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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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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金博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7-16 00:00:00 浏览:  4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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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8证券简称:金博股份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18001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9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万股的1.25%。
(3)授予价格(调整后):79.2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9.2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8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二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表所
示: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100%公司层面归属系数80%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80%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60%
2021年及2022年净利润合计较2021年及2022年净利润合计较20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0年增长300%年增长28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合格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1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B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授予日期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调整后)股票剩余数量
2021年6月10日79.25100万股88人0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9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归属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激励对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象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符合归属条件。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归属系数100%):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
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80%;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3393业绩考核目标B(公司层面归属系数80%):
号),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60%;
2021年实现的剔除本次及其它激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增长率为
245.74%,符合业绩考核目标A,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激励对评价标准合格不合格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10符合归属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
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8名,其中2名离职人员获授的共计
0.1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86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9.9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
属数量为49.9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6月10日
(二)归属数量:49.95万股
(三)归属人数:86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79.25元/股(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
79.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已获授予的限可归属数可归属数量占已获序号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量(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股)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经理、核
1王冰泉6350%
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工程师、
2李军6350%
核心技术人数
董事、副总经理、
3王跃军6350%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总
4童宇6350%
经理
5周子嫄财务总监6350%
技术部部长、核心
6刘学文10.550%
技术人员
小计(6人)3115.550%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8.934.4550%(共80人)
合计(86人)99.9049.955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8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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