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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5377259股新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作为沧州明珠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沧州明珠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明珠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沧州明珠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7月1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4.86元/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54773567股,未超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425377259股。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名,本次发行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8199535.62元,未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上限1375150000.00元。
(五)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也符合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1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方案修订的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2022年6月29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40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33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36名表达申购意向的
2投资者,共计147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2年6月29日)后至2022年7月13日(T日)9:00之间,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4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函,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新增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
1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海南隆鑫投资有限公司
4深圳前海友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郭军
10孔庆飞
11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辽宁浴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张怀斌
15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宁波嘉富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夏同山
20共青城卓瑜恒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刘子立
25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7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8庄丽
29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新余中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田万彪
32深圳能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吕强
34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5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 UBS AG
37王洪涛
38陈学东
39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郭金胜
41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上述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申购报价情况
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9:00-12:00,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9单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万保证金到是否有投资者名称号股)元)账情况效报价
4能敬价值优选二
1号私募证券投资5.176500是是
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5.367200
2无需缴纳是
限公司5.1317100
3王洪涛4.974200是是
4 UBS AG 5.30 5000 无需缴纳 是
5.135800
财通基金管理有
54.9912250无需缴纳是
限公司
4.8719250[注]
6林金涛4.864000是是
5.018630
诺德基金管理有
74.8917400无需缴纳是
限公司
4.8617500
山东惠瀚产业发
84.924000是是
展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94.995400是是
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价格4.87元/股对应的申购金额为19250万元,其中财通基金财华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申购的1000万元因出资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被剔除,剔除后的申购金额仍符合《认购邀请书》等规定的申购要求,故改档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申购金额为18250万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
首轮申购报价后,认购数量、募集资金及有效认购对象家数均未超过上限,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轮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4.86元
/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在2022年7月13日(T日)9:00至追加申购截止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新增认购意向函3份,分别是董卫国、李建锋、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其发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
在《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5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7名认购对象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追加申购报价单》”),已于2022年7月13日9:00-12:00参与首轮认购报价的投资者追加认购的,追加认购部分不需要缴纳认购保证金。未参与首轮报价的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外,均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追加认购详细情况如下表: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到账是否有效申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情况购成都立华投资
有限公司-立华
14.862100是是
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管-兴业
银行-华泰资产
24.862100是是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
银行-华泰资产
34.862100是是
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
44.862100是是
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吕强4.862500是是
6李建锋4.865000是是
7张怀斌4.863900是是
8 UBS AG 4.86 2500 无需缴纳 是
9郭金胜4.862110是是
能敬价值优选
10二号私募证券4.86400无需缴纳是
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
114.862440无需缴纳是
管理有限公司
12王洪涛4.86100无需缴纳是
厦门博芮东方
13投资管理有限4.864000是是
公司-博芮东方
6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到账是否有效申
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情况购价值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董卫国4.862600是是
诺德基金管理
154.86730无需缴纳是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
164.865690无需缴纳是
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
174.861500无需缴纳是
有限公司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因关联关系剔除的产品除外)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发行股数254773567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20名,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0家,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月)
1 UBS AG 15432097 74999991.42 6
深圳能敬投资控
21419753068999995.806
股有限公司
7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月)华夏基金管理有
338271601185999980.866
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
41111111153999999.466
资管理有限公司
5王洪涛884773642999996.966
山东惠瀚产业发
6823045239999996.726
展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749259201239399716.866
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
837510273182299926.786
限公司
9林金涛823045239999996.726
10李建锋1028806549999995.906
厦门博芮东方投
11823045239999996.726
资管理有限公司
12张怀斌802469138999998.266
13董卫国534979425999998.846
14吕强514403224999995.526
兴证全球基金管
15502056924399965.346
理有限公司
16郭金胜434156321099996.186
成都立华投资有
17432098720999996.826
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
18432098720999996.826
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稳赢优
19432098720999996.826
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逸五号混
20432098720999996.826
合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2547735671238199535.62—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产品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3号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316872合资产管理计划
8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215061728
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基金-中泰1号单一资产管
33909465
理计划
华夏基金-江铜增利1号单一资
4493827
产管理计划华夏盛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51851851
基金
6华夏收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63374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
710288065
基金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1号单一资
83086419
产管理计划小计38271601财通基金安吉392号单一资产
14115226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臻盈1号单一资产管
22057613
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2号单一资产管
31851851
理计划中和耕耘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4823045
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81号单一资
5185185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36号单一资产
6617283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
7730452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
8617283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21号单一资产
9411522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9号集
10393004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9号集
11341562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7号集
12312756
合资产管理计划
13财通基金赣鑫定增量化对冲1290122
9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3号单一资
14411522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
15205761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1号单
16205761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3号单
17205761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1号集
18226337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
191594649
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利单一资产管
201333333
理计划财通基金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
211051440
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
227839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
23740740
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6号单
24672839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1号集
25399176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3号集
26399176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永铭单一资产管
27345678
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55号集
28335390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9号单
29335390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2号集
30331275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泰前锦定增量化对
31327159
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163号单一资产
32205761
管理计划
10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
33308641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点赢1号单一资产管
34205761
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2号单一资
35411522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1号单一资
36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2号单一资
37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3号单一资
38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4号单一资
39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5号单一资
40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6号单一资
41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8号单一资
42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9号单一资
43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安华11号单一资
44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鑫量4号单一资产管
45205761
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
46205761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
47205761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3号单一资产
48205761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2
4927571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隐定增量化对冲1
5027366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3号集
51253085
合资产管理计划
52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9号集253085
11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
53216048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
54207818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
55193415
理计划财通基金瑞通2号集合资产管
56187241
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6号单
57183127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2号定增量
58181069
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1号定增量
59164608
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
60164608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7号单
61123456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
62121398
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0号单
63115225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
6492591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华5号单一资产管
656172839
理计划财通基金君宜庆礼单一资产管
66823045
理计划财通基金悬铃1号单一资产管
67823045
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1号单一资
68514403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
69514403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百策6号单
70411522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东源8号集合资
71205761
产管理计划
12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财通基金天禧东源12号集合资
72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磐恒金汇1号单一资
73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1号单一资
74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3号单一资
75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86号单一资产
76205761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贵赢1号单一资产管
77205761
理计划财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管
78617283
理计划财通基金成桐1号单一资产管
79205761
理计划财通基金成就合金定增1号单
8041152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苏纺定增1号单一资
812469135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
82205761
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39号单一资
832057613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5号单一资
84205761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理享1号单一资产管
85617283
理计划财通基金财信长盈8号单一资
86411522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
8741152
理计划财通基金金兰1号单一资产管
88144032
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34号单一资产
89205761
管理计划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
90205761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小计49259201
13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诺德基金浦江116号单一资产
1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
218415637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2号单一资产
3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54号单一资产
4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88号单一资产
5802469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23号单一资产
6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28号单一资产
7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84号单一资产
8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88号单一资产
9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18号单一资产
1020576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43号单一资产
11102880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66号单一资产
12514403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81号单一资产
13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83号单一资产
14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99号单一资产
15102880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18号单一资产
16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26号单一资产
17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97号单一资产
18205761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06号单一资产
19205761
管理计划
20诺德基金浦江612号单一资产41152
14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15号单一资产
21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24号单一资产
22205760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28号单一资产
2361728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50号单一资产
244115226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1号单
25205761
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60号单一资产
26514403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17号单一资产
2761728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19号单一资产
2814403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51号单一资产
29102880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80号单一资产
3041152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83号单一资产
31164609
管理计划小计37510273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
1308641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
2720164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3205761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司4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205761
(FOF)兴证全球安悦稳健养老目标一
5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617283
(FOF)兴证全球优选平衡三个月持有
6823045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7兴证全球优选稳健六个月持有411522
15获配数量
发行对象名称序号产品名称
(股)
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兴证全球积极配置三年封闭运
8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1033950
(FOF-LOF)
兴全-南网资本 1号FOF单一资
920576
产管理计划
兴全-兴证期货 1号FOF单一资
105144
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千禧1号FOF单一资
1151440
产管理计划
兴全-建信理财 1号FOF集合资
12411522
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建信理财3号FOF集
1330864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1号集合
14144032
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兴顺3号FOF集合资
1510288
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2号集合
1620576
资产管理计划小计5020569经核查,上述20名获配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了《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16(四)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本次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 及以上的投资者(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进行打分,得分在37分及以上的投资者其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均可参与认购。
根据最终认购对象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其均可以参与本次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获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分类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能敬价值优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2 专业投资者 I 是
基金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专业投资者 I 是
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王洪涛普通投资者是
6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林金涛普通投资者是
10李建锋普通投资者是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博芮东方价值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 专业投资者 I 是
基金
12张怀斌普通投资者是
13 董卫国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7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4 吕强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6郭金胜普通投资者是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
17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
18 专业投资者 I 是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
19 专业投资者 I 是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20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关联关系核查经核查,上述20名获配投资者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获配投资者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
18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
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1、王洪涛、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林金涛、李建锋、张怀斌、董卫国、吕强、郭金胜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UBS AG 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了产品登记。
6、深圳能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身或其管理的能敬价值优选二号私募证券
19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身或其管理的轻盐智选2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身或其管理的博芮东方价值
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本身或其管理的立华定增重阳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7月19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20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截至2022年7月21日,本次发行获配的20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长江保荐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22年7月22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2022Y00083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22年7月21日,长江保荐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20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
1238199535.62元。
2022年7月22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
项1223104162.87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中。2022年7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38199535.6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54773567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66412305.47元。
本次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20项目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15095372.7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77358.49
律师服务费707547.17
登记费240352.42
审计验资服务费235849.06
材料制作费51886.79
印花税305296.47
合计17013663.15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2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机构对(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21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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