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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证券简称:中南建设公告编号:2022-13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超过1%的更正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在2022年8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简称“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披露了持有公司股份由于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中南城投没有在被动减持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有关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告第4点“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中“本次被动减持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披露选择“否”有误。中南城投认为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难以确定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获取或二级市场增持,并不确定适用上述规定。根据有关情况,中南城投对公告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公告第4点“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有关内容原文为:
本次被动减持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更正为:
是√否□本次被动减持是否存在违反《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没能在被动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有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公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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