,进口替代空间较大。因此未来相当长
的一段时间,因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的飞速发展将对国产功率半导体加速实现进口替代提出更加迫切的需求,将持续推动国内半导体企业进一步加速成长。
(三)行业的主要壁垒
1、授权资源壁垒
授权分销是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分销商获得原厂授权,产品直接来源于原厂。因此,在产品价格、产品品类、需求对接、供应稳定性以及速度等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但同时,原厂对分销商的资质审查机制,使得授权资源存在进入壁垒,小型分销商或新进入者难以获得头部原厂的授权分销资质。此外,原厂为有效实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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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价格和销售渠道的管控、避免分销商之间的过度竞争,在特定区域内仅授予有限的授权分销资质。此外,由于电子元器件行业存在头部集中效应,取得头部原厂授权的分销企业便获得了显著竞争优势。
2、资金壁垒目前,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因此,仅有具备较强资金实力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方能更好地发挥电子信息产业的纽带作用,为下游客户提供稳定性高、采购成本和交期可控的电子元器件。
此外,随着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朝多元化、综合服务商方向发展,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还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相较传统电子元器件分销服务,该类服务需大量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进一步凸显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资金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分销商带来稳定市场需求的同时,亦实现了对分销商的反哺,为分销商在掌握行业动向、获取头部原厂授权分销资质等方面,提供重要的保障。但同时,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尤其是部分集中度较高的细分领域,对供应商的考核较为严格。仅有经过长期合作,供货稳定性、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通过客户验证的分销商,方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4、技术壁垒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承担着上下游技术衔接、协助下游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技
术落地的重要任务。随着电子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传统中小型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往往缺乏技术和人才储备,尤其在 5G、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无法深入了解有关技术原理,导致传统中小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无法跟上新产品、新技术的迭代速度,也无法深入了解客户具体应用技术的需求,难以实现帮助原厂了解下游客户技术需求和技术痛点、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技术产品的目的。这使得中小型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很难在行业覆盖和电子元器件行业应用技术领域与规模大的分销企业竞争。
同时,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数字化发展水平较高,这要求分销商必须具备很强信息技术研发能力,以满足上下游数字化发展带来的信息系统适配需求。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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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分销商的信息系统具有上下游多对多的网络匹配特点,需要对上下游多个原厂和客户的多种信息系统进行接入、适配,这使得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形成了较高的信息技术壁垒。
(四)行业竞争状况
由于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存在资金壁垒、授权资源壁垒等进入壁垒,营业收入规模成为衡量各企业市场地位的关键指标。境外头部分销商如艾睿电子、安富利等,经多年行业整合实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并掌握了丰富的授权资源等竞争优势,成为行业第一阵营企业。但目前我国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规模仍较为有限,尚未进入全球第一阵营。
与国际头部分销商相比,本土分销商凭借对境内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深度参与,能更好地理解境内客户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同时在业务布局、人力配备、现场技术支持等方面具备本地化优势,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综合性服务。尤其自新冠疫情以来,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产业链地位进一步凸显。
(五)行业中的竞争对手
2019 年至 2021 年,国内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TOP20 营收总额分别为
1785.13亿元、1874.60亿元、2237.07亿元。2019至2021年度中国电子元器件
分销商 TOP20 营收排名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排名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公司名称营业收入
1中电港383.0中电港269.0中电港191.0
2泰科源256.0泰科源220.7泰科源186.3
3深圳华强228.4深圳华强163.3深圳华强143.6
4蓝源实业143.0芯知己数码140.0唯时信142.0
5信和达130.0海盈科技集团115.0韦尔股份136.32
6联合创泰129.97唯时信110.0力源信息131.32
6唯时信115.0蓝源实业110.0英唐智控119.5
8力源信息104.4英唐智控104.2芯知己数码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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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排名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公司名称营业收入
9新蕾科技100.2力源信息103.6蓝源实业90.0
10科通芯城94.5信和达78.0海盈科技集团72.0
11芯智控股86.1科通芯城61.9信和达65.5
12好上好控股68.0天河星59.0科通芯城58.54
13英唐智控63.4好上好控股52.5天河星58.0
14天河星61.0新蕾科技52.0新蕾科技51.0
15思诺信58.8南基国际50.0华信科45.0
16南京商络53.6芯智控股46.5南基国际45.0
17火炬电子47.3路必康40.0好上好控股44.85
18博思达43.0华信科37.2芯智控股41.91
19云汉芯城38.4南京商络31.5路必康26.0
20安芯易33.0博思达30.2火炬电子25.69
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https://www.esmchina.com/)
(六)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稳定的上游供应商资源,良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自收购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
开始进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深圳华商龙及其前身自1996年成立开始便一直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成为众多国内外电子元器件原厂在华南地区甚至全国名列前茅的分销商。目前公司的上游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松下、Synaptics、罗姆、赛普拉斯、三垦等国际知名元件生厂商以及瑞芯微、建益达、佰维、上海移
远等国内电子元器件龙头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多年的深度合作,英唐智控在行业内积累了坚实的供应商关系与良好的业内口碑,在产品种类和业务规模上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及丰富的产品线配置
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深耕多年,产品链条业务覆盖PC/服务器、手机、家电、公共设施、汽车、工业等多个行业,并积累了广泛的客户群体,可充分享受下游市场产品热点迅速切换带来的市场红利。
公司围绕所代理的核心的稀缺资源绑定了上述行业的诸多头部企业客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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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较强的客户粘性,伴随着上述行业的高速成长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逐渐成为国内电子分销领域内生增长能力较强的电子分销商。
3、公司拥有资深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团队
公司代理分销团队拥有多年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经验,同时基于公司的培训体系,建立了完善的人才梯队。资深的管理团队是公司把握行业趋势,抓住下游发展机遇,同时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支撑。
4、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及精细化管理系统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唐微技术专注于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的模拟 IC 和数字 IC
产品的研发生产,主要产品包括车载 IC 产品和光学传感器产品。其采用 IDM 模式,通过自有团队及生产线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造、测试等业务环节,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且稳定的研发和工艺团队,英唐微技术可为传感器领域、6英寸晶圆生产工艺和管理运营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且公司通过自建 ERP 管理系统,分别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内部制度设计、产品供应链、风控等业务实现精细化管理。
(七)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 IDC 数据,中国功率半导体需求量已经占到全球产量的 39%,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器件市场。近年更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5G 基站、变频家电等下游需求的旺盛,加上“新基建”、第三代半导体等政策全力助推,国内功率器件市场迎来快速扩张时期。同时国内市场需求主要被国外厂商产品占据,国产化率较低,总体不超过50%,部分重要器件国产化率仅为30%多,国产替代空间巨大。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状况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处在产业链的中游,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上游行业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原厂,包括设计、制造原厂。发行人下游行业为电子信息制造业,覆盖了所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电子产品的企业,从而产出包括消费电子、通讯设备等在内的终端产品,随着国内持续出现“缺芯潮”来看,对于行业上下游来说都将处在一个高速的发展期,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给上下游带来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移动设备、汽车电子、医疗设备、通信、家电、工业控制等各个领域,是日常生活及工业发展必备
1-1-2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品之一,未来将会处于发展上升期。
四、服务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业务模式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半导体元件、集成电路以及其他电子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是通过为上游原厂与下游客户搭建沟通的桥梁,将上游原厂的产品提供给下游客户,并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代理分销、技术支持、解决方案服务,为上游原厂提高销售效率,为下游客户降低技术准入门槛,从而降低产业链的综合成本、为产业链创造价值。
半导体元件、集成电路以及其他电子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一方面基于子公司在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的模拟 IC 和数字 IC 产品的技术储备,向客户提供包括光电集成电路、光学传感器、显示屏驱动 IC、车载 IC、MEMS 微振镜等
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一方面拟基于子公司在功率半导体方面的技术储备,向客户提供硅基(SBD、FRED、MOSFET、IGBT、ESD)、碳化硅基(SiC-SBD、SiC-MOSFET)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产品。
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业务主要是针对电子行业研发相关的系统管理软件。
涵盖了包括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线上管理,致力于实现企业无纸化办公、高效率企业自动化管理及系统层面的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公司自行开发的企业管理系统为公司电子分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以及并购业务的整合,奠定了坚实的软件系统管理基础。
(二)主要业务模式
1、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1)代理及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是否开拓某产品市场,由产品确认原厂供应商,在小批量试采购后,待下游市场稳定再与原厂协商代理事宜,由原厂考察并核定公司的代理资格。
公司每年与上游原厂签订《代理协议》或类似协议,确定分销商资格,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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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一般性条款。随后在代理期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订单方式进行实际采购,一般情况下订单仅约定采购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信息,其余事项均遵照《代理协议》或类似协议中的条款执行。公司设立了供应链中心,根据与销售部门确定的原厂产品的采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整体的采购工作,同时做好采购物资入库管理工作。
公司的采购分为订单驱动型与常规备货型两种模式。订单驱动采购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下游客户产生具体需求时,向上游原厂下达订单,并在原厂交付产品后通过合作物流渠道将产品直接运送至下游客户处。常规备货型采购为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对下游客户的生产规划进行判断后,对于畅销产品及交货周期较长的产品进行提前采购,以应对客户后续的订单需求。
(2)销售模式
各事业部根据所选择的市场/行业确定客户群体,并通过市场拓展以及原厂的资源导入,直接服务下游终端客户。凭借完善的技术服务团队及仓储物流体系,可为客户提供原厂通用产品的二次开发技术支持、商品采购、物流仓储等全流程的服务。
2、半导体芯片业务
(1)采购模式
IDM 模式,综合终端客户/代理商销售预测情况,以及生产管理科生产情况提前备料。业务支援部门负责公司采购事宜,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环境和稳定性,除此之外还根据管理条件、反社会性和环保工作进行综合公正的判断。
Fabless 模式,综合终端客户/代理商销售预测情况,提前通知外发加工厂进行备货,关键原材料可自行对接供应商进行审核并议价。选择外发加工厂,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环境和稳定性,除此之外还根据管理条件、反社会性和环保工作进行综合公正的判断。
(2)销售模式
采用分销以及直供两种模式。业务/市场部门共同确定客户群体,针对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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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客户开拓以及市场推广,重点客户由公司半导体业务单位直接提供技术支持或销售,也可利用公司自有渠道资源代理销售,提高整体利润率。在公司分销渠道资源无法覆盖的地域及中小客户时,可以利用其他代理商资源为客户提供技术和物流服务。
3、软件研发及销售业务
(1)研发模式
优软科技的主要产品为针对电子元器件生产、分销企业研发的 UAS 系统。
该系统针对客户特定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优软科技也会定期对系统进行迭代升级。目前优软科技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产品中的所有功能均为自开发。
(2)销售模式
优软科技拥有独立的销售团队进行旗下软件系统的销售,在实际经营中也会有通过分销事业群推介的方式进行客户的开拓。目前 UAS 系统每个独立法人客户需单独购买,除销售软件外,优软科技会与客户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服务内容及范围确定软件技术维护费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量、产量、销量情况
公司在2019年-2020年主要是分销电子元器件为主,2020年开始介入半导体领域,进行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业务的采购量、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期间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电子元器件采购量346421.461844214.433132650.573795313.21
分销业务销售量345092.111838876.293028021.913816304.55
生产量3452.3417256.672833.17-半导体芯片
采购量47.70229.057.06-业务
销售量3402.3517464.072770.32-
(四)主要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运输工具、专用设备,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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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固定资产类别原值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原值年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22420.58-1341.13--21079.46
机器设备30010.82-1705.67--28305.15
电子设备604.304.44--608.74
运输设备162.91-1.10--161.82
其他设备456.307.780.52463.56
合计53654.92-3035.670.5250618.73项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1079.4614045.96--7033.5033.37%
机器设备28305.1523561.52--4743.6316.76%
电子设备608.74240.10--368.6460.56%
运输设备161.82148.54--13.278.20%
其他设备463.56261.68--201.8843.55%
合计50618.7338257.80--12360.9324.42%
1、房屋所有权
(1)在境内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所有权人均为英唐智控:
是否序建筑面是否存
产权证书编号座落用途闲置/号积(㎡)在抵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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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06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6号中心3#楼3层02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2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5号中心3#楼3层03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3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4号中心3#楼3层04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4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3号中心3#楼3层05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5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7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2号中心3#楼3层12号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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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序建筑面是否存
产权证书编号座落用途闲置/号积(㎡)在抵押出租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6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1号中心3#楼3层13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7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0融用地/是闲置
5007155号中心3#楼3层14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8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0420中心3#楼3层15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9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07156号中心3#楼3层16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0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06融用地/是闲置
5000418中心3#楼5层12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1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07157号中心3#楼5层13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2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0融用地/是闲置
5007159号中心3#楼5层14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3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57475号中心3#楼5层15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4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57163号中心3#楼5层16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5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06融用地/是闲置
5007165号中心3#楼6层12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6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00419号中心3#楼6层13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7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0融用地/是闲置
5007166号中心3#楼6层14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8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7167号中心3#楼6层15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19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19融用地/是闲置
5007809号中心3#楼8层15号办公
粤(2021)惠州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商务金
20市不动产权第智慧大道1号凤凰国际商务48.31融用地/是闲置
5007810号中心3#楼8层16号办公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168.38公寓是出租
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
1-1-2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是否序建筑面是否存
产权证书编号座落用途闲置/号积(㎡)在抵押出租
0031822 号 区 5 栋 D 座 1601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2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34.45公寓是出租
0031813 号 区 5 栋 D 座 1602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3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34.43公寓是出租
0031858 号 区 5 栋 D 座 1603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4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77.63公寓是出租
0031863 号 区 5 栋 D 座 1604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5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81.55公寓是出租
0031859 号 区 5 栋 D 座 1605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6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82.29公寓是出租
0031851 号 区 5 栋 D 座 1606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7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77.63公寓是出租
0031842 号 区 5 栋 D 座 1607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8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34.43公寓是出租
0031838 号 区 5 栋 D 座 1608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29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34.43公寓是出租
0031849 号 区 5 栋 D 座 1609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30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80.40公寓是出租
0031876 号 区 5 栋 D 座 1610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31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82.25公寓是出租
0031831 号 区 5 栋 D 座 1611
粤(2018)深圳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
32市不动产权第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82.25公寓是出租
0031855 号 区 5 栋 D 座 1612
(2)在境外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发行人在境外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英唐微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面积取得序号所在地房屋编号种类他项权
(㎡)方式山梨县甲府市大里町字
大北耕地465番地、山工厂1层3034.17受让
1465号抵押
梨县甲府市宫原町字外事务所2层1209.58取得河原600番1
1-1-26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房屋面积取得序号所在地房屋编号种类他项权
(㎡)方式山梨县甲府市宫原町字
中泽302番地1、山梨县
甲府市宫原町字外河原工厂1层4487.45受让
2302号1抵押
600番地1、山梨县甲府事务所2层4528.64取得
市大里町字大北耕地
465番地
山梨县甲府市大里町字
1层289.94
大北耕地465番地、山大里町受让
3工厂2层289.94抵押
梨县甲府市宫原町字外465号2取得河原600番1
(五)业务资质证书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备案日期
1公司0370220544037298707482018.12.07
2深圳华商龙0496465544033195211902020.11.19
3 英唐智能科技 03064289 4403MA5D925B4 2017.02.17
4 丰唐物联 02528681 440358155457X 2016.03.25
5上海宇声0067274931006746074312009.01.23
6深圳海威思0305870544035956554782017.09.2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深圳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海关注册编码企业经营类别有效期核发日期
1公司440396294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2014.10.22
2 英唐智能科技 4403160TVT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2016.09.08
3丰唐物联440313793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2016.09.05
4 深圳华商龙 4403160VD0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2016.04.08
5上海宇声310996568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长期2015.05.28
6 深圳海威思 440316245G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2013.03.11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经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的基本
1-1-27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编号备案类别备案号码备案日期核发机关
1807251445自理报检
1丰唐物联47176006932018.07.25深圳海关
0600004163企业
英唐智控1605131824深圳出入境
2自理企业47006538512016.05.17
科技3500000002检验检疫局
4、英唐微技术根据当地法律获得的许可
No. 名称 内容 法律法规 管辖劳动保险持续业务一对适用工伤保险和雇用保劳动安全卫生山梨劳动基准次性批准申请书险的事业所的批准法局
雇用保险雇主/事业所雇用保险雇主/事业所的甲府职业安定
2雇用保险法
各种申报申请所
劳安法选任申报书(总
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基于劳动安全卫生法的选劳动安全卫生甲府劳动基准
3
人、卫生管理人、产业任申报书法监督署
医师)
Pioneer健康保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对适用健康保险、厚生年健康保险法、厚
4险工会?年金
险适用事业所申报书金保险的事业所的批准生年金保险法事务所消防管理人选任申报基于消防法的消防管理人
5消防法甲府南消防署
书的选任申报
DB 年金规章批准通知 批准采用给付确定型企业 给付确定型年
6厚生劳动省
书 年金(DB)制度 金法
DC 年金规章批准通知 批准采用缴费确定型企业 缴费确定型年
7厚生劳动省
书 年金(DC)制度 金法特殊一般综合劳务贸外汇和对外贸
8出口许可经济产业省
易许可易法
特殊一般综合出口/劳外汇和对外贸
9务(使用相关程序)交易出口许可经济产业省
易法许可
特定托运人/特
以 Yusen Logistics Co. Ltd.定航空货物使
10特定托运人确认书作为特定航空货物使用承国土交通省
用承运人等制运人的特定托运人的合同度
家用电气设备安装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变电、关东东北产业
11电气事业法
变更申报配电设备保安监督部电气总工程师选任和第二类电气总工程师的选关东东北产业
12电气事业法
申报任、申报保安监督部变电设备安装和变更
13变电、配电设备消防法甲府南消防署
申报劳动安全卫生
14锅炉安装和变更申报锅炉甲府南消防署
法煤烟产生设施安装和大气污染防治
15煤烟产生设施山梨县知事
变更申报法
16第1种压力容器安装和热交换器劳动安全卫生甲府劳动基准
1-1-2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变更法监督署
第1种高压气体生产设高压气体保安
17冷冻机山梨县知事
备高压气体生产申报法高压气体保安
18冷冻安全负责人申报冷冻机山梨县知事
法
出水口截面面积 6c ㎡ 关于保护地下
19以上的抽水设备的申抽水设备水及水源地的山梨县知事
报条例特定设施安装和结构水质污浊防止
20氟酸废水处理设备甲府市长
变更申报法预防公害管理人(水质水质污浊防止
21中和废水处理设备甲府市长
2类)选任和变更申报法
特定设施安装和结构上下水道管理
22研磨废水处理设备下水道法
变更申报者公害防止负责人和管公害防止管理
23特定工厂甲府市长
理人选任和变更申报人法
24水质管理负责人特定设施下水道条例甲府市长
特定高压气体消耗申高压气体保安
25氢气山梨县知事
报法特定高压气体处理主高压气体保安
26氢气山梨县知事
任选任申报法高压气体储气库安装高压气体保安
27氢气山梨县知事
和变更申报法高压气体生产设备等高压气体保安
28氮气山梨县知事
的启动等申报法普通高压气体安全监高压气体保安
29接收氮气、氧气、油罐车山梨县知事
督员选任和申报法高压气体储气库安装高压气体保安
30氧气山梨县知事
和变更申报法普通高压气体移动式高压气体保安
31接收油罐车山梨县知事
生产设备接收申报法普通高压气体接收安高压气体保安
32接收油罐车山梨县知事
全负责人申报法
危险品储藏所(室内)
33危险品仓库消防法甲府消防本部
安装和变更申报危险品安全监督员的
34危险品仓库消防法甲府南消防署
选任和申报
第二类压力容器安装劳动安全卫生甲府劳动基准
35压缩机储罐环
和变更报告法监督署
第二类压力容器安装劳动安全卫生甲府劳动基准
36压缩机干燥器
和变更报告法监督署
第二类压力容器安装劳动安全卫生甲府劳动基准
37蒸汽汇集管
和变更报告法监督署
消防设备等安装和变自动火灾报警器、室外消
38消防法甲府南消防署
更申报火栓、灭火器、指示灯等特定工厂安装和变更
39特定工厂工厂立地法山梨县知事
申报
40能源管理负责人选任第一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关于合理使用关东经济产业
1-1-2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申报能源的法律局长关于合理使用关东经济产业
41能源管理人选任申报第一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能源的法律局长能源管理人兼任批准关于合理使用关东经济产业
42第一类能源管理指定工厂
书能源的法律局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了其所从事业务所需的资质和许可;发行人的经营范
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电子分销领域深耕多年,已围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构建起电子元器件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此为基础,持续在半导体行业和软件服务行业两方面投入,形成了自身突出独特的核心技术。
公司在软件服务行业技术方面不断突破创新,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为其开发定制专用的 ERP 服务方案。
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唐微技术专注于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的模拟 IC 和数字 IC 产品的研发生产,主要产品包括车载 IC 产品和光学传感器产品。其采用IDM 模式,通过自有团队及生产线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造、测试等业务环节,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且稳定的研发和工艺团队。英唐微技术可为传感器领域、6英寸晶圆生产工艺和管理运营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作为公司当前主要营收来源,是公司重要的现金流和业绩支撑,其丰富的客户资源也是公司向半导体研发制造业务转型的基础。提升分销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分销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公司的长期重要任务。
2022年分销事业群将依据现有产品线所覆盖的产品种类、客户群体、市场需求,
加大获取电源类、第三代半导体等相关互补性产品线的授权代理资质;同时在半
导体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下,进一步提升代理产品线国有产品线的占比;增加分销事业群技术服务团队规模,加强对下游客户的技术支持力度,以期实现内部产
1-1-3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品线更加广泛、完整、互补的协同作用,提升分销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2、推进现有半导体业务的深化整合
目前公司通过英唐微技术、上海芯石在光电类传感器、功率半导体器件研发
制造领域已经实现了一定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同时通过参与成都英唐半导体产业园项目也开启了公司在国内布局半导体产线的第一步。2022年,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上述半导体业务布局开展持续的深化整合。
(二)未来发展战略
自2019年公司谋划向半导体芯片领域战略转型以来,逐步确立了以电子元器件渠道分销为基础,半导体设计与制造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并致力于成为半导体设计、制造及电子元器件分销的行业标杆。
2020年新冠疫情的广泛流行使世界半导体供应链陷入乱局,短期内供需关
系错配导致“缺芯潮”长期持续。虽然业内 IDM 及晶圆代工厂来积极投建扩充产能,提高生产效率,但在2022年能够实际增加的供给或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市场备货需求。“缺芯潮”有望在2022年延续。
面临国内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和欧美国家技术封锁日益加剧的复杂情形,社会各界对半导体行业的发展、产业链重构的日益重视,政府相继出台了包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在内的系列文件,加速进口替代、实现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相信随着 5G、新能源等新兴科技逐渐走向产业化,未来十年中国半导体行业有望迎来进口替代与成长的黄金时期,逐步在全球半导体市场的结构性调整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公司在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上,将逐步向半导体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全产业链拓展,通过充分发挥公司客户及渠道的优势资源,通过技术合作,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1-1-3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MEMS 微振镜作为汽车 HUD、微投影仪、AR 眼镜的核心部件之一,随着汽车 HUD、微投影仪、AR 眼镜不断发展,为 MEMS 微振镜带来了庞大的市场机遇。
1、智能驾驶推动汽车激光雷达及 HUD 行业发展
(1)汽车激光雷达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智能驾驶技术日益成熟,消费者对智能汽车的需求愈发强烈。激光雷达作为智能汽车的核心部件,主要负责探测和识别物体,及时提供物体定位和构建信息,为智能汽车提供视野。在此背景下,市场对激光雷达的需求越来越高。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激光雷达在智能车的应用可以分为无人驾驶激光雷达、乘用车 ADAS 和 ADS 激光雷达。
根据麦姆斯咨询测算数据,在全球市场,2019年全球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14.4亿美元,其中无人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6亿美元,占比约41.67%;
ADAS+ADS 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 8.4 亿美元,占比约 58.33%。预计到 2025年,全球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将上涨至108亿美元,其中无人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 42.8 亿美元,占比约 39.63%;ADAS+ADS 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 65.2亿美元,占比约60.37%。
1-1-3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019-2025年全球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数据来源:《20210429-德邦证券-汽车行业深度:激光雷达降本可期,配套汽车放量在即》
在中国市场,2019年中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5.1亿美元,其中无人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 2.4 亿美元,占比约 47.06%;ADAS+ADS 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2.7亿美元,占比约52.94%。预计到2025年,中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将上涨至47.6亿美元,其中无人驾驶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17.1亿美元,占比约 35.92%;ADAS+ADS 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 30.5 亿美元,占比约 64.08%。
2019-2025年中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
数据来源:《20210429-德邦证券-汽车行业深度:激光雷达降本可期,配套汽车放量在即》
(2)汽车 HUD 行业发展概况
HUD 是通过将行驶速度、导航等重要行车信息投影到风挡玻璃上,使驾驶员在不低头的情况下能够看到重要行车信息以提高驾驶安全性。现阶段,HUD
1-1-3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通过与头部车企合作打开市场,已经在高端车型上实现普及,但整体搭载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技术逐步成熟,未来五年 HUD 将有望从高端车型向中低端车型加速渗透。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的数据显示,2020年其渗透率约为4.1%,预计至2025年将达到39%。
2020-2025 年全球 HUD 市场渗透率及预测(%)数据来源:《民生证券-汽车行业的革命系列报告之三:智能汽车,未来最强的算力终端-220223》
随着驾驶员行驶安全意识的提高,HUD 依托减少驾驶员因低头、转移视线带来行车安全隐患的功能,其市场需求规模逐年上涨。根据数据预测显示,在全球市场,2019 年全球乘用车前装 HUD 市场空间约为 84.60 亿元,预计 2025 年上升至447.3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1.99%。在中国市场,2019年中国乘用车前装 HUD 市场规模约为 5.44 亿元,预计 2025 年上升至 196.8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1.86%。
2019-2025 年全球 HUD 市场规模及预测
2019-2025 年中国 HUD 市场规模及预测(亿元)(亿元)
数据来源:《20210812-国泰君安-华阳集团-002906-卡位汽车电子,自主 HUD 龙头放量》
1-1-3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3)消费级投影仪市场消费需求逐渐释放近年来,消费级市场投影设备出货量呈迅速增长态势,同时亦逐渐成为投影设备最主要的细分市场,在需求端消费升级、消费主力年轻化、显示需求大屏化、家居需求智能化等趋势下,未来消费级投影设备市场将具备广阔发展空间。在消费升级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对家用影音娱乐的需求呈现大屏化和追求极致体验的趋势,同时中国消费主力的年轻化使得消费市场对全新产品的接受程度大幅提高,智能投影设备凭借相较于大屏电视的高性价比和便携性,借助线上渠道迅速放量,成为中国投影设备的第一大细分市场。
随着投影仪技术发展越来越快,投影仪逐渐往精细化发展。其中,微投影仪依托体积小、续航长、便携性高等优势,能够轻松实现体积、电量、画质的三者平衡,不断丰富其消费应用场景。以极米科技便携系列 PLAY 为例,在牺牲一定画质情况下,实现了机身小巧单手可握,电池续航长达3.5小时。小体积、长续航使得便携投影仪在露天聚会、现场路演、餐厅酒店、商用广告等场景中可以充分发挥作用。
2016至2019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分别为252万台、316万台、435万
台、462万台。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有小幅度下滑,约为
417万台,2016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3.42%。其中,消费级投影仪市场呈
不断上升趋势,2016年消费级投影仪市场出货量为56万台,占出货量的22.22%。
2020年消费级投影仪市场出货量为300万台,占出货量的71.94%。
2016-2020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变化2016-2020年中国投影仪市场结构变化(万台)(万台)数据来源:《招商证券-家电行业2021年中期投资策略:静待价值回归,拥抱高成长-210706》
1-1-3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4)元宇宙推动 AR 眼镜快速发展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兴起,用户对 AR 聚焦现实与虚拟世界交互和感知技术的关注愈发强烈。随着 ALPD 激光技术等光机技术的发展迭代、光波导技术应用的逐渐成熟,以及越来越多国产企业持续布局底层算法、芯片等上游核心产业链环节,2020 年以来,国内企业推出了大量消费级 AR 眼镜产品。AR 技术未来能够与近视镜片相结合,将有希望发展为手机、电脑之外的个人“第三块屏幕”。
AR 产品形态丰富,包含头戴、手持、空间显示三大类,其中 AR 眼镜以其轻量化、便携化优势近年来广受关注。基于上述背景,用户对 AR 眼镜的需求逐渐上升。
在全球市场,2016 年全球 AR 眼镜市场出货量约为 20 万台,预计到 2022年上涨至 140 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 38.31%。在中国市场,2017 年中国 AR 眼镜市场出货量约为1万台,预计到2022年上涨至62万台,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128.29%。
2016-2022 年全球 AR 眼镜市场出货量 2017-2022 年中国 AR 眼镜市场出货量(万台)(万台)
数据来源:《华创证券:元宇宙来袭 AR 眼镜风起》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以及巩固行业中的地位。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将有效增强,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夯实基础。
1-1-36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兴
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参与本次认购,视为认可并承诺“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价”的情形,并在入围后配合主承销商进行进一步核查,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三、本次发行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兴
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1-1-37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401.7659万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获配价格获配股数
认购对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号(元/股)(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325386313114999997.89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32097130294999998.066个月
3彭旭4.53883002239999999.666个月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3441501119999999.836个月
5谢恺4.53441501119999999.836个月
合计64017659289999995.27
(六)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1-1-3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89999995.27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125091.5921744.76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7255.24
合计29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
1-1-3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胡庆周合计持有发行人14.9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本次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胡庆周仍将控制公司14.11%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2022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4月1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及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
金用途、决议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2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
1-1-4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
1、深交所审核并作出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2、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方案合法合规
1、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
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2、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元/股。因此,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3、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没有违反《证券法》
第九条之规定。
4、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5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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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本次认购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相关立项备案,且不涉及土地、环保相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宜。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
1-1-4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1)发行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决议并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不超过
2900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3)2022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4)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4、本次发行不存在《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不存在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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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董事会于2022年6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在发行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
(2)发行人及其保荐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要求。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作出承诺。
(5)保荐人已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1、本次发行符合《审核问答》第9问的要求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的,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应注意仔细阅读《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适用条件。上市公司申请适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易程序的,应当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年度股东大
1-1-4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会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过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同时,就前述授权,年度股东大会已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通过相关决定。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业务流程。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应当在董事会前完成向特定对象的询
价、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并及时召开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文件,本所收到申请文件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证监会注册。
(3)保荐人的核查要求。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
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2、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10问的情形。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的类型
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如前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10问的情形。
3、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13问的情形。
(1)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根据该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
1-1-4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跨界投资影视或游戏。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收购企业股权。
(3)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跨境收购。
(4)发行人本保荐机构已在相关申请文件中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未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4、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14问的情形。
(1)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55.24万元,其他募集资金使用不包括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非资本性支出的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02%,不超过30%,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已在相关申请文件中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充分论证说明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3)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4)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收购资产。
5、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20问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发行人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4)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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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部分中,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均不含费用化支出)的金额为7255.24万元,占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为25.02%,不超过
3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
2、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069526426.00股,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6401765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3、本次发行为创业板简易程序再融资项目,不适用再融资间隔期的规定。
4、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承销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1)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召开董事会前向发行
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元/股,确定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
(2)发行人已与确定的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并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发行对象本人签字)之日起成立,本次发行一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该合同即生效。
2、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承销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后,发行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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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胡庆周持有发行人14.9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胡庆周仍将控制公司14.11%的股份。
因此,本次发行结束后,胡庆周仍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编制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确
认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审核问答》、《发行监管问答》、《承销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
九、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的主要资产科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归母净科目账面价值具体内容资产比例
其他应收款8552.54押金保证金、往来款5.65%
其他流动资产1891.32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5%
长期股权投资17123.51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投资11.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5.00子公司的投资0.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48.21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1.02%
其他非流动资产1078.31长期资产购置款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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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利用少量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无固定期限,可灵活申赎,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及债权类资产,安全性较高、收益较为稳定,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552.54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往来款等经营性应收款项,其中,包含应收深圳市彩昊龙科技有限公司274.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24日,深圳华商龙与王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深
圳华商龙所持有的彩昊龙51%股权。同时,深圳华商龙与彩昊龙、彩昊龙股东深圳市彩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彩昊合伙”)、彩昊合伙实际
控制人以及彩昊龙总经理雷震签署《还款协议》,因前期对该子公司彩昊龙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截至协议签署日,各方确认彩昊龙尚欠深圳华商龙1590.88万元往来款(至股权交割日,新增前期利息入账8.69万元)。协议约定,彩昊龙在该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两年内分批履行还款义务,其中前6个月免息,
第6-24个月按9%年化利率支付利息,并每半年等额偿还主债务及相应利息。截
至2022年3月31日,彩昊龙尚余274.76万元未偿还,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891.32万元,主要系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2022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企业2022年3月31日余额(万元)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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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企业2022年3月31日余额(万元)
1深圳英唐芯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149.64
2四川英唐芯科技有限公司10600.00
3上海芯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373.87
合计17123.51
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1548.2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01%。系公司对苏州哲思灵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的股权及共青城乾成哲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4%的股权。
(1)苏州哲思灵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向哲思灵行出资款项专门用于向集创北方增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共青城乾成哲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为获取财务收益。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078.31万元,系公司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375万元。主要是对深圳市方为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该公司该笔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拟准备长期持有,不以短期交易为目的投资。
(二)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需要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1-1-5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三)结论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最近一年一期
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审核问答》第20问的情形。
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序
原告被告主要诉讼/仲裁请求案件进展号深圳市宝安区要求被告青岛供应链向
青岛供应链、青岛青润致盈人民法院已作发行人支付借款及逾期
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合出一审判决支
1公司利息、违约金合计
创嘉盈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持原告主要诉
20856744元,其余被告
上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讼请求,已进入承担连带责任执行程序
青岛供应链、公司、深圳华山东省青岛市
华夏银商龙、青岛合创嘉盈商贸有要求被告青岛供应链偿中级人民法院
行股份限公司、青岛上风国际贸易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万
作出一审判决,
2有限公有限公司、青岛中恒博源商元及相应罚息,发行日及
发行人已申请
司青岛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光同创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上诉,二审未开分行科技有限公司、黄泽伟、杜责任庭审理玲
青岛供应链、青岛上风国际要求被告青岛供应链给
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合创嘉山东省青岛市付原告代偿款项
盈有限公司、青岛青润致盈中级人民法院
99151851.80元及代偿
3公司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作出一审判决,
款项的资金占用利息,其恒博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已进入执行程余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
华光同创科技有限公司、黄序任
泽伟、杜玲深圳华于2022月6月2深圳市强芯电子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亏
商龙、号开庭审理,尚
4深圳市晶琳进出口有限公损金额53199800元及滞
香港华未作出一审判
司、黄鸿明、龙艳君纳金商龙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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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告被告主要诉讼/仲裁请求案件进展号要求被申请人之二公司深圳华法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深圳国际仲裁深圳市晶琳进出口有限公
商龙、被申请人亏损金额院已作出生效
5司、京电供应链集团有限公
香港华53199800元及滞纳金,裁决,已进入执司、黄鸿明商龙要求黄鸿明对前述款项行程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发行人行政处罚
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情形如下:
处罚金额被处罚人作出处罚的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原因
(元)深圳市优软科技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优软科技存在发布
2019.03.111710
限公司理局虚假广告的行为惠州市英唐光电科惠州市公安局仲恺易制毒化学品仓库
2019.07.1810000
技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分局管理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优软科技前述罚款金额未达到“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属于有严重违法情节的
罚款区间,且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将优软科技上述行为认定为严重违法行为。因此,优软科技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
所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对于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但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惠州英唐受到1万元罚款对应从轻处罚情节,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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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2019年5月7日,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9号),就公司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存货跌价计提、IT 系统审计、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与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完整的问题作出如下决定:“一、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二、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019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对深圳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严格执行。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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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125091.5921744.76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7255.24
合计29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总建设期为2.5年,该项目不存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前投入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通过多年的光电转换技术积累和自有晶圆生产线提供的产能保证,近年来一直布局 MEMS 微振镜产品市场。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5091.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1744.76万元,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构成金额占比使用募集资金
1建设投资23172.87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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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构成金额占比使用募集资金
1.1场地装修费用240.000.96%240.00
1.2场地租赁费用324.641.29%
1.3设备购置费用12100.0048.22%12100.00
1.4软件购置费用1200.004.78%1200.00
1.5委外开发费用4537.0018.08%4537.00
1.6项目研发费用3667.7614.62%3667.76
1.7预备费1103.474.40%
2铺底流动资金1918.727.65%
合计25091.59100.00%21744.76
上述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具备合理性:(1)场地装修费用=建筑面积×装修单价;(2)设备/软件购置费用=购置单价×数量;(3)委外开发费用=委外人
工支出+委外其他费用;(4)项目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年薪×研发人员数量该项目目前已进入开发阶段,委外开发、项目研发等费用将资本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等有关规定。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加大技术产品研发投入,促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自2001年成立至2015年主要从事电子智能控制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于2015年收购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核心,并确立了“成为亚太地区半导体分销行业的领导者、全球半导体分销行业的领先者”的战略目标。此后,公司不断拓展具有品牌优势的代理线,构筑了涵盖市场型、技术型及资源型的全品类产品线,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成为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近年来,公司依托深厚的客户资源以及逾二十年的业务经验,坚定不断夯实分销业务基础,同时不断挖掘行业新机遇,通过收购英唐微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入股上海芯石半导体有限公司,持续优化整合业务并向上游半导体设计开发领域转型升级。公司基于英唐微技术有限公司的 MEMS 微振镜技术以及成功量产的经验,此次募投项目选择
以第一代 MEMS 微振镜技术为基础,结合国内市场需求特点及应用需求,开发
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
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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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引进更先进的研发设备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丰富技术储备,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以及产品竞争力,推动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转型升级,帮助公司搭建在半导体芯片领域研发、制造、销售的全产业链条。
(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创造公司新盈利点
相比于公司第一代 MEMS 振镜产品,本项目产品在体积、振动频率、成像清晰度上具有较为明显优势,其下游应用场景更丰富,不仅能应用在激光雷达领域,还能应用在消费类电子领域,包括 AR 眼镜、HUD、微投影仪等。
在激光雷达方面,随着智能驾驶技术日益成熟,消费者对智能汽车的需求愈发强烈。激光雷达作为智能汽车的核心部件,主要负责探测和识别物体,及时提供物体定位和构建信息,为智能汽车提供视野。在此背景下,市场对激光雷达的需求越来越高。根据麦姆斯咨询测算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约为5.1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上涨至47.6亿美元。
在 AR 眼镜方面,随着元宇宙概念的兴起,用户对 AR 聚焦现实与虚拟世界交互和感知技术的关注愈发强烈。2020 年以来,国内企业推出了大量消费级 AR眼镜产品。AR 技术未来能够与近视镜片相结合,将有希望发展为手机、电脑之外的个人“第三块屏幕”。基于上述背景,用户对 AR 眼镜的需求逐渐上升。
在 HUD 方面,随着驾驶员行驶安全意识的提高,HUD 依托减少驾驶员因低头、转移视线带来行车安全隐患的功能,其市场需求规模逐年上涨。根据数据预测 2025 年中国乘用车前装 HUD 市场规模将上升至 196.8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1.86%。
在微投影仪方面,随着投影仪技术发展越来越快,投影仪逐渐往精细化发展。
其中,微投影仪依托体积小、续航长、便携性高等优势,能够轻松实现体积、电量、画质的三者平衡,不断丰富其消费应用场景。据统计,2016至2019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分别为252万台、316万台、435万台、462万台。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国投影仪市场出货量有小幅度下滑,约为417万台,2016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3.42%。其中,消费级投影仪市场呈不断上升趋势,2016年消费级投影仪市场出货量为56万台,占出货量的22.22%。2020年消费级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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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货量为300万台,占出货量的71.94%。
在上述背景下,英唐智控为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对 MEMS 微振镜技术进行深度研发,并最终形成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产品,有利于英唐智控形成新盈利点,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加大 MEMS 微振镜投入,帮助公司实现技术可控目前,公司子公司英唐微技术的第一代 MEMS 微振镜已实现量产,该产品作为自动驾驶用激光雷达的核心部件,技术附加值较高,已成为公司未来重点开发产品。但是,第一代 MEMS 微振镜运用的技术系英唐微技术与先锋集团共有技术,在技术上并非完全自主可控。
公司为了克服上述困难,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引进更先进的设备,加大 MEMS 微振镜的投入,计划在第一代 MEMS 微振镜技术基础上,结合国内市场需求特点进行定制化开发,实现第二代 MEMS 微振镜技术的自主可控及产业化应用。本项目由英唐智控负责建设、管理和经营。在研发方面,英唐智控将在国内组建研发团队负责技术应用方案的研发,部分技术则委托控股子公司英唐微技术进行开发。为确保核心关键技术的有效控制,英唐智控将与英唐微技术签署相关协议,要求英唐微技术须成立专项研发小组,接受英唐智控管理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开发工作,并明确约定委托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均归英唐智控所有。在生产方面,英唐智控将借助英唐微技术现有生产优势,与英唐微技术共建生产专线,由英唐智控负责购置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英唐微技术负责为相关设备提供场地、人员及按照英唐智控要求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双方按照代工费用进行结算。
本项目实施后,英唐智控将完全取得第二代 MEMS 微振镜技术,实现技术的自主可控。一方面,技术可控性帮助公司提高研发实力,筑高公司技术护城河,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技术可控性能有利于公司未来实现对 MEMS 振镜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是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实现研发、制造、销售的全产业链条的基础。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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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2020年3月,科技部发布《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明确到2025年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
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2)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
公司致力于电子产品分销业务的发展,在产品技术、客户营销、供应链、人力资源、财务及投资、质量、行政、品牌、信息系统、公共关系等方面实现事业
部组织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和组织效率。
此外,公司已建立标准化的人力资源体系,以任职资格、绩效评价、薪酬激励和人才培育为重点,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化。
(3)技术储备充足,生产经验丰富
随着 MEMS 微振镜发展越来越迅速,可以承受的激光功率也从瓦级升级到千瓦级,越高级别激光功率的 MEMS 微振镜对于设计技术、制作工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下游领域对 MEMS 微振镜日益增长的精细化需求,MEMS 微振镜行业仍在不断对 MEMS 微振镜的镜面尺寸、扫描角度、轴数、驱动方式进行升级。因此,行业中拥有丰富研发生产经验的企业能够做到快速响应下游对技术升级的需求,为占据行业主导地位奠定基础。
在研发经验方面,英唐智控通过自主研发、积极完成产业延伸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司的研发经验。截至 2022 年 4 月,公司在 MEMS 微振镜相关领域拥有
14 项专利技术。英唐智控的日本子公司英唐微技术有限公司对 MEMS 微振镜有
丰富的研发经验。英唐微技术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可以实现光传感器(工业)、MEMS 微振镜等新产品的量产,该类产品将作为英唐微技术未来重点开发产品,持续拓展其在激光雷达、激光投影以及 AR/VR 领域的进一步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1-1-5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应用。
在生产经验方面,英唐微技术凭借在光电转换和图像处理的模拟 IC 和数字IC 产品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其拥有 6 英寸晶圆器件产线,向客户提供包括光电集成电路、光学传感器、显示屏驱动 IC、车载 IC、MEMS 微振镜等
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全链条服务。
因此,英唐微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方面拥有成熟的经验,可为未来公司新产品研发、产能扩张提供基础保障。
3、项目实施主体和选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英唐智控,由英唐智控安排、组织、负责项目的具体事项,项目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
4、目前项目进展
MEMS 微振镜项目的研发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可行性评估、
小批量试产、正式投产等阶段。目前,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可行性评估等前期研究工作,开始进行样品生产,待签定订单后即可送样。
在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中,MEMS 微振镜项目将进入开发阶段,开展小批量试产、正式投产等工作。
5、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在当前半导体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延伸,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MEMS 微振镜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存在显著差异。
(2)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半导体元器件、集成电路以及其他电子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本次募投项目是要继续增加在半导体元器件领域的投入。
6、项目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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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年均利润总额为12301.26万元,年均净利润9225.94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5.24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9.03%(公司在一定假设前提下测算的本项目的预计效益不构成公司对本项目的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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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T+1 年 T+2 年 T+3 年 T+4 年 T+5 年 T+6 年 T+7 年 T+8 年 T+9 年 T+10 年
销售收入万元--11700.0035600.0043050.0056400.0056400.0056400.0056400.0056400.00
利润总额万元-215.44-287.124504.2113677.9614850.0618096.4718096.5218096.5818096.6418096.70
平均息税前利润万元12301.26
净利润万元-215.44-287.123503.8010258.4711137.5413572.3513572.3913572.4313572.4813572.52
平均净利润万元9225.94
总投资额万元25091.59
总投资收益率%49.03%
本项目通过预设收入测算模型预估每年的营业收入。项目营收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本项目营业收入主要由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微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等四类产品销售收入构成。各类型产品的销售数量根据设计产能,结合产能利用率进行估算。
2、本项目总产能为 1120000 个。其中,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微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等四类产品的设计产能分别为 150000、120000、600000、250000 个。
3、在产能利用率预估方面,考虑到生产线产能的释放需结合公司的销售情况,故假设生产线上线后存在一定的爬坡期。此处,生
产线的产能爬坡期为4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50%、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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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本项目测算中,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微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等四类产品
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200、2000、600、600 元/个,且 T+3 年至 T+6 年销售单价每年下降,并于 T+6 年开始保持稳定。
5、本项目将建设启动时间节点设为 T,整体计算期为 10 年。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产品与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差异较大,因此不存在完全可比的产品。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7255.24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支持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6886.26万元。其中,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13614.73万元,略低于公司2022年1-3月平均每月需支付的经营活动现金支出。
此外,出于稳健的经营策略考虑,公司需保留一定规模的可动用货币资金金额,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银行贷款偿还、利息支付等经营活动的有序展开。
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需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不足的压力。
(2)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情况如下: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57.01%57.90%58.36%66.42%
2022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01%,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再通过
银行贷款实现债务融资的能力相对有限,较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满足公司发展所需的大额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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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拟补充流动资金7255.24万元,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公司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4.0534462.7713605.1499688.82
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
大幅下降,需通过外部融资来覆盖公司未来业务规模不断增长所带来的流动资金缺口。
(4)公司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20600.01633805.221041822.631195028.70
因公司业务优化调整剥离资产,公司合并范围收缩,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在不考虑因前期业务优化调整而剥离资产导致的公司合并范围收缩影响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40%。2022年一季度受香港、深圳等地疫情影响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随着公司业务优化调整的持续进行,以及公司在向上游业务领域布局的不断深化,预计公司经营规模将转为增长。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营运资金需求压力,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和竞争力提升提供必要资金储备,并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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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的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从而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项目发展前景半导体行业自主化和国产化替代将成为我国产业发展的长期要务。从市场层面看,短期来说 2021 年得益于汽车、5G 手机、云服务及笔电的市场需求在后疫情时期的快速反弹,中美摩擦促使下游企业大量备货提高安全库存,国内半导体及芯片需求旺盛,“涨价潮”、“缺芯潮”助推半导体芯片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
长期来看,公司所专注的国内半导体市场,尤其是功率半导体市场近几年增长迅速,但国产化率较低,进口替代空间较大。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将对国产功率半导体加速实现进口替代提出
更高的需求,将持续推动国内半导体企业进一步加速成长。
当前,国内半导体制造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半导体产业深受国家重视,政策与技术变革带来新的历史机遇,第三波国产化浪潮汹涌而来,产品国产化替代在不同领域正在加速推进。在半导体领域,发达国家技术积累深厚,国内核心技术、产品对外依存度较高。在此背景下,公司研发并产业化新一代自主可控的电子设备,可抓住国家对关键技术产品国产化替代的时代契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立项、土地、环保等报批事项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10日取得了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宝安发改备案[2022]0268号)《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实施地点为宝安区新安海纳百川大厦 B 座 6 层,拟在公司研发部现有办公场所内实施,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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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土地及环保相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
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以及巩固行业中的地位,实现主营业务的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结构,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及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业,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有效扩大,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主要投资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半导体芯片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属
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中,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隶属于公司半导体芯片业务,系基于第一代 MEMS 产品的升级和产业化,不属于新业务,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项目建成后,在业务开展方式上与现有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项目建成后,产品包括Φ1.0mm 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Φ4.0mmMEMS 微振镜以及驱动芯片、投影仪 MEMS 模组、AR 眼镜 MEMS 模组产品。
上述产品系基于第一代 MEMS 产品的升级和产业化,属于公司现有半导体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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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项下的新产品。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英唐智控,部分研发、生产工作委托英唐微技术完成。英唐智控与英唐微技术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公司披露了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参见“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技术水平,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六、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8月4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会计师事务所亦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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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有所上升,公司将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履行《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程序,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二)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及半导体芯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公司业务结构不会产生较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及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盈利能力逐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业,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生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将有效扩大,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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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57.01%(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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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值时,应特别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1、公司日常经营风险
(1)全球疫情反复的风险
尽管随着中国的抗疫紧张局面大大缓解,居民生产生活逐步恢复,以及世界范围内疫苗的逐步投放,多国政府防疫措施的不断升级,全球抗疫形势呈现局部虽有反复,但总体受控的趋势。但国外的疫情仍然还在持续,不能完全排除全球疫情再次大规模反复的可能,进而对全球经济复苏不利,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负面影响。
公司会密切关注全球疫情的发展,在做好国内,尤其是日本子公司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稳定生产,加大研发投入,扩大客户群,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2)业务转型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20年完成了对联合创泰的重大资产出售,出售的联合创泰所涉及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出售完成后存在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下降的风险;同时,该次交易完成后,主营业务一定时期内仍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主,并逐步向上游半导体产业设计、研发和生产方向拓展,如果公司在在未来不能成功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可能存在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坚持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基础的定位不变,依靠深圳华商龙和海威思等分销业务体系,持续深耕,借助 5G 手机、新能源汽车加速推广和国产替代风口的来临,保障分销业务的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快半导体业务的深化整合,充分结合公司在客户资源及半导体业务公司在研发、制造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半导体业务的持续增长。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外汇收支主要涉及电子元器件的进口和境外销售,涉及币种包括美元、港币等,完成对英唐微技术的收购后,将会涉及采用大量日元用于采购物资、设备、材料及支付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由于汇率的变化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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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外汇市场人民币不稳定的局面,公司运用多种措施,包括调整香港地区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转换成美元,降低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较大比例的产品采用在境外采购并在境外销售的方式,实现采购与销售同时采用外币进行,由客户自主进行进口报关并承担汇率波动风险,从而避免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实际的损失;在订单报价过程中,根据订单的期限,加入预估的人民币汇率损失;积极调整结汇安排,分散结汇损失风险;通过加强外币回款,及时收回外汇,直接支付进口货款;视情况适时采取外汇套期保值;与银行合作,锁定远期汇率,降低汇率波动所带来的财务损失。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来自上游原厂的芯片和电子元器件等,芯片和电子元器件近期存在紧缺和涨价的现象。若原材料的价格持续发生上涨,而价格的波动不能及时转移到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则可能导致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影响公司的利润。
对此,公司将持续优化库存管理,采取加快购销速度、缩短采购周期、加速存货周转的方式,快进快销,减少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同时与主要供应商积极沟通并保持良好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与下游客户根据原材料波动幅度协商及时调整产品价格。
(5)人才缺乏的风险
随着公司逐渐向半导体芯片研发及制造领域转型升级,涉及专业技术、业务结构日趋复杂,公司对半导体领域的高素质的研发人员和有经验的生产管理人员的需求亦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难以持续引进人才,公司半导体芯片领域的新业务模式、新客户的拓展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大培养和引进人才的力度,健全内部激励政策及员工福利制度,完善人才储备机制。
(6)偿债能力的风险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短期银行借款及发行企业债券来弥补公司发展的资金
1-1-7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缺口,融资渠道的单一及高额的融资费用导致公司一直处于高负债率状态,截至
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01%。由于公司目前仍处于转型期,未
来业务发展仍需持续资金投入,若公司未来不能实现向盈利能力较强的半导体行业转化,迅速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则资产负债率仍有可能居高不下,仍存在面临偿债能力偏弱的风险。
(7)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庆周持有公司股份1599674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6%,已累计质押的股票数量为123366263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7.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3%。如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的债权无法按期支付本息,其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面临处置,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会被进一步稀释,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通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公司业务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展化,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情况,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2)项目实施风险
MEMS 微振镜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以及行业技术更新快的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的可能性。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前期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了调研,认为公司拟开发的 MEMS 微振镜
1-1-7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在目标领域相比市场现有产品具备竞争优势。但不排除公司完成研发时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的情况,仍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4)新冠疫情影响项目管理的风险
本项目中,公司在国内组建研发团队负责技术应用方案的研发,部分技术委托位于日本的控股子公司英唐微技术进行开发。新冠疫情对国际间的人员流动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国内研发团队与日本研发团队的沟通交流主要通过通信方式实现,不利于公司对日本研发团队的管理,形成了一定的项目管理风险。发行人已向英唐微技术派驻专职人员以加强现场管理,但仍不能排除疫情反复后国际间人员交流难度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
3、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能否取得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股份,原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所享有的表决权会相应被摊薄,从而存在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3)股市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发行人股东而言,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二级市场股价存在若干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投资者将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1-1-7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政策要求,公司为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零二条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当年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并拟订。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预案经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点采用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重视对投
1-1-7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具体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在弥补之前年度亏损(如有)后提取利
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政策。上述政策主要包括: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在通常情况下,应保
证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并保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如出现当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情况,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情况调整现金分配比例;
公司如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2)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拟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1-1-7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对于年度报告期内盈
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应得现金红利,以冲抵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分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84.6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3562.47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新型冠状肺炎席卷全国,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一定影响,因下游主要客户复产有延迟且缓慢,导致公司一季度销售收入不如预期,回款也存在延迟,同时职工薪酬、银行借款利息等期间费用支出不变,导致公司资金承压,再加上公司当前正处于业务转型升级的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857.34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94.1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1-1-7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0年期末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正处于业务转型升级的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为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422.94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144.5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
2021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正处于
业务转型升级的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为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1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2882.2326894.262856.54
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36422.9433857.348684.61
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16144.51-18994.14-3562.47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0.000.000.00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是体现股东利益的重要方面,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
1-1-76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
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
(三)2022年-2024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点采用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具体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在弥补之前年度亏损(如有)后提取
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
1-1-77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金分红。
(3)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政策。上述政策主要包括: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在通常情况下,应保证
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并保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如出现当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情况,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情况调整现金分配比例;
公司如出现下列情况,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当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拟进行重大资本性支出——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对于年度报告期内盈利
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
1-1-7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由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应得现金红利,以冲抵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的决策及调整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当年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并拟订。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预案经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
1-1-7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8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胡庆周许春山孙磊江丽娟许鲁光高海军吴波任杰
全体监事:
吕玉红莫丽娟廖华
公司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林鲍伟岩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庆周
日期:年月日
1-1-8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苗翔
保荐代表人:
张邈单思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小静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8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骆勇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吴小静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8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孙林黄晓静刘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2年月日
1-1-8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索保国江艳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卫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86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胡庆周许春山孙磊江丽娟许鲁光高海军吴波任杰
全体监事:
吕玉红莫丽娟廖华
公司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林鲍伟岩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87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承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胡庆周
日期:年月日
1-1-8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主营业务发展,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高,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
1-1-8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项目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后续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1-9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7)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发行人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1-1-9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发行人董事会声明》签字盖章页)全体董事:
胡庆周许春山孙磊江丽娟许鲁光高海军吴波任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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