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17.86万元,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2.81%。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核查,并审阅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签名:
毕功兵朱丹汪峰李鹏峰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