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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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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2-8-20 00:00:00 浏览:  5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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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英泰斯特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英泰斯特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社教、邵世凤、肖亚红、李宁梓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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