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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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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执念 发表于 2022-8-17 00:00:00 浏览:  3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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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审议批实际担保是否担保债担保对象担保担保实际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准的担合同签署履行务逾期名称类型期限金额保额度时间完毕情况上海伟星连带
第五届董事会第2021年1222.87是无新型建材8000责任两年六次(临时)会议月27日
有限公司担保361.90否无
2、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担保,高峰时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
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61.9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08%。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3、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发
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能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宋义虎:郑丽君:祝卸和: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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