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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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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2-8-29 00:00:00 浏览:  3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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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证券简称:金圆股份公告编号:2022-13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08月2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4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1、2022年06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06月1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06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7月01日,公示期大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年07月05日公司披露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07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议案》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0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07月18日
2、授予数量:200万股3、授予人数:14人
4、授予价格:8.78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共14人,首次授予数量200万股,授予分
配情况具体如下:
占授予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公获授限制性股票姓名职位股票总量的比告日股本总额的数量(万股)例比例
徐刚董事长、董事33.0016.50%0.042%
副总经理、财务
GUANQINGCHUAN
负责人、总会计20.0010.00%0.026%(关青川)师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147.0073.50%0.188%
(12人)
合计200.00100%0.256%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解除限售日之间的时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获授权益数量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40%售期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30%售期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30%售期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
8.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至2023年公司两年累计的净利润不低于17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2至2024年公司三年累计的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在计算时,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带来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8.2激励对象个人达到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人考核标准系数100%8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考核标准系数。
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人调整为22人,其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人调整为14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即限制性股票数量200万股。
因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8.78元/股。
公司于2022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07月18日为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626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8月10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8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75600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2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7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8月26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673115918.62%693115918.88%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661375668.47%661375668.47%
首发前限售股1320000.02%1320000.02%
股权激励限售股200000020000000.26%
高管锁定股10420250.13%10420250.1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47037191.38%-200000071147037191.12%
三、总股本780781962100.00%780781962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2年08月11日数据。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全部为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份仍为780781962股,2021年度公司每股收益无摊薄,为0.12元/股。
八、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2年0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84元/股(含)
截至2022年03月0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3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014%,最高成交价为16.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15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全部为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份仍为780781962股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赵辉、赵璧生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徐刚先生在授予日前6个月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交易公司股票已根据法规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董事、高管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十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本次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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