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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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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2-8-3 00:00:00 浏览:  49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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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洋
股票代码:00208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释义....................................................1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1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东方海洋指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指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
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北京盛委托方指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东方海洋总股本
3.53%的股份即26673001股、车轼所持东方海洋总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本股本0.39%的股份即2943312股、朱春生所持东方指
次投票权委托海洋总股本2.64%的股份即20000000股、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东方海洋总股本
6.35%的股份即48000000股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
给五矿金通行使本报告书指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北京
《表决权委托协议》指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金通于2022年8月1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准则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最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1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BN3MX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海洲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4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咨询(不得
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议咨询、等需经专项审批的
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经营范围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4日至长期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联系电话0755-239445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矿金通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87.54%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47.07%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3.35%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99.7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00%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矿金通的控股股东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矿金通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长期居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任职务国籍
他国家/地住地
黄海洲4401061971********执行董事中国深圳区居否留权
王学飞5221291979*********总经理中国北京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管理的两只基金(金通健康产业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深圳通芝康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康医疗”)2.93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8.98%。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恒康医疗23482468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股份占恒康医疗总股本7.19%。
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恒康医疗527824686股份对应的权益,占其总股本的
16.17%。
4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系因接受东方海洋股东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和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所致。通过本次交易,五矿金通获得东方海洋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有助于解决上市公司债务,增强业务拓展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五矿金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五矿金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97616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以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方式进行。
2022年8月1日,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北京盛德玖
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金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五矿金通接受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所持有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616313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
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票转让
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上述对应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本次因表决权委托产生的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1日,车轼、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朱春生、北京盛德玖
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金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二:车轼
甲方三:朱春生
6乙方: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26673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2943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2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48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5%)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
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票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
及唯一地委托给丙方行使。甲方、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委托丙方,作为标的股份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规定和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以委托方的名义,就标的股份行使该等股份之上法定附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东权利(以下简称“委托权利”):
(一)召集、召开、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变更、罢免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事项的议案;
(三)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除收益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
涉及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甲方、乙方所持股份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司法判决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委托的标的股份数量同时作相应调整。
3.甲方、乙方不再就本次表决权委托涉及的具体表决事项向丙方分别出具委托书;但甲方、乙方应对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如因监管机关需要,或为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或丙方行使标的股份之股东权利需要),甲方、乙方应根据相关要求,及时配合签署及出具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文件以实现本协议项下委托丙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甲方、乙方不会采取任何形式妨碍丙方行使委托权利。
74.甲方、乙方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主动对标的股份进行处分,亦不会设定新的质押等他项权利等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法实际履行之情形。
5.经各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丙方在受托行使表
决权的过程中享有以下免责条款:
(一)如发生对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势或重大变故(不论属于自然灾害、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二)丙方在受托行使表决权的过程中依法合规行使上市公司的投票权,如
相关决策在实施前已经甲方、乙方同意,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上市公司的股票被法院拍卖、被质押权人转让等表决权行使障碍或
限制的情形,丙方可终止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海洋26673001股股份,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3.53%,其中质押股份为26673001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 100%;冻结股份为 26673001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股股票总数的100%。
车轼持有东方海洋2943312股股份,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0.39%,其中质押股份为 0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 0%;冻结股份为 2943312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 100%。
朱春生持有东方海洋20000000股股份,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2.64%,其中质押股份为 20000000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 100%;冻结股份为
0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 0%。
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海洋48000000股股份,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 6.35%,其中质押股份为 48000000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股股票总数的 100%;冻结股份为 48000000 股,占其持有的东方海洋 A 股股票总数的100%。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东方海洋股份为97616313股,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
812.91%,其中质押股份为94673001股,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12.52%;冻结股份
为77616313股,占东方海洋总股本的10.2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投票权委托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接受表决权委托,生效时间为2022年8月1日。
9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2年8月1日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3(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2年8月1日
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上市公司所山东省烟台市称有限公司在地
股票简称 ST 东洋 股票代码 002086信息披露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信息披露义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义务人注册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务人名称管理有限公司地室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不有无一致行
有□无?
股份数量变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务人是否为义务人是否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为上市公司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式(可多选)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15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未持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种类:接受表决权委托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变动数量:97616313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变动比例:12.9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2年8月1日的股份变动
方式:接受表决权委托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否□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
16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7(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2年8月1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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