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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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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小股 发表于 2022-8-20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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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2101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8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6899999.79元,余额为人民币573099995.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8527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3]1774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182.32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56211.6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70.65万元,其中151.8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18.82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金额为3110.85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0182.32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完毕,销户时账户余额3818.82万元已转到公司基本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1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
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
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90.75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27671.54万元,本年度使用9519.21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7190.75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10782.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人民币62615.9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57.57万元,该357.57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第一次修订,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三次修订。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连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月26日,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内部调整,自2017年02月28日起,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负责维护管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金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单号账户类别截止日余额备注额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长沙麓谷科技66150154500000591募集资金专户15000.00-已销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7406310182600000106募集资金专户8000.00-已销户
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43165100001815016422
限公司湖南省分募集资金专户27310.00-已销户
4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43001545061052502346募集资金专户7000.00-已销户河西支行
合计57310.00-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66150154500000591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作为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之一。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2690.00万元,余额57310.00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42310.00万元(其中:7406310182600000106专户15000.00万元;431651000018150164224专户27310.00万元),转
账后存放金额15000.00万元。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7406310182600000106账户,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转入15000.00万元后,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现金增资7000.00万元,增资后存放金额8000.00万元。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43001545061052502346账户,为长沙鑫航开设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用来管理公司以增资方式进入长沙鑫航的募集资金。
注4:初始存放金额5731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071.47万元,差额238.53万元,为尚未从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7406310182600000106账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431651000018150164224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66150154500000591账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43001545061052502346账户已于2022年6月份注销。
4(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截止日余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单号账户类别备注金额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73600000295募集资金专户6700.00-已销户
司长沙中大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5708986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司长沙香樟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73600000297募集资金专户28109.6610215.18
司长沙中大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85077899募集资金专户28000.00567.62
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合计62809.6610782.38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56109.66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
2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后续转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6700.00万元(193.68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已经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6506.3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5782.80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0782.3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2014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北临长川路,西接科技路,使用面积为35633.27平方预留用地”变更至“长沙高新区雷高路与金桥路交叉口东北角,使用面积为44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2016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5月23日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的议案》,同意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原项目用地面积为44000平方米(合66亩),含办公楼、产品试验中心、装配厂房、机加厂房、动力中心、热处理厂房、综合厂房、
倒班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油库。现项目调整为总征地面积95645.71平方米(合143.47亩)。其中包括科研大楼、联合厂房一(装配厂房、机加厂房)、
6联合厂房二(产品试验中心、热处理厂房)、联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
房四、污水处理站、油料库、高压配电室(动力中心)、职工倒班宿舍及食堂,取消办公楼建设。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现分为南、北两侧建设用地。目前已购买了项目南侧建设用地78.49亩,余下的北侧建设用地约为64.98亩。联合厂房一(装配厂房、机加厂房)、联合厂房二(产品试验中心、热处理厂房)、污水
处理站、油料库、高压配电室等部分配套设施位于南侧建设用地;科研大楼、联
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房四、员工倒班宿舍及食堂位于北侧建设用地。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北侧建设用地原计划建设内容有科研大楼、联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房四、员工倒班宿舍及食堂。
根据有保有压原则,在确保满足军民品批产、国际转包和航空部附件维修及后勤保障需要的前提下,经过公司充分论证,本次暂缓联合厂房四建设;同时为了满足长沙鑫航生产能力、科研与试验能力,需要增加生产急需用的先进生产加工设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3、追加投资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5876万元,调整后建设投资为
4453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为46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额调整后投资额变化金额变化金额占募集
7资金总额的比例(%)
一建设投资合计28654.0044530.0015876.0027.82
1建筑工程费10818.0019040.008222.0014.41
2设备购置费7230.0014435.007205.0012.62
3安装工程费2775.002289.00-486.00-0.85
4其他费用7831.008766.00935.001.64
其中:征地费4973.005088.00115.000.20
二铺底流动资金1797.001797.00
三投资估算合计30451.0046327.0015876.0027.82追加投资的原因:1)因内外部因素影响,本项目建设内容历经了几次调整,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由于航空厂房的特殊要求(载荷、振动、环境、跨度、层高等),加之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较原预算上涨,导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建筑工程费增加8222万元;2)为满足产品研发和试验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经过充分论证,增加了飞机机轮刹车及系统测试、试验设备,增加投资5531万元;3)为解决长沙鑫航关键工序加工以及批生产能力,减少外协加工带来的质量和交货期风险,经详细论证,增加机加工设备投资1188万元,根据达产进度分年度逐步投入到位。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4、延长建设期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30日。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建设,因前期长沙鑫航的市场开拓未达预期,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放缓了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北侧生产基地的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研讨论证,将“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9
8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2022年2月10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新增年产430吨棒材所需设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一季度,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9附件1: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上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071.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7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363.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82%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项目(含部承诺投资资总额计投入金额进度(%)(3)=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分变更)总额(1)(2)(2)/(1)态日期大变化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否30000.0030000.00151.8330006.89100.022021年9月否否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
否25000.0025000.0024256.19100(注1)2015年1月否否轮刹车系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2071.472100.42101.40––––––
合计60000.0057071.47151.8356363.50100(注1)
1、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北侧生产基地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生产基地已经正式生产经营,因项目市场未达到预期,因此,2022年上半年未按投产比例实现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2、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始试产,目前仍处于试产阶段,未实现效益。此
目)外,国家 C919 大飞机项目研制周期长,由于相关方在 2012 年及之后签署协议时,未考虑到通货膨胀、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等的影响,根据当时签署的关于长期供货价格相关约定,合资公司目前向霍尼韦尔国际销售的机轮刹车系统、碳盘等产品的价格目前并预计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覆盖合资公司的生产成本(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
102020-043的《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及2021年12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97的《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3]1849号,截至2013年1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民币21244.70万元。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完毕,销户时账户余额已转到公司基本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来源:1、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金额为3110.85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分级机轮刹车系统项目时,受到实时汇率等原因影响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实施方式为以对合资公司出资方式,本公司已按合资公司章程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故受到实时汇率等原因影响虽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但实际投资进度为100%。合计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进度为100%。
11附件2: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上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2615.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1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190.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入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变本年度投入金额进度(%)(4)=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更)(2)/(1)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
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否56109.6656109.669519.2130617.8554.572024年12月––––否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7000.006506.32-6572.90101.02(注1)––––––––
合计63109.6662615.989519.2137190.7559.3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不适用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内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号”《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641.29万元。本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641.29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5782.8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10782.80万元暂时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为6506.32万元,实际投入为6572.90万元,差异66.58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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