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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2]230Z022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业务报备统一编码:110100322022987011820
报告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报告文号: 容诚验字[2022]230Z0220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报备日期:2022年09月01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长顺(340100030011),徐斌(110101504926),夏海林(110100320421)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目
序号内容页码
验资报告
11-32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4
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5
4验资事项说明6-11
RSMI容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验资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验字[2022]23020220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或“皖维高新”)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5,894,69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925,894,692.00元。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
下简称“皖维集团”)发行97,334,123股股份,向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发行26,220,791股股份、向王必昌发行24,975,380股股份、向鲁汉明发行
13,148,270股股份、向沈雅娟发行11,303,317股股份、向佟春涛发行5,770,385股
股份、向林仁楼发行3,350,805股股份、向姚贤萍发行1,675,402股股份、向张宏芬
发行1,023,857股股份、向方航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冬明发行837,701股股
份、向胡良快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贤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伊新华发行
235,4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皖维高新向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19,875万元。贵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
本次向皖维集团发行股数为44,966,063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2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贵公
1
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33,354,68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9,249,374.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贵公司已取得安徽皖维百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百盛”)100%股权,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2)第108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而涉及的安徽皖维百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维百盛100%股权评估值为794,000,000.00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皖维百盛100%的股权的交易作价为795,000,000.00元,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由贵公司发行188,388,619股股份作为交易对价。同时贵公司已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44,966,063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本次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749,998.46元。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993,749,998.46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726,136.50元(不含增值税)
后,贵公司实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982,023,861.9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3,354,6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48,669,179.96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25,894,69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925,894,692.00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会验字[2017]36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159,249,37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159,249,374.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2
(此页无正文,为皖维高新容诚验字[2022]230Z0220 号验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顺34方长顺工册会计师长顺0100030011
中
国注册会计用徐斌110101504926
徐斌
夏海村
中国注、计师
中国?北京
夏海卜
中国注册会计师:
1101003.0421
夏海林
2022年9月1日
3
被审验单位 伊新华 1317 0称 楼 1014 四 住风险投资基金有I限公 皖维集限责任公称
233,354,1,682.00 0 0 150 0 4020 印 03 0 108 10Q
17101-,998.46负10斤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提情况
1识产7
月
1015,000,000.00 4uh 1 出 出10 013 101 6 000 0 410,,750,,026.08
3Q03,749,998.46 出2 出 m出7 1Q107 1Q152 ,070, 701 71302 0 1Q017 03960 三73802 如3Q19,025
233,354,4,682.00 103 11 Q17 1Q1 Q13 1,0233Q17 台 1385.0 3 170 4 170 其中:
202 01 0.36% %9E.0 0.36% %9E.0 0.44% 4 12010 三 所盛0注册17.9%
44,966,15,063.00 0其中:,0638EE提11长"一.27%住
19.27%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认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次增加额占注册资
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金额本总额比金额本总额比
例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3,354,682.0010.81%233,354,682.00233,354,682.0010.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925,894,692.00100.00%1,925,894,692.0089.19%1,925,894,692.00100.00%1,925,894,692.0089.19%
合计1,925,894,692.00100.00%2,159,249,374.00100.00%1,925,894,692.00100.00%233,354,682.002,159,249,374.00100.00%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7]45号文批准,由安徽省维尼纶厂(现更名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73号和证监发字[1997]174号文批准,公司5000万股A股股票于 1997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募集资金2.92亿元。公司于 1997年5月22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流通股5月28日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1998年9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1998]132号文批准,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4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6股。
1999年10月,经股东大会批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2000年公司实施了配股,增加股本1770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25,29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15390万股,社会公众股9900万股。
2006年4月10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大股东皖维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的对价,以取得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上市流通权,皖维集团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168万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5,2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22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068万股。
2006年8月,公司经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6]86号文批准,大股东皖维集团以股抵债定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601.39万元,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2,688.61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
9,620.6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68万股。2006年10月,公司根据股改承诺,以
6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的流通股总数99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0.2股的比例,
追加送股198万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2,688.61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原国有法人股)9,422.6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66万股。
根据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7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准,2007年7月19日向7家机构定向增发1850万股,并经安徽华普验字[2007]第0668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538.61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38.1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43万股。
2008年4月,公司股东皖维集团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34.43万股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3.7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34.86万股。
2008年5月,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3股、
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股。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807.915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5.623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02.2915万股。
2008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775万股,本次解禁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30.623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77.2915万股。
2009年4月,公司股东皖维集团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730.6235万股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807.915万股。
2011年3月,经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1号《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0,000.00万股,此次增发完成后,注册资本增至46,807.915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807.915万股。
2011年8月,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807.9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7
7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1,999.72万元;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807.9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6的比例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出资本公积280,847,490.00元。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468,079,150.00元。变更后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6,158,300.00元。
2012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6,15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6的比例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出资本公积561,694,980.00元。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561,694,980.00元。变更后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497,853,280.00元。
2015年4月,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持有的皖维膜材100%的股权以及标的土地,同时向安徽省国资金融投资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按每股面值1元计算,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8,041,41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5,894,692.00元。
2017年4月,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9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普通股2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5,894,692.00元。
2022年8月,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97,334,123股股份,向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26,220,791股股份、向王必昌发行24,975,380股股份、向鲁汉明发行13,148,270股股份、向沈雅娟发行11,303,317股股份、向佟春涛发行5,770,385股股份、向林仁楼发行3,350,805股股份、
向姚贤萍发行1,675,402股股份、向张宏芬发行1,023,857股股份、向方航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冬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胡良快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贤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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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701股股份、向伊新华发行235,4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875万元,贵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本次向皖维集团发行股数为44,966,063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2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33,354,68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9,249,374.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发行97,334,123股股份,向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26,220,791股股份、向王必昌发行24,975,380股股份、向鲁汉明发行13,148,270股股份、向沈雅娟发行11,303,317股股份、向佟春涛发行5,770,385股股份、向林仁楼发行3,350,805股股份、向姚贤萍发行1,675,402股股份、向张宏芬发行1,023,857股股份、向方航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冬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胡良快发行837,701股股份、向谢贤虎发行837,701股股份、向伊新华发行235,4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同意贵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875万元,贵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本次向皖维集团发行股数为44,966,063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2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33,354,682.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9,249,374.00元。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贵公司已取得安徽皖维百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百盛”)100%股权,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2)第108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而涉及的安徽皖维百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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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报告》,皖维百盛100%股权评估值为794,000,000.00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皖维百盛100%的股权的交易作价为795,000,000.00元,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由贵公司发行188,388,619股股份作为交易对价。上述股权已于2022年8月17日在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贵公司已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44,966,063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本次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749,998.46元。根据贵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商)签订的独立财务顾问与承销协议,公司应支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与承销费合计8,000,000.00元(不含税7,547,169.81元),其中应支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承销费用合计6,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5,660,377.36元),前期已支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用1,000,000.00
报少支未余时五日IE自8由乙ZOZ士后公司其份日券五额项(元EZ.96EEt6 殊合业)示立财务顾问费用和承销费用合计5,000,000.00元(不含税4,716,981.13元)后,将余额193,749,998.46元划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城北支行开立的188767777572账号。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993,749,998.46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726,136.50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982,023,861.9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3,354,6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48,669,179.96元。
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费用项目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
独立财务顾问费与承销费8,000,000.007,547,169.81
审计与验资费1,790,000.001,688,679.25
评估费1,100,000.001,037,735.86
律师费800,000.00754,716.98
证券登记费233,354.68220,145.92
印花税397,500.00397,500.00
10
材料制作费
85,000.0080,188.68
合计
12,405,854.6811,726,136.50
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159,249,374.00元,其中有限制条件的股份233,354,682股,无限制条件的股份
1,925,894,692股。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公司尚需就本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工商变动变更手续,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2、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上市交易。
11
1Y05
中国银行
复得核化支行
BANKOF CHINA业务专用复
4QL PIA规
银行询证函回函
编号:20220901086570001
容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委托资所对该公司2022年度(或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询证截至2022年0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湖城北支行相关的信息,核号
来国所询证内容及我行记载信息,特回复此客户在我行业务如下:
本页以下空白
第
二
联
客
户
留
存
1
第1页共了页
扫描全能王创建
TY05
中国银行
巢湖城北支行
业务专用章
BANKOF CHINA
7700R381
2UVRWODC
1.银行存款
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币种利率起止日期 188767777572CNY7/账户类型:专户是否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否是否属于资金归集账户:否账户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1
会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31日缴入,用途:皖维高新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子账户类别:CNYO; 本页以下空白 肖什.
联
客
户
留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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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全能王创建
TY05
中国银行
曼蒲城北支行
事事务作
BANKOF CHINA
SH890O
J8M5WP0D
银行确认
本行确认上述根据来承询证内容及我行记载信息所填列的金额和信息是正确完整的。
本函只证明来函询证的数据信息,不作担保和质押。
2022年09月01日经办人:复核人:
说明:
1.本询证函回函中所列信息应严格保密,仅用于来函指定目的。
2.本询证函回函仅证明该客户与本机构的往来情况。
3.回函内容说明:
(1)银行存款项目:“利率”栏位仅展示账户层基础利率,如涉及单位协定存款、分层计息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特殊产品类型内容
第
较为复杂无法展示具体数值,详见具体产品协议相关条款。针对“是否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栏位,如该账户下任一主子
一
账户册冻、主账户借方册冻、主账户贷方册冻”等主子账户结构,仅显示2018年1月1日之后账户状态变化信息。
息。针对因开出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而发生的逾期,余额为未归还的本金余额,借款日期为融资原始发放日期;针对垫款”
借款日期为垫款业务的交易日期。针对贷款,逾期金额等于本金逾期金额加上利息逾期金额,且利息逾期金额包括罚息的已计未结留
(3)各产品“抵押品、担保人”栏位仅显示在我行的该客户号下的抵押品/担保人信息,其他具体详情及其他客户号下抵押、担保相在
信息(如应收账款质押等)请金考相关借款合同及协议条款。
(4)“其他法适”仅显示证证基准□账户余额为负时,与我行签约“法人账户适支合同”的适支余额等信息。
(5)账户如为多币种账户,"币种”栏位显示为“XYX”攻“YY”。
(6)我行部分回函内容为根据相关业务数据系统自动加工反馈,由于历史数据存信或业务口经变化等问题,如会计师对回函结果具体事
项存在异议,请及时与开户行沟通或另行来函确认。
(7)本回国内利率栏位数据均显示为百分比数值,即如回函栏位显示0.2,即表示利率为0.33。
第3页共了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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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客户号:43859466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收款人账号:188767777572付款人账号:19005101040035116
收款人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付款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巢湖城北支行付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中山支行营业中心
金额:CNY193,749,998.46
人民币壹亿玖仟叁佰柒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肆角陆分
报文种类:hvps.111.001.01-客户发起汇兑业务报文
业务类型:A100-普通汇兑 收支申报号:
业务标识号:2022083107307276业务编号:
发起行行号:103331000517接收行行号:104378100048
发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中山支行营业中心接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城北支行
入账账号:188767777572入账户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用途:
附言:皖维高新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自助打印,请避免重复
交易机构:08860交易渠道:其他交易流水号:39646883-997经办:
回单编号:2022083166502187回单验证码:242Q4M78HQ7V 打印时间: 打印次数: 次
中国银行滨湖城北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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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911101020854927874了解更多登记、
备案、许可、监
管信息
(副本)(5-1)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执事务合伙肖厚发合伙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售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主要经营所北京市场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他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业务报告财件用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登记机关
2022年06月07日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ihttp://www.gsxt.gov.cn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业务的《会计日量001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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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事项发年伪造、人
证书序号:所注止会民
册记载或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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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部所所
事执》证持有人经财正门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部门交回额会计师事重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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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月0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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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3
15编号:Noatterti,a1c执净注册协会Auhanzaltaadialcoa CfAs发证1期:年月日Dyettsszzvnce(11
、检验登记
tat)icnewalscgisaioa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区续有效一个
Thtsceruficatcsviiferanottctycalc
thiitccv.al
证书编号
No ufCcitifxslc
批准注册协会:
签证日期年月二
4
(Dateoflssuance
P/
日月发证日期:
2020-03-16
Autiorizsdnsitutc ofCSAs
批准注册协会: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N0.0iccttilt5112
证书编号:
110100320421
(hisrcncwa
Thisccrtificaicisvalidforaicthctycaraftcr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AnnuaiRencwalRegista1on
年度检验登记
名
102
411
名
11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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