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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号)批复,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斯莱克”、“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作为斯莱克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8月2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1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6.17元/
1股,本次发行底价为16.17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31%。
(四)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792207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3748.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16.17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且不超过174122930股(含本数,为本次发行前截止2022年7月20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46116740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李怡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张建飞、李裕婷、王建华、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
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鹏,共18名认购对象,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六)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2年7月22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
2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3748.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37479998.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1571803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1761963.74元。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锁定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对公司符
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
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
3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发行人于2021年9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2年9月7日止。
发行人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2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4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2022年6月8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7月2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有效期12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1日(T-3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里的所有投资者发
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7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6家,其他投资者69家,以及截至2022年7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合并共计141家投资者。
除上述141家投资者外,2022年7月22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2年8月3日内(T日前一个自然日)新增22家意向认购投资者,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上述22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
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海西汇金(福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易知(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李怡名
15李裕婷
16王建华
17张鹏
18苏莹
19孔庆飞
20张怀斌
21夏同山
22庄丽综上,共计向163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斯莱克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 8月 4日(T日)上午 9:00至 12:00,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23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6限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其申购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余22名认购
对象(其中4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2名认购对象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22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6.18元/股-20.20元/股。
此外,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提交了除《申购报价单》外的其他申购附件,因其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申是否为有效认购对象名称号(元/股)(万元)购保证金申购
1王建华18.703740.00是是
2张鹏20.002500.00是是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浩阳私
317.015000.00是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19.702500.00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
417.506000.00是是
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1810000.00
18.622500.00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纳是
17.6529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
618.163000.00是是
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
718.164400.00是是
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
8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18.165200.00是是
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
9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18.162500.00是是
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
1018.162500.00是是
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1苏莹20.003100.00是是
20.203000.00
12 UBS AG 19.26 6000.00 无需缴纳 是
17.4011200.00
19.423400.0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976320.00无需缴纳是
17.599070.00
719.40250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
1418.873000.00是是
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333600.00
15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207600.00无需缴纳是
19.724300.00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838010.00无需缴纳是
17.7315320.00
18.285100.00
17张建飞是是
18.085800.00
18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1310000.00无需缴纳是
19李怡名19.8212000.00是是
20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2500.00是是
21李裕婷20.114000.00是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18.113228.00
22是是
选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15128.00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582600.00否否
(三)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申购价格在18.16元/股及以上的18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在18.16元/股以上的14名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全部获得配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
户及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报价均为
18.16元/股,按照“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并结
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上限,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
配置型投资账户的有效申购全部获得配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有效申购金额2500.00万元,部分获得配售,获配股数为924018股,获配金额为16780166.88元,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未能获得配售。
8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61167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7479998.40元。本
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锁定期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元/股)(股)(元)(月)
1李怡名18.166607929119999990.64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6441079280099982.726
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6418502275999999.5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6348017663199996.166
5 UBSAG 18.16 3303964 59999986.24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6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18.16286343651999997.766
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7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18.16242290743999991.126
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818.16165198229999993.126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9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18.1692401816780166.886
投资账户
10张建飞18.16280837050999999.206
11李裕婷18.16220264339999996.886
12王建华18.16205947137399993.36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1318.16198237835999984.486
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苏莹18.16170704830999991.686
1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6137665124999982.166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
1618.16137665124999982.166
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16137665124999982.166
18张鹏18.16137665124999982.166
合计46116740837479998.40-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配发行对象均在《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
的投资者范围内。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
9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斯莱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中风险等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斯莱克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李怡名 专业投资者 II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UBS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6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7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8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9 专业投资者 I 是
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
10 张建飞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1 李裕婷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2 王建华 普通投资者 C5 是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七是
13 专业投资者 I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苏莹 专业投资者 III 是
1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
16 专业投资者 I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7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I 是
18 张鹏 专业投资者 II 是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申购报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中 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李怡名、张建飞、李裕婷、王建华、苏莹、张鹏为自然人投资者,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般企业法人,前述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优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合富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全盈象1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
55号、财通基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多彩象定增量化对冲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苏豪多元均衡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点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天禧定增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6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鑫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利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
11对冲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永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套利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9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1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
化套利5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泰前锦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隐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计40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40个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共计3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5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计8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8个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
业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作为4名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属于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12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8205,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NV06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广发基金中邮金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853,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TV417。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
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
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3(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2022年8月5日向18名发行对象发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2年8月9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90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8月 9日 12时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4000027729200243401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捌亿叁仟柒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肆角(¥837479998.40元)。
2022年8月9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8月10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91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8月9日止,发行人实际向李怡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8名投资者发行4611674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47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71803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1761963.74元(大写:捌亿贰仟壹佰柒拾陆万壹仟玖佰陆拾叁元柒角肆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611674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75645223.74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142022年7月2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人于2022年7月21日进行了公告,并披露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安信证券对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15(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商敬博聂晓春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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