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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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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非凡 发表于 2022-8-12 00:00:00 浏览:  4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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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二零二二年八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1号)批准,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德尔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
行的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1(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琦、谢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7月1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14.61元/股的110.2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52795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527950股,超过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的70%,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9689688500025.6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4037256999989.20
刘敏310559049999999.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962723499994.70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322910999986.90
2朱琦6211189999999.80
谢恺6211189999999.80
合计15527950249999995.00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49999995.00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上限,且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9210790.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0789204.12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不含税金额(元)含税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4999999.955299999.95
会计师费2460000.002607600.00
律师费1626908.541672191.56
信息披露、证券登记等其他费用123882.39114350.00
合计9210790.889694141.51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限售期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3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5月24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2022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66号)。
2022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1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三、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5日(申购报价日)上午9:00前,公司和东方投行向符合条件的204名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上述204名投资者具体为:截至2022年6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11家(不包括公司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投资者29名、基金公司95家、证券公司47家、保险机构26家。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体程序和规则等相关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公司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相关内容。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报价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东方投行共收到25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其中:17名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6 名投资者系公募基金、1 名投资者系 QFII 无需缴纳保证金,以上 24 名投资者均为有效申购报价;1名投资者(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增盈红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因此不构成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认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元/股)(元)保证金报价
1陈志强15.8320000000是是
5认购价格认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有效
序号认购对象(元/股)(元)保证金报价
15.2420000000
14.6520000000
2林金涛15.5910000000是是
3廖彩云14.8815000000是是
16.5012000000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323500000否是
15.4263200000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
515.5010000000否否
增盈红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7830000000否是
16.2011000000
7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否是
15.8011000000
16.3857000000
8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否是
14.7158000000
9 UBS AG 15.90 21000000 否 是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
1015.8810000000是是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
1115.8810000000是是银行-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15.8610000000
12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2520000000是是
14.6650000000
15.8510000000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5915000000是是
14.6219000000
16.1810000000
14谢恺15.9212000000是是
15.7215000000
1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5123012500否是
16.10100000000
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615.90100000000是是限合伙)
15.80100000000
6认购价格认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有效
序号认购对象(元/股)(元)保证金报价
17国都犇富3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14.6110000000是是
15.5617000000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
1815.06170000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7617000000
19国都犇富2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15.9310000000是是
20姜永柏15.5020000000是是
14.90100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14.8010000000是是
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7010000000
14.90100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14.8010000000是是
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7010000000
23刘敏16.3550000000是是
16.5110000000
24朱琦是是
15.8113000000
15.8545200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9960700000否是
14.6261700000
本次发行由东方投行通过询价方式组织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0元/股,确认本次发行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4家。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上述24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申购金额符合《认购邀请书》的要求,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的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因此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4家。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14.61元/股的110.20%),发行股数为15527950股,募集资金
7总额为249999995.00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上限。
2022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获配投资者均为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数量获配金额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认购产品名称锁定期
(股)(元)
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
1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9689688500025.606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吴基金瀚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6956513999996.506个月
东吴基金浩瀚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0745312999993.306个月
东吴基金青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211189999999.806个月
东吴基金瀚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26716000003.106个月
东吴基金浩瀚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105594999999.906个月
东吴基金瀚泽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42242000006.406个月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吴基金瀚泽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42242000006.406个月
东吴基金浩瀚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42231999990.306个月
东吴基金浩瀚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93791600001.906个月
东吴基金浩瀚可心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5900899990.006个月
东吴基金瀚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1056500001.606个月
小计354037256999989.20
3刘敏刘敏310559049999999.0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726716000003.106个月
财通基金安吉1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63352999993.5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552792499991.90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玉泉580号资产管理计划1242231999990.306个月
财通基金理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42231999990.306个月
财通基金君享尚鼎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8获配数量获配金额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发行对象认购产品名称锁定期
(股)(元)
财通基金君享尚鼎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点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财通基金鑫量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小计145962723499994.70
南华优选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优选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优选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优选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优选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5南华基金
南华优选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成长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21000003.206个月
南华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1999987.106个月
南华成长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1999987.106个月
南华成长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2111999987.106个月
小计68322910999986.90
6朱琦朱琦6211189999999.806个月
7谢恺谢恺6211189999999.806个月
合计15527950249999995.0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的配售数量为15527950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数量上限,未超过《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对应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未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9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及合规性核查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公司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未来交易安排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私募备案的核查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琦、谢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产品的私募备案情况如下:
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基金管理人国金凯歌(厦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刘敏、朱琦、谢恺系自然人,认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已提交自有资金承诺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104、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东方投行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分为专业投资者 I、专业投资者 II 和专业投资者 III,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发行所发售的产品风险等级界定为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是否匹配
凯歌优德(厦门)股权投资合伙
1 专业投资者 I 是企业(有限合伙)
2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刘敏 普通投资者(C4)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朱琦 普通投资者(C5) 是
7 谢恺 普通投资者(C5) 是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经核查,并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11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并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发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缴款与验资情况2022年8月1日,公司和东方投行向本次发行获配的7名投资者发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上述7家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东方投行的发行专用账户,共计249999995.00元。
2022年8月8日,立信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认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31269 号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49999995.00元。全体认购对象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2年8月8日,东方投行已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后
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年8月9日,普华永道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7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8月8日止,公司实际收到东方投行汇入的发行对象本次增加出资人民币244999995.05元(已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截至该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5.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2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210790.8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89204.1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527950.00元,超出股本部分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5261254.12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本次发行《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法合规,认购对象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相关约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缴款与验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2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66号)。2022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1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2022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相关公告。
东方投行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3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14(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郭淳朱伟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15(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崔洪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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