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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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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7-23 00:00:00 浏览:  4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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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证券简称:浙江交科公告编号:2022-10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共计代表股份
8593534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28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531017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516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36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8人,代表股份731324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880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51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6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表决情况:同意859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7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66%;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5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5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7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66%;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5.01非独立董事黄建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59175793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7295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1%。
根据表决结果,黄建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3-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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