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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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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股网今来 发表于 2022-8-23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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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查验,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对外担保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全部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静裘益政曾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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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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