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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22-08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
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数量为28184100份,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本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281841000股。
2、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本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所对应的新增基础证
券A股股票上市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65363257股。
3、GDR发行价格:每份12.28美元; GDR证券全称:GEM Co. Ltd. ;
GDR代码:GEM。
4、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为
2022年7月28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5、本次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为2022年7月
28日(中欧夏令时间)。
6、本次发行的GDR兑回限制期预计为自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至2022年11月24日(中欧标准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
1本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拟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
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外部审批程序本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刊发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Regulation AG,下同)的批准,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发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交易所监管局招股书办公室(Prospectus Office)的批准,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刊发的《关于发行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交易所监管局批准并刊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和数量
在下述超额配售权行使之前,本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数量为
228184100份,其中每份 GDR代表 10股本公司A股股票,合计代表
281841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
根据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权安排,独家全球协调人及稳定价格操作人可以通过共同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不超过2818400份GDR。假设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基础证券为310025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本公司A股股票)。
2.本次发行的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公司根据国际市场发行情况并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GDR12.28美元。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46亿美元(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4.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协调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
CLSA Limited(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独家全球
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BNP PARIBAS(法国巴黎银行)和HelvetischeBank AG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
(四)本次发行的GDR的上市时间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GDR预计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开始正式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
本次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GDR跨境转换安排和相关限制,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3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478352225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5065363257股。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328402639.05%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12304343.58%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
3994764392.08%
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
4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365507000.76%金(LOF)
5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67235550.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
6228733580.48%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
7227006670.47%
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
8216842380.45%
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9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214058890.45%
10王爱军211310000.44%
合计87661654318.33%
注:1、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
3、上述表格中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各分项之和不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截至2022年7月26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328402638.55%
2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81841000 5.56%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58496453.47%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越成长
4604465281.19%
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
5572637701.13%
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新兴产业混
6292110710.5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67235550.53%
8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266139000.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
9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264182000.52%金(LOF)
10王爱军253296000.50%
合计114253753222.56%
注:1、截至2022年7月26日,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 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
3、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本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基础证券
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本次发行及未来可能因超额配售权行使
而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三、本次发行GDR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情况
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本次发行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于2022年7月26日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本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数量为
281841000股(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将于2022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65363257股。
(二)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前股份类别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份比例
A 股 4783522257 100% 5065363257 100%
非 GDR 对应的 A 股 4783522257 100% 4783522257 94.44%
GDR 对应的 A 股 - - 281841000 5.56%
合计4783522257100%5065363257100%
5四、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发行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及未来可能因超额配售权行使而发行的GDR在兑回限制期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兑回限制期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可以兑回的GDR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为310025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另行公告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权的行使情况及相应股本变动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GDR基础股票上市申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材料。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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