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68|回复: 0

太辰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太辰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票代码 发表于 2022-8-10 00:00:00 浏览:  3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国尧、孟春、刘建
签署日期:2022年8月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15 05:42 , Processed in 0.728390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