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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证券简称:海顺新材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金额55万元/年。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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