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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证券简称:广东鸿图公告编号:2022-5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鸿图”)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经
自查发现,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粤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保理”)于2022年3月签署了《合作协议》,因未及时判断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特就相关事项补充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上游供应商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与粤科保理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上述供应商将基于向公司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等而对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简称“相关应收账款”)转让给粤科保理从而获得资金。基于前述交易模式,粤科保理将间接获得对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与粤科保理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就本公司供应商与粤科保理之间开展的保理融资业务进行合作,由公司对涉及的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审核确认,并支付相关款项给粤科保理(如需,视单笔业务的具体约定),粤科保理根据供应商向其开展保理融资的金额向公司支付服务费。
2、广东粤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东粤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30号首、二层法定代表人:李亮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2、粤科保理成立于2017年9月29日,主要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其最近一
年及一期的经营数据主要如下。
项目2021年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
净利润-697167.68-175839.11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总资产80568393.3180384613.11
净资产79552657.1379376818.02
3、粤科保理为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粤科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粤科集团持有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粤科保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截至目前,粤科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1、保理业务合作方式:公司收到供应商及粤科保理发来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后将与粤科保理确认供应商所转让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公司在该款项到期日将供应商转让的应收账款金额支付给粤科保理,粤科保理向公司支付服务费。
2、保理业务合作期限:期限一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
3、保理业务合作服务费:粤科保理根据供应商向其开展保理融资的金额,
按年化1%的标准向公司支付服务费,即服务费=保理融资额*1%*实际融资天数/360。
四、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及定价依据
1、涉及的金额
(1)供应商保理融资业务涉及的应付账款支付金额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粤科保理支付相关供应商应收账款(即本公司应付账款)累计8239185.34元,剩余待支付1535828.04元。预计合作期限内通过该模式支付的相关应付账款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2)粤科保理支付给本公司的服务费
截至2022年7月31日,粤科保理已支付本公司服务费合计11008.93元。
预计合作期限内公司与粤科保理就本次业务合作项下发生的服务费合计不超过
100万元。
2、定价依据
本次业务合作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服务费标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进行的追溯补充确认。根据该交易模式,由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粤科保理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基于供应商自身需求及独立决策,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机制开展业务。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供应商资金缺口,保证公司生产交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2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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