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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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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简单 发表于 2022-8-25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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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28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2022年,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通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石明达、石磊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万元
1关联交易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关联交原预计计预计增加计截止披露日2021年2021年实际
类别容易定价划金额划金额已发生金额发生金发生额占同原则额类业务比例
(%)
公司接受厦门通代为销售产市场价不超过-3315.696528.53100.00%
关联人委富品8000.00托代为销售产品
公司接受厦门通代为采购原市场价不超过-6710.776977.550.49%
关联人委富材料及提供12000.00托代为采营运服务等购原材料及提供营运服务等
公司委托厦门通委托加工市场价不超过-16880.725116.533.12%
关联人加富60000.00工
公司向关厦门通厂房租赁及市场价-不超过3620.61--
联人出租富相关费用8000.00厂房及提供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港路29号海沧国际物流大
厦 10 楼 1001 单元 F019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二路89号
法定代表人:裴华
注册资本:80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2可审批的事项);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14059.87205804.98
负债159289.40145534.94
所有者权益54770.4760270.04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23340.6715104.10
营业利润-5537.32-12395.83
净利润-5529.91-13266.65
注:2021年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厦门通富10%股权,公司董事担任厦门通富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查询,未发现厦门通富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3(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抓住市场机遇,获得重大客户的紧急上量计划,厦门通富与合肥通富产线以互助方式共建产线,厦门通富需使用合肥通富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租用的生产厂房面积按实计算,租金参考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同时,厦门通富运营所需的水、电、气各项能源及人工等费用,由合肥通富按实际发生金额与厦门通富进行结算。厦门通富在租赁合肥通富厂房期间,由合肥通富提供的相关服务,则厦门通富应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关联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合肥通富将在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厦门通富签署厂房租赁及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通富微电的影响
厦门通富与合肥通富以互助方式共建产线,厦门通富租用合肥通富生产厂房,合肥通富代为提供相关服务,有利于显示驱动产品的业务开展,抢占市场先机,满足重点客户的需求。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厦门通富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42022年8月23日,通富微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通富微电及下属子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已经通富微电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富微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符合业务经营的需要,对通富微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通富微电及中小股东造成重大风险。保荐机构同意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韬许国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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