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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道通科技证券代码:688208公告编号:2022-060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ute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 Ltd.(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 1001 号智园 B1 栋 7 层、8 层、10 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七月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7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
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2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道通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1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28000.00万元(1280.0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28000.00万元(1280.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7月28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1月14日至2028年7月7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级,道通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2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01号”文同意,公司12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7月2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道通转债”,债券代码“118013”。
本公司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ute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Ltd.注册资本:450946625元
法定代表人:李红京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7层、8层、1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7层、8层、10层
邮政编码:5180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50462C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股票代码:688208
公司网址:http:// www.auteltech.cn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产品、汽车检测诊断仪器设备、汽车配件、工业自动化仪器仪
表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以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管理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汽车诊断仪、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2004年9月,公司前身设立
5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04年9月21日,李红京、危骁、曾宁签署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
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有限”)。
2004年9月22日,深圳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法威验字[2004]第15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9月22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企业设立时,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20.000040.0000%
2危骁15.000030.0000%
3曾宁15.00003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04年9月28日,道通有限完成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创业初期,公司及其股东对工商登记手续未足够重视,存在办事人员或个别股东代替签字的情况,2005年至2006年间存在被工商部门撤销变更登记的情况,但公司的设立和下述历次股权变动均获得主管机关核准并完成历次登记程序,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工商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发行人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具体情况
1、2007年4月,股权转让
由于经营理念分歧,经各方协商,危骁、曾宁同意将其所持道通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李红京。
2007年1月23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危骁将
其所持道通有限30%的股权以总价款10万元转让给李红京,同意曾宁将其所持道通有限30%的股权以总价款10万元转让给李红京。2007年4月2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6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50.000010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07年4月12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2、2010年3月,股权转让
2010年3月3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红京
将其所持道通有限60%的股权以总价款1元转让给王淑萍,同意李红京将其所持道通有限10%的股权以总价款1元转让给李宏。同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15.000030.0000%
2王淑萍30.000060.0000%
3李宏5.00001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10年3月9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李红京、王淑萍曾系夫妻,于2010年3月离婚。李红京、王淑萍就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双方持有道通有限全部股权归李红京所有,李红京向王淑萍支付现金、交付房产予以补偿,李红京以1元分次转让道通有限60%、30%的股权到王淑萍名下作为履约担保,后补偿承诺兑现,故王淑萍将道通有限全部股权转回到李红京名下,双方对上述事实已经予以确认,不存在纠纷。
3、2010年5月,股权转让
2010年3月11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李红京
将其所持道通有限30%的股权以总价款1元转让给王淑萍。同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7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淑萍45.000090.0000%
2李宏5.00001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10年5月11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4、2010年6月,股权转让
2010年6月22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淑萍
将其所持道通有限50%的股权以总价款1元转让给李红京。次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25.000050.0000%
2王淑萍20.000040.0000%
3李宏5.00001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10年6月29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5、2012年11月,股权转让
2012年11月26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淑萍
将所持道通有限40%的股权以总价款20万元转让给李红京。同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45.000090.0000%
2李宏5.000010.0000%
合计50.0000100.0000%
2012年11月26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8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至此,王淑萍已将道通有限全部股权转回到李红京名下,双方对上述事实已经予以确认,上述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淑萍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就李红京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纠纷争议。
6、2012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引入员工持股
2012年12月25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
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8.4719万元,由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通达”)投资978万元,其中7.62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70.37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李宏投资108.6681万元,其中0.847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7.82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2月31日,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宏验字[2012]126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收到道合通达缴纳的货币资金
978万元,其中实收资本7.6247万元,资本公积970.3753万元;公司已收到李宏缴纳
的货币资金108.668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0.8472万元,资本公积107.8209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58.4719万元,累计实收资本58.4719万元。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45.000076.9600%
2道合通达7.624713.0400%
3李宏5.847210.0000%
合计58.4719100.0000%
2012年12月31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7、2013年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2月4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且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道通
有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资本公积余额1078.1962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8.4719万元增至1136.6681万元。
9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3年2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信会师深报
字[2013]第4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2月4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1078.1962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为1136.6681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1136.6681万元。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874.779876.9600%
2道合通达148.221513.0400%
3李宏113.666810.0000%
合计1136.6681100.0000%
2013年2月22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8、2013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15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公司注册资本由1136.6681万元增至1262.9645万元,其中,青岛金石灏汭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石”)投资440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63.1482万元,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投资155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22.2458万元,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投资158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资本22.6753万元,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投资1270万元认缴公司注册
资本18.2271万元。本次增资系为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增资价格为69.68元/注册资本,由各方协商确定。
(2)李红京将所持公司3.333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7.8889万元)以总价款2640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中兴合创成长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兴成长”)、将
所持公司0.555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3148万元)以总价款44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中
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兴鲲鹏”),李宏将所持公司1.66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8.9445万元)以总价款1320万元转让给中兴鲲
10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鹏。本次股权转让系为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转让价格为69.68元/注册资本,由各方协商确定。
同日,各方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0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信会师深
报字[2013]第004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0月24日止,公司已经收到青岛金石、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26.2964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262.9645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为1262.9645万元。
本次变更后,道通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红京830.576165.7640%
2道合通达148.221511.7360%
3李宏94.72237.5000%
4青岛金石63.14825.0000%
5中兴成长37.88893.0000%
6中兴鲲鹏25.25932.0000%
7达晨创泰22.67531.7954%
8达晨创恒22.24581.7614%
9达晨创瑞18.22711.4432%
合计1262.9645100.0000%
2013年10月25日,道通有限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9、2014年6月,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4月30日,道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道通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6日,道通科技各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269号《评估报告》,
1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截至2013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4125.21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
第310304号《审计报告》,将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27475916.35
元折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6月6日,立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372号《验资报告》,确
认道通科技已经收到全体出资者所认缴的净资产,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15000.00万元。
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9864.600065.7640%
2道合通达1760.400011.7360%
3李宏1125.00007.5000%
4青岛金石750.00005.0000%
5中兴成长450.00003.0000%
6中兴鲲鹏300.00002.0000%
7达晨创泰269.31001.7954%
8达晨创恒264.21001.7614%
9达晨创瑞216.48001.4432%
合计15000.0000100.0000%
10、2015年3月,增资扩股
201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
万元增至16000万元(股本总额由15000万股增至16000万股),其中,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丰”)以9862.50万元认购526万股,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信”)以937.50万元认购50万股,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嘉慧”)以7950万元认购424万股。本次增资为引入外部机构投资者,增资价格为18.75元/股,由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本轮投后整体估值为30亿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12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9864.600061.6537%
2道合通达1760.400011.0025%
3李宏1125.00007.0313%
4青岛金石750.00004.6875%
5达晨创丰526.00003.2875%
6中兴成长450.00002.8125%
7海宁嘉慧424.00002.6500%
8中兴鲲鹏300.00001.8750%
9达晨创泰269.31001.6832%
10达晨创恒264.21001.6513%
11达晨创瑞216.48001.3530%
12达晨财信50.00000.3125%
合计16000.0000100.0000%
2015年3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2015年3月19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普
华永道中天深验字(2015)第001号《验资报告》,其中记载,截至2015年3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达晨创丰、达晨财信、海宁嘉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达晨创丰、达晨财信、海宁嘉慧以货币出资18750万元,其中17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16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6000万元。
11、2015年3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且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股本总额由16000万股增至
40000万股),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该等新增股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24661.500061.6537%
1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2道合通达4401.000011.0025%
3李宏2812.50007.0313%
4青岛金石1875.00004.6875%
5达晨创丰1315.00003.2875%
6中兴成长1125.00002.8125%
7海宁嘉慧1060.00002.6500%
8中兴鲲鹏750.00001.8750%
9达晨创泰673.27501.6832%
10达晨创恒660.52501.6513%
11达晨创瑞541.20001.3530%
12达晨财信125.00000.3125%
合计40000.0000100.0000%
2015年3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2019年5月3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9]130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
其中记载,截至2015年3月18日止,发行人的实收资本增加到400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12、2017年9月,股权转让
2017年7月至9月,李红京分别与平阳钛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钛和”)、常州五星钛信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星钛信”)、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鸿泰”)、平潭熔岩新战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战略”)、
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时代”)、广州智
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智造”)、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
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尚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
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君度”)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李红京将其所持公司17.38%股权(对应股本6952万元)作价合计59057.24万元分别
1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转让给平阳钛和、五星钛信、南山鸿泰、熔岩战略、熔岩时代、广州智造、扬州尚颀、
梅山君度,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受让价格(万元)
1平阳钛和1660.00004.1500%14101.70
2五星钛信588.00001.4700%4995.06
3南山鸿泰1764.00004.4100%14985.18
4熔岩战略1076.00002.6900%9140.62
5熔岩时代100.00000.2500%849.50
6广州智造588.00001.4700%4995.06
7扬州尚颀588.00001.4700%4995.06
8梅山君度588.00001.4700%4995.06
合计6952.000017.3800%59057.24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实际控制人为筹集无人机业务剥离后发展业务所需资金,而向机构投资者出让了部分股权。本次转让公司整体估值为33.98亿元,转让价格为8.4950元/股,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17709.500044.2738%
2道合通达4401.000011.0025%
3李宏2812.50007.0313%
4青岛金石1875.00004.6875%
5南山鸿泰1764.00004.4100%
6平阳钛和1660.00004.1500%
7达晨创丰1315.00003.2875%
8中兴成长1125.00002.8125%
9熔岩战略1076.00002.6900%
10海宁嘉慧1060.00002.6500%
11中兴鲲鹏750.00001.8750%
15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2达晨创泰673.27501.6832%
13达晨创恒660.52501.6513%
14五星钛信588.00001.4700%
15广州智造588.00001.4700%
16梅山君度588.00001.4700%
17扬州尚颀588.00001.4700%
18达晨创瑞541.20001.3530%
19达晨财信125.00000.3125%
20熔岩时代100.00000.2500%
合计40000.0000100.0000%
2017年9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13、2017年12月,股权转让
2017年9月,青岛金石、中兴成长、中兴鲲鹏与深圳兼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青岛金石将其所持公司2.4660%的股权(对应股本为986.40万元)作价8379.4680
万元转让给深圳兼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兼固”),中兴成长将其所持公司0.7398%的股权(对应股本为295.92万元)作价2513.8404万元转让
给深圳兼固,中兴鲲鹏将其所持公司0.4932%的股权(对应股本为197.28万元)作价
1675.8936万元转让给深圳兼固。本次股权转让为投资者部分退出并引入新投资者,转
让价格为8.4950元/股,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17709.500044.2737%
2道合通达4401.000011.0025%
3李宏2812.50007.0313%
4南山鸿泰1764.00004.4100%
5平阳钛和1660.00004.1500%
16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6深圳兼固1479.60003.6990%
7达晨创丰1315.00003.2875%
8熔岩战略1076.00002.6900%
9海宁嘉慧1060.00002.6500%
10青岛金石888.60002.2215%
11中兴成长829.08002.0727%
12达晨创泰673.27501.6832%
13达晨创恒660.52501.6513%
14五星钛信588.00001.4700%
15广州智造588.00001.4700%
16梅山君度588.00001.4700%
17扬州尚颀588.00001.4700%
18中兴鲲鹏552.72001.3818%
19达晨创瑞541.20001.3530%
20达晨财信125.00000.3125%
21熔岩时代100.00000.2500%
合计40000.0000100.0000%
2017年12月11日,公司获得主管机关核准并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14、2018年3月,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中兴成长分别与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浪潮”)、温州钛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钛星”)、平潭熔岩新战略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二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兴成长将其所持公司0.3250%的股权(对应股本为130万元)作价993.9150万元转让给熔岩浪潮,将其所持公司0.5962%的股权(对应股本为238.48万元)作价1823.2988万元转让给熔岩二号,将其所持公司1.1515%的股权(对应股本为460.60万元)作价3521.5173万元转让给温州钛星;中兴鲲鹏分别与熔岩二号、梅山君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中兴鲲鹏将其所持公司0.2303%的股权(对
17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应股本为92.12万元)作价704.3035万元转让给熔岩二号,将其所持公司1.1515%的股权(对应股本为460.60万元)作价3521.5173万元转让给梅山君度。本次股权转让为中兴成长和中兴鲲鹏退出并由其他投资者受让其所持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7.65元/股,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17709.500044.2737%
2道合通达4401.000011.0025%
3李宏2812.50007.0313%
4南山鸿泰1764.00004.4100%
5平阳钛和1660.00004.1500%
6深圳兼固1479.60003.6990%
7达晨创丰1315.00003.2875%
8熔岩战略1076.00002.6900%
9海宁嘉慧1060.00002.6500%
10梅山君度1048.60002.6215%
11青岛金石888.60002.2215%
12达晨创泰673.27501.6832%
13达晨创恒660.52501.6513%
14五星钛信588.00001.4700%
15广州智造588.00001.4700%
16扬州尚颀588.00001.4700%
17达晨创瑞541.20001.3530%
18温州钛星460.60001.1515%
19熔岩二号330.60000.8265%
20熔岩浪潮130.00000.3250%
21达晨财信125.00000.3125%
22熔岩时代100.00000.2500%
合计40000.0000100.0000%
18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8年3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15、2019年2月,股权转让、引入员工持股
2018年12月,李红京与深圳市道合通泰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通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红京将其所持公司1.8375%的股权(对应股份数为735万股)以1837.5000万元转让给道合通泰。道合通泰系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转让价格为2.50元/股,由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16974.500042.4362%
2道合通达4401.000011.0025%
3李宏2812.50007.0313%
4南山鸿泰1764.00004.4100%
5平阳钛和1660.00004.1500%
6深圳兼固1479.60003.6990%
7达晨创丰1315.00003.2875%
8熔岩战略1076.00002.6900%
9海宁嘉慧1060.00002.6500%
10梅山君度1048.60002.6215%
11青岛金石888.60002.2215%
12道合通泰735.00001.8375%
13达晨创泰673.27501.6832%
14达晨创恒660.52501.6513%
15五星钛信588.00001.4700%
16广州智造588.00001.4700%
17扬州尚颀588.00001.4700%
18达晨创瑞541.20001.3530%
19温州钛星460.60001.1515%
20熔岩二号330.60000.8265%
19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21熔岩浪潮130.00000.3250%
22达晨财信125.00000.3125%
23熔岩时代100.00000.2500%
合计40000.0000100.0000%
2019年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登记程序。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9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道通科技”,证券代码“688208”;其中41490958股股票于2020年11月18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发行人总股本为45000.00万股,其中4535.06万股股票于2020年2月13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40464.936989.92%
二、非限售流通股4535.063110.08%
合计45000.0000100.00%
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红京16974.5037.72%
2道合通达4401.009.78%
3李宏2812.506.25%
4南山鸿泰1764.003.92%
5平阳钛和1660.003.69%
6深圳兼固1479.603.29%
7达晨创丰1315.002.92%
20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8熔岩战略1076.002.39%
9海宁嘉慧1060.002.36%
10梅山君度1048.602.33%
合计33591.2074.65%
(四)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的股本变动情况
1、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00股增加至450946625股,注册资本也由450000000元增加至450946625元。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2022年2月17日,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2年回购股份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9.64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2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计回购公司股份1670855股,占公司总股本450946625股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50元/股,最低价为28.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93415.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类别股份数量(股)所占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385162560.73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7709500039.27
合计450946625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数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件的股份数量股东性质(万股)(%)(万股)
1李红京17309.160638.3816974.5000境内自然人
2李宏2109.50004.68-境内自然人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3资基金合伙企业(有1610.05953.57-境内非国有法人限合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国防
41110.00462.46-境内非国有法人
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
5838.99001.86-境内非国有法人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6807.35491.79-境内非国有法人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平潭熔岩新
7战略股权投资合伙企791.07411.75-境内非国有法人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道合通泰信息
8735.00001.6373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22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数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件的股份数量股东性质(万股)(%)(万股)
铭基国际投资公司-
9 MATTHEWS ASIA 721.6277 1.60 - 境外法人
FUND(US)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10701.48221.56-其他
司
合计26734.253659.2817709.5000-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专注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销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和ADAS产品及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
随着汽车电子化和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汽车已被构建成一个复杂的智能网络系统,高效、准确的汽车维修越来越依赖于智能化的汽车诊断和检测系统以及后市场数字化生态体系的构建。发行人紧跟汽车新三化发展趋势,以汽车综合诊断产品为依托,以持续研发创新为驱动,不断从纵向与横向推出新的产品,目前已构建了数字维修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及智能化事业部,不断加大在战略性领域和关键性核心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跨品牌兼容性优势,持续丰富核心产品类别并不断加强产品竞争优势。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系列产品、汽车综合诊断产品、TPMS 系列产品、ADAS系列产品和其他产品以及在各类产品中提供汽车智能维修云服务。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分类情况如下:
一级二级分产品简介图示分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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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分产品简介图示分类类
新能产品包括交流桩、壁挂直
源系流桩、直流快充桩、直流充电桩
列产超充桩,提供更安全、快品捷的充电服务汽车智能诊断电脑产品简易诊
的简易便携版本,其基本断仪功能与智能诊断电脑的
——读
部分功能相似,主要面向码卡
小型或 DIY 领域市场产品通过计算机技术对汽车内部电控系统进行
全自动化检测,帮助使用者了解汽车故障的类型、
汽车乘用车产生原因、故障发生位置综合智能综从而检修汽车。公司产品诊断合诊断全面支持主流品牌不同
产品电脑车型,具备覆盖车型广、准确率高、智能易用等特点,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诊断服务,主要服务于大中型独立维修机构商用车基本功能与乘用车智能
智能综诊断电脑产品基本一致,合诊断是针对商用车的综合型电脑智能诊断产品产品为专门用于胎压系统检测和胎压传感器激
活、编程和学习的小型便
TPMS 系 携式手持设备,支持读/TPMS
统 写 ID、读码清码、关闭系列
诊断匹故障灯等功能,可读取并产品
配工具显示传感器详细参数,记录并回放传感器数据,对传感器的位置和 ID 进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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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分产品简介图示分类类产品为通用型智能胎压
TPMS
传感器产品,该产品可通Sensor过配套工具进行无线编
(胎压传感器)程,可与各种品牌的车型完成匹配产品集成自适应巡航控
制、车道偏离警告、夜视、
ADAS 智 盲点检测等高级辅助驾
ADAS
能检测驶系统的标定功能,通过系列
标定工标定工具、诊断软件和标产品
具定方法的综合集成,可以大幅提高 ADAS 系统的标定效率软件诊断检测应用软件所覆软件云云服盖车型更新及功能拓展服务务服务
发行人其他产品包括工业视频内窥镜、汽车诊断特殊功能检测仪、汽车电路测试仪等,主要目标客户是各类汽车维修机构。工业视频内窥镜专门用于探测难以进入的窄小弯曲空间,包括汽车发动机内部,具有拍摄静态图像及录制视频的功能,该产品还可广泛用于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等领域。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由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以及用户的品牌意识较强,行业参与者需要有较强的技术和规模实力,整体行业集中度较高。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产品主销美国、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专业的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 和 ADAS 产品及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发行人始终把自身放在国际竞技场上,和国际巨头同台竞技,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全球化的运营,发行人以发达的欧美汽车后市场为突破点,在成功占领发达市场和树立品牌知名度后,又逐步进入全球其他众多充满潜力的地区和市场,目前为全球汽车后市场综合诊断检测领域为龙头企业之一。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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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优势:汽车协议及实车测试资源
由于汽车智能诊断、检测行业的技术门槛高,行业参与竞争的企业需要较强的技术和规模实力,需要对各类汽车品牌、车型等各类通信协议和相关数据进行长期的积累和优化,形成自身独有的信息数据库和核心算法库,以确保在诊断精确度、反馈响应速度等方面能够很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发行人历经近二十年的发展,对各类汽车品牌、车型等各类通讯协议和相关数据进行长期的积累和优化,车辆协议信息数据库平台的资源日益丰富,具备“超强兼容性”、“车型覆盖面广”、“智能精准”等优势,发行人一直围绕汽车协议及实车测试的资源优势不断进行横向和纵向的产品拓展,为汽车后市场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持续构建生态护城河。
2、研发创新优势:高效、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
前瞻性是保证企业研发成功的核心与基础,发行人通过对市场的高度敏感性和对目标客户定位,以行业和产品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汽车行业数字化、新能源化、智能化的大趋势,持续高强度进行研发投入,确保方向正确,长期可持续发展。
依托于汽车协议及实车测试的技术资源核心优势,发行人在不断巩固汽车综合诊断产品的基础上,紧随行业技术变化趋势持续进行迭代创新,先后发展出 TPMS 系列、ADAS 系列等更加智能、专业的产品,继续在车型覆盖面、兼容性、准确度等方面构筑优势,逐步引领汽车后市场向智能化方向发展;2021年,发行人在保障传统业务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全面向新能源业务发力,快速推出了智慧充电检测系列充电桩产品,已陆续拿到英国、新加坡、法国、荷兰、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多国新订单并实现逐步交付。未来,发行人将持续保持对核心技术的投入,快速突破并扎实积累电力电子、车桩兼容性、云服务、能源管理等核心技术,助力汽车后市场的新能源化业务升级,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3、产品性能优势:智能精确,设计精美
发行人始终坚持“价值创新、孜孜以求”的经营理念、“将产品做到极致”的产品
理念以及“超越客户期望,立于拼搏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在长期的研发投入中对新技术革新与不断学习,在行业内始终保持核心技术的优势地位。
26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产品兼容性强、覆盖面广、操作简单智能、集成度高、更
新迭代快,与竞争对手相比优势突出。在操作交互方面,拥有系统优化、人工智能、人机交互等优秀的界面和用户体验;在兼容性方面,采用智能协议模拟和转换技术,支持全球众多协议和原创诊断软件。同时,基于核心诊断数据,发行人在诊断准确性、覆盖面广和智能易用方面有突出优势。
发行人的智慧充电检测系统产品借助车桩兼容技术、安全充电技术、智慧电池检测
技术等核心技术,具有充电更快、电池更安全、车桩兼容性更好及运维成本更低等性能优势。凭借突出的产品性能优势,充电桩产品陆续荣获了“深圳国际充电站(桩)技术设备展览会 CPTE 2021 充电桩行业最佳产品设计奖”、2021EVE“南新奖”、“TüV 南德安全认证证书”以及德国“红点奖”。
4、品牌及渠道优势:全球市场和品牌具备较好知名度,始终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
经过多年发展与布局,发行人已在全球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销售子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北美、欧洲、中国、亚太、南美、IMEA(印度、中东、非洲)等全球 70 多个国
家或地区,初步形成了一体化全球营销网络。
在北美市场,凭借着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发行人与 AdvancedAutoParts、GenuineParts 等四大汽配连锁零售商和 MedcoTool、IntegratedSupplyNetwork 等北美汽车后市场大型综合性批发商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发行人持续深耕美国市场,突破地域及语言、文化带来的局限,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本地化的售后服务,经过长期的努力和积累,建立起专业系统化的营销体系,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根据美国 PTEN(ProfessionalTool&EquipmentNews)杂志在 2021 年度对购买发行人产品的受调查者占比达到了50%以上,该数据在2017年为34%,与实耐宝(Snap-on)和 OTC 等属于市场主要参与者,具有较好的用户品牌认可度。
5、人才与团队优势
发行人已逐步组建了较为完整全面研发团队,建立起稳定的研发和质量保障体系,研发领域覆盖汽车智能诊断、检测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了包含软件、硬件、设计、测试等职能完整的研发组织架构。在实际研发中,发行人团队在新型设备研发、软件开发、
27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工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云技术业务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众多成果。截至
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已获得境内外共计1227项涉及汽车智能诊断、检测、新能
源汽车充电桩的知识产权,其中专利1111项,软件著作权116项。
发行人成立以来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以上学历,技术领域包括汽车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互联网工程、工业设计等学科,全面覆盖了发行人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达1190人,占发行人总人数比例高达63.91%(不含生产人员),核心技术团队均具有专业的行业经验,研发团队稳定性强。
6、产品生态优势:一体化的数字化智能维修解决方案将推动汽车后市场数字化变
革和产业互联
作为全球汽车智能诊断、检测领域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商之一,发行人在全球汽车后市场拥有数十万具有高度客户黏性的行业终端用户,同时拥有海量汽车诊断数据库及核心算法,得天独厚的市场及技术基础使得发行人能够不断在汽车后市场推出横向和纵向新产品和服务种类,同时新的产品和服务类别又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品牌形象,形成产品生态护城。
一方面,发行人在巩固现有产品核心竞争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推出更加智能、专业的数字化设备:从汽车综合诊断产品开始,陆续推出一代、二代、三代产品,持续迭代更新,引领行业;同时发行人紧随行业趋势,先后发展出 TPMS 系列、ADAS 系列等专业的数字化设备,产品在继承超强兼容、车型覆盖面广、智能精准的优势外,通过专有技术与诊断核心技术相结合,形成生态护城河。
另一方面,基于多年积累的诊断维修数据与案例,未来通过数字化管理过程,紧紧围绕全场景智能修车,从智能化的诊断、智能化的维修,再到智能化的供应生态,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智能维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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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宁嘉慧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且该部分股份全部归属李红京所有。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李红京直接持有公司17309.16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8%,通过道合通泰间接持有公司292.4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通过海
宁嘉慧间接持有公司28.9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7630.56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且李红京长期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能够对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李红京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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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万元(含128000.00万元),
发行数量128.00万手(1280.00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866733手,即86673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7.71%。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8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道通转债为8667330张,即86673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7.71%;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道通转债为4040210张,即
404021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57%;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92460张,即
924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72%。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认购数量(手)认购金额(元)放弃认购数(手)放弃认购金额(元)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866733866733000--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40402140402100092469246000
主承销商包销92469246000--合计12800001280000000924692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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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概况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1李红京491315038.38深圳市道合通泰信息咨询企业(有限
22086201.63
合伙)
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3岩新战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75501.62伙)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47501.37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瑞1
51673201.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
61641801.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1330001.04
-善思顺泰玖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8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848500.66
证券投资基金
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9岩新战略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678200.53限合伙)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
10628200.49
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1446.40
2律师费用4.72
3审计及验资费用231.13
4资信评级费用28.30
5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102.08
合计1812.63
注:以上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28000.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866733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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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73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7.71%;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配售404021手,
即413267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57%;主承销商包销9246手,即924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7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8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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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于2022年4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2号)。
2022年7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可转债上市的议案。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28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12800000张(1280000手)。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078.62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
1172219.3690000.00
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1.1收购彩虹科技100.00%股权项目74511.5048349.66
1.2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97707.8641650.33
2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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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10219.36128000.0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
(二)面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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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7 月 14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月1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7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7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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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七)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36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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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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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8)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二)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
(十三)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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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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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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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280】号02),道通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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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偿债措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280】号02),道通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财务指标
/2022年1-3月日/2021年度日/2020年度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2.332.184.566.01
速动比率(倍)1.411.393.794.04资产负债率(合
30.46%31.95%20.22%22.69%
并)
利息保障倍数28.9034.90127.95131.28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6.01、4.56、2.18及2.33,速动比率分别为4.04、
3.79、1.39及1.41。2020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2020年以来执行新收入
准则导致合同负债增加及原材料备货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21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2.69%、20.22%、31.95%和30.46%,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1.28、127.95、34.90和28.90,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主要系公司外部贷款、利息费用规模较小所致。公司的息税前利润能够较好
4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总体而言,公司外部贷款规模处于合理区间,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中,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3月财务会计数据未经审计。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998号、天健审〔2021〕608号和天健审〔2022〕
40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小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2年1-3月财务报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265860.77267677.97263234.76108506.1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7207.01152464.5954265.8742212.80
资产总计423067.78420142.56317500.63150718.90
流动负债合计114199.18122933.2357718.1918042.49
非流动负债合计14681.9211321.586482.3416159.43
负债合计128881.10134254.8164200.5334201.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4186.69285887.74253300.10116516.98
45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94186.69285887.74253300.10116516.98
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51342.82225371.27157777.51119579.96
营业成本21079.9395450.0756320.3645011.19
营业利润6475.7139737.5148138.2334130.23
利润总额6488.1338330.0145445.6334195.05
净利润6330.4743873.6243305.9732697.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0.4743873.6243305.9732697.7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69.65-14482.9656998.572291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10.33-16157.96-97111.26-13681.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919926.6891141.40-20004.1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54.42-1331.46-935.38553.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86.54-12045.6950093.34-10218.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620.9870407.5282453.2132359.87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2.332.184.566.01
速动比率(倍)1.411.393.794.04
资产负债率(合并)30.46%31.95%20.22%22.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69%38.22%25.52%35.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526.345.632.91
(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05.785.525.03
存货周转率(次)0.211.351.411.42
46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40-0.321.270.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4-0.271.11-0.26
注1: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注2: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扣除非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970.980.82
常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960.980.82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18%16.60%19.76%30.19%
益率
扣除非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850.910.80
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840.900.80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1%14.48%18.26%29.40%
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当
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当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当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47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
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当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当期缩股数;M0 当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1-19.47-2750.0722.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290.572577.832163.082177.73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3.42193.211122.6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1484.40--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1559.785272.553208.12-1300.93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35.91--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28.759.2064.82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56.6145.1258.2027.04
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282.00-1128.52-521.00-134.92
合计1656.095620.973290.228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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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34.73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128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36855744股。
49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50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5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节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52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三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
办公地址:
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7546
传真: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黄新炎、金田
项目协办人:沈哲
项目组成员:麦健明、邱志飞、李林柏、罗祥宇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道通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中信证券同意推荐道通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5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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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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