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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 北新 R1 债券代码:149213.SZ
债券简称: 21 北新 R1 债券代码: 149468.SZ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二〇二二年六月目录
重要声明..................................................3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4
一、债券核准情况..............................................4
二、债券基本条款..............................................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6
第三章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7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8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0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0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10
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12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3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13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3
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14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5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6
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7
第十一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8
一、跟踪评级安排.............................................18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18
第十二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
第十三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1
一、对外担保情况.............................................21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21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21
四、其他重大事项..........................................2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新路桥”)
对外公布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
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3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基本条款
(一)20 北新 R1 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交易所简称“20北新R1”/交易所代码“149213”)。
2、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5.0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
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48、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9、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21北新R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交易所简称“20北新R1”/交易所代码“149468”)。
2、发行总额:人民币1.8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5.5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
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8、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9、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北新R1”、“21北新R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21年,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进行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发行人未发生需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事项。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20北新R1”、“21北新R1”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银河证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10-8092727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6第三章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北新路桥
法定代表人:张斌
设立日期:2001年8月7日
注册资本:120892.1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6-17层
邮编:83001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建民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991-3631208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机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
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新型建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润滑油、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专项除外)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
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兼具开展投资、融资租赁、建材租赁、汽车租赁、勘察设计等其他业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行人的传统主营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发行人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
7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行人可以在上述资质范围内,承揽公路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在设计领域可从事公路行业甲级设计。
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元、%项目金额占比
工程板块9118401408.1674.01
运输板块7587265.690.06
商品销售板块1358830648.7911.03
试验板块3770366.530.03
产品销售板块130643537.181.06
租赁板块125747556.581.02
让渡资产使用权板块--
高速公路收费板块328252082.932.66
劳务分包板块154149425.251.25
房地产销售板块977033261.257.93
教育服务板块29361622.000.24
物业费板块12964778.600.11
其他板块收入73747902.300.60
主营业务收入12229324954.7199.26
其他业务收入91164900.550.74
营业总收入12320489855.26100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希会
审字(2022)35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同比变动
总资产456.93407.5912.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9028.6011.54%
营业收入123.20118.863.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70.553.6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11.67 9.55 22.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2.862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87-65.773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775.64-50.5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1336.74-15.27%
流动比率(倍)1.001.05-4.76%
8速动比率(倍)0.870.852.35%
资产负债率(%)88.3488.37-0.0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4.00 3.00 33.33%
利息保障倍数(倍)1.271.31-3.0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0.12-0.3868.4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1 1.70 0.5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总资产报酬率(%)3.303.280.61%
注:
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折旧额+当
期摊销额
2.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
支出(注:现金利息支出系现金流量表“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所得税付现系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
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二)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项目同比变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广平项目、巫大项目在建工程投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6%资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且渝长项目完工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减少所致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和借款利息较上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59%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及利息支出较多,EBITDA全部债务比(%) 33.33%
EBITDA较上年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68.42%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9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在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开户行和账户如下: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512010100100992704;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8113701013200133039。
自“20北新R1”、“21北新R1”发行以来,此账户运作正常,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督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一)20 北新 R1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3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单位:亿元报告期内是否存发报告期内募在变更募集资金行募集资金使用未使用募集资金集资金是否债券名称余额(截至本报用途情形,如规情况说明与募集说明告出具日)有,请说明变更模书约定一致程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按募集说明书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约定全部用于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00偿还“一带一路”0.00是否(用于“一带一路”)(第项目金融机构一期)借款
(二)21 北新 R1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8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10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是否存发报告期内募行募集资金使用未使用募集资金在变更募集资金集资金是否债券名称规情况说明余额(截至本报用途情形,如与募集说明告出具日)有,请说明变更模书约定一致程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按募集说明书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约定全部用于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80偿还“一带一路”0.00是否(用于“一带一路”)(第项目金融机构一期)借款
11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21 年度,“20北新R1”、“21 北新R1”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2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投资者适当报告期内附权条债券简称还本付息方式付息兑付情况性安排款执行情况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于2021年8月25
20北新R1 合格投资者 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日付息 不涉及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
2021年度无付息
21北新R1 合格投资者 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事项;已于2022 不涉及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4月28日付息
13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无。
14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20北新R1”、“21北新R1”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5第九章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北新R1”、“21北新R1”均按期足额支付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发行人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同比变动
流动比率(倍)1.001.05-4.76%
速动比率(倍)0.870.852.35%
资产负债率(%)88.3488.37-0.0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1 1.70 0.59%
从短期指标来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00和
0.87,较上年波动较小,较为稳定。
从长期指标来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88.34%,较上年末略有下降,总体上保持稳定。
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 1.71,较上年提高0.59%,盈利能力略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6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
的应对措施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国银河证
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17第十一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0北新R1”和“21北新R1”两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评级于2021年6月22日公告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跟踪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北新R1”和“21北新R1”债项跟踪评级结果为AA。
根据联合评级于2022年6月17日公告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跟踪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北新R1”和“21北新R1”债项跟踪评级结果为AA。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无。
19第十二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自“20北新R1”和“21北新R1”发行后至本报告出具日,“20北新R1”和“21北新R1”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第十三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发行人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亿元。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新增争议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
2021年,发行人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
形的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有/无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无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无
3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无
4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无
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5无
百分之二十
6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无
7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无
8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无
9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无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无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无
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
12无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无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无
甲方经营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
15无
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无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无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
2021年,发行人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三节3.3.2第(一)
项至第(十五)项等情形的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有/无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
1无
化
2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无
213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无
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4无
10%的重大损失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5无
20%
6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无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7无
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无
发行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
9
员涉嫌犯罪或者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无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
10
更无
11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无
1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无
13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无
1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本
15无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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