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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2-06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用语释义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情况如
下: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188388619股
发行股票价格:4.22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44966063股
发行股票价格:4.42元/股
1*发行对象和限售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安元创投、
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
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上述发行对象获得的皖维高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皖维集团获得的皖维高新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登记至皖维高新名下,皖维高新已合法持有皖维皕盛100%股权。
*预计上市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出具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及审批程序包括:
1、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2、募集资金认购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已得到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的批复;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单位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等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
审议决策通过;
7、国家出资企业皖维集团已批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草案等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交易对方皖维集团、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
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
(三)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即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8月12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90%(元/股)
20个交易日5.645.08
60个交易日5.114.60
120个交易日4.804.32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市场参考价的90%,为4.32元/股。
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9258946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589469.20元。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22元/股。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总作价795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4.22元/股计算,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188388619股,具体情况如下:
4序号发行对象交易作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皖维集团41075.0097334123
2安元创投11065.1726220791
3王必昌10539.6124975380
4鲁汉明5548.5713148270
5沈雅娟4770.0011303317
6佟春涛2435.105770385
7林仁楼1414.043350805
8姚贤萍707.021675402
9张宏芬432.071023857
10方航353.51837701
11谢冬明353.51837701
12胡良快353.51837701
13谢贤虎353.51837701
14伊新华99.38235485
合计79500.00188388619
(五)锁定期安排
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皖维集团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皖维高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皖维集团在本次交易前所持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皖维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皖维高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皖维高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
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
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5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皖维高新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七)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资产交割完成后,由皖维高新聘请交易双方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将作为双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之依据。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对应的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
(三)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6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首次董事会(即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8月12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4.52元/股。因上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价格由4.52元/股调整为4.42元/股。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拟募集金额预计不超过19875万元,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4.42元/股测算,发行数量不超过44966063股。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五)锁定期安排
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用途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875万元,在扣除中介费用后拟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
7(七)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皖维皕盛100%股权。根据标的资产所在地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资产换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皖维皕盛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与获配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发行人与皖维集团就本次发行及股票认购事宜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次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4.52元/股。因上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价格由4.52元/股调整为
4.42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44966063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98749998.46元。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人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皖维集团44966063198749998.46
总计44966063198749998.46
(三)缴款与验资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皖维集团
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财通证券指定收款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8根据容诚会计师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19 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止,财通证券已收到皖维集团缴入的认购资金为198749998.46元。”根据容诚会计师2022年9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20 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皖维高新已取得皖维皕盛100%股权,根据中联国信资产评估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
(2022)第108号《资产评估报告》,皖维皕盛100%股权评估值为
794000000.00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皖维皕盛
100%的股权的交易作价为795000000.00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皖维高
新发行188388619股股份作为交易对价。同时皖维高新已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44966063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2元,本次向皖维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749998.46元。皖维高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993749998.46元,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26136.50元(不含增值税)后,皖维高新实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
套资金净额为982023861.9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33546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48669179.96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出具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100%股权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188388619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44966063股,均为限售流通股,总股本变更为2159249374股。
9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皖维高新已合法直接持有皖维皕盛100%的股权;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新增股份的验资及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皖维高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及作出的相关
承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7、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10(二)法律顾问意见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相关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已过户至皖维高新名下,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皖维高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已完成新增股份的验资及相关证券登记手续。皖维高新尚须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六、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限售期(月)
1皖维集团9733412336
2安元创投2622079136
3王必昌2497538036
4鲁汉明1314827036
5沈雅娟1130331736
6佟春涛577038536
7林仁楼335080536
8姚贤萍167540236
9张宏芬102385736
10方航83770136
11谢冬明83770136
12胡良快83770136
13谢贤虎83770136
14伊新华23548536
合计188388619
11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限售期(月)
1皖维集团4496606336
合计44966063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的对象为交易对方皖维集团、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
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具体情况如下:
(1)皖维集团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153580560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吴福胜
注册资本25651.664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9年01月18日注册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营业期限1989年01月18日至长期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元创投公司名称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RN6XX7B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俞仕新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6日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创业园二期E1栋527室
12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22楼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6日至2030年04月25日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设立相关基金管理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经营范围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王必昌姓名王必昌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5196412******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否权
(4)鲁汉明姓名鲁汉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02196512******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5)沈雅娟姓名沈雅娟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21196712******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6)佟春涛姓名佟春涛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2197202******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
13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7)林仁楼姓名林仁楼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5197905******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8)姚贤萍姓名姚贤萍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02198311******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9)张宏芬姓名张宏芬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421196704******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0)方航姓名方航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1021198601******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4(11)谢冬明
姓名谢冬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930198112******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2)胡良快姓名胡良快曾用名胡云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27197211******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3)谢贤虎姓名谢贤虎曾用名谢兴山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5197512******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4)伊新华姓名伊新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321197803******
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皖
15维集团。发行对象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之
“(二)发行对象情况”之“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
3、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包括皖维集团和安元创投,其中皖维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安元创投曾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也已回避表决。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本次发行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量(股)
1皖维集团59196511830.740
2谢仁国289699421.500
3郑明231771001.2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4174000000.900
三组合
5葛中伟135737000.700
6曹明129790010.670
7王纪勇125730840.650
8谌建平95806000.500
9刘华90336710.470
10翁林78964000.410
合计72714861637.7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6本次发行后,截至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日(2022年9月9日),公司前十名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股份数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量(股)
1皖维集团73426530434.01734265304
2谢仁国278957591.290
3安元创投262207911.2126220791
4王必昌249753801.1624975380
5郑明195806000.910
6 UBS AG 14618914 0.68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
7144000000.670
合
8葛中伟136992000.630
9王纪勇132960840.620
10鲁汉明131485700.6113148270
合计90210060241.79798609745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份类型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82531980038.22%
无限售条件股份1925894692100.00%133392957461.78%
合计1925894692100.00%215924937410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新增8253198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同时,本次交易后,皖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4.01%股份,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公司治理情况等的影响,详见《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7九、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电话86-571-87821312
传真86-571-87823288
经办人员王祺彪、徐正兴、刘双任、王佩明、王春茗、王祺康
(二)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电话0551-68167999
传真0551-62207360经办人员余志远
(三)法律顾问公司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韩炯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签字律师夏慧君、唐方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18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
(五)评估机构公司名称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煜林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A2 座 8 层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A2 座 8 层
电话0551-69115125
传真0551-69113029
经办资产评估师洪田宝、张晓泉、任珺
十、备查文件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30号);
2、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资料;
3、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19 号)和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20 号);
4、财通证券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通力律师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6、《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9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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