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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微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中科微至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与中科微至签订承销及保荐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2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
3等方式,了解中科微至业务情况,对中科微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至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2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中科微至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保荐机构督促中科微至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
7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度。
1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科微至的内控制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保荐机构督促中科微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9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10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的问题事项。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及其控股股东、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及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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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中科微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13至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题事项。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未发生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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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况。
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15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2年上半年度,中科微至不存在需要专项
16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自动化分拣系统的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34%、28.54%和18.82%。公司的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需求、销售单价、生产成本、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持续存在,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物流装备市场增长迅速,新进竞争者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控制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2、研发进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智能物流分拣系统是一种集光、机、电、信息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化装备,其技术外延广泛,涵盖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微电子、光学、计算机、机器人等多个领域,技术集成能力要求高,客户对智能物流分拣系统的定制化需求也不断提高。
3因此,智能物流分拣系统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技术和客户需求的趋势发生改变,如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以及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正在利用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用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物流分拣系统领域的研发能力,若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将会导致公司投入的资金无法带来效益,降低公司整体经营成果。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智能物流装备行业是一个涉及多门学科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人才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伴随行业技术的升级和竞争的加剧,行业内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争夺愈加激烈,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引进、培养和激励核心技术人才,公司将面临人才流失和不足的风险,对后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快递物流企业,受益于快递物流行业规模和对自动化物流装备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可能造成下游快递物流客户业务规模下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或者快递物流企业逐步完成自动化物流装备的投资,减少对相关设备的采购需求,从而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物流装备市场增长迅速,新进竞争者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控制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3、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19%、95.21%和86.27%,其中来自中通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
4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86%、69.68%和27.1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物流快递企业,由于我国物流快递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或者公司产品无法持续满足客户的业务发展需求,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分拣小车、供包机、下料口、钢平台、电滚筒等,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从而影响公司交付周期。
5、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快递物流行业,快递物流行业受电子商务行业的影响,物流分拣的高峰出现在下半年,快递物流企业一般要求采购的分拣设备在分拣高峰期来临前安装调试完毕,因此公司的设备验收时间大多集中在下半年度,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21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
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加,应收账款的规模相应增加。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7292.78万元、88432.12万元和78,
131.37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6%、
40.02%,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其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4.03%、90.13%和86.58%。
5未来若主要欠款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将面临坏账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存货规模较高的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799.79万元、197758.66万元和198569.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02%、32.22%和33.47%,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主要由在产品构成,在产品主要为正在客户现场组装、调试、尚未验收的设备,由于公司设备从组装到最终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设备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动、持续调整方案追加原材料投入导致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或交付产品未达客户预期而无法及时验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产品已出口至泰国、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英国、荷兰、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风险。
(五)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快递物流企业,受益于快递物流行业规模和对自动化物流装备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可能造成下游快递物流客户业务规模下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或者快递物流企业逐步完成自动化物流装备的投资,减少对相关设备的采购需求,从而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以来,中国及全球范围陆续爆发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对各地区的企业经
营和复工复产、居民日常生活和消费均造成了显著影响,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输送分拣设备产业链也受到一定影响,具体表现为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的供需疲软、物流受阻导致采购不畅、跨境交通受阻导致项目交付验收推迟等方面。目前,本次新冠病毒肺炎疫
6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
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如果公司客户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下游行业的影响而面临经营压力,未来可能对公司货款回收、业务拓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2、全球地缘政治因素导致供需变化的风险
全球范围内各种冲突、博弈仍在加剧。部分地区局势陷入紧张,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正在缓慢发生变化。俄乌冲突除了造成俄罗斯和欧洲市场的波动,也加剧了全球市场的不稳定。这些不确定性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海外市场带来一定影响,存在海外市场需求变化进而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1-6月/20222021年1-6月/2021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年6月末年6月末同期末增减(%)
营业收入686788921.40547174242.422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93349.0172635660.30-5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200982.0467897041.61-87.9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96925.33-263003637.2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23731841.103852835454.21-0.76
总资产5931995711.956137175656.32-3.3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74-67.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74-67.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60.69-91.30(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8.68减少7.8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218.11减少7.90个百分点
收益率(%)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519.51-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6.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7.92%,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96906711.89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67.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5、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91.30%,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龙头客户资源
公司的客户涵盖中通、顺丰、极兔、中国邮政、京东、申通、韵达、德邦等国内主
要快递、物流及电商企业。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合同金额合计约24.80亿元,前五大客户在手订单合同金额占比分别为32.95%、11.06%、10.26%、5.19%和
4.19%,客户集中度逐渐降低;在手订单合同金额国内市场占比81.37%,海外市场占比
18.63%。
2、一体化产业链的布局
中科微至为客户提供面向输送、分拣、仓储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自主研发及部分生产相机、分拣小车、动态称重、电滚筒等核心部件,实现了智能物流装备系统产业链的布局。中科微至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智能物流装备系统及其核心部件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的公司。公司产品历经了2016-2021年“双十一”的严苛考验,表现卓越。
3、人才团队的优势
8重视研发、尊重人才是中科微至与生俱来的基因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公司高度重视
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前已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公司建有“智能物流装备与机器人产业研究院”,在图像处理、人工智能、光学、计算机、机器人、微电子等领域聚集了一大批高素质研发人员。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拥有
1424名员工,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51人,占公司员工数的10.60%;研发人员434人,占公司员工数的30.48%。公司重视人才体系建设,在目标管理、薪酬和激励、培训及晋升等方面都有较完整的体系。
4、雄厚的研发能力
中科微至为客户提供面向输送、分拣、仓储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图像型条码识别技术、视觉位置检测技术、分拣控制系统软件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同行业中少数能提供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智能物流输送分拣装备产业链科技创新企业之一。公司在底层技术和核心部件层已经实现较全面的布局,未来有望依托技术积累向其他产品层和应用层延伸。
中科微至定义了新一代的智能物流系统及解决方案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架构。在该技术架构基础上,开发了电机及驱动系统、条码/二维码识别系统、精密滚筒等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则采用了分布式、模块化的设计思想,确保系统持续的技术先进性,产品可大规模的推广到快递物流、电商、仓储、机场等多个应用领域。产品的模块化和组件化设计,减少了项目定制化的程度,缩短了项目的安装时间,在保证交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降低了产品运营和维护的难度。
5、全球运营能力
公司经历国际化的快速发展,已适应全球销售、运输、现场安装、售后服务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了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体系。截至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在新加坡、美国、马来西亚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为海外客户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公司的产品同时出口至泰国、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英国、荷兰、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9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加强研发投入,保证业务稳定增长。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
费用为6530.1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51%,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同比增长25.44%。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65301455.5652059641.2425.44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65301455.5652059641.2425.4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519.5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各项在研项目正常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新增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和软件著作权23项。
2022年1-6月新增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447422实用新型专利11227161
外观设计专利-444
软件著作权1-2423
其他2-2-合计183017511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10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75870.43
减:报告期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61869.88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0860.51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51009.38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515.1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99.49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273.0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753.1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73465.9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余额
10651001040011017-
农业银行无锡厚桥支行
10651001040011009-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39920180806298868297.22
51090457931091990270.87
招商银行无锡锡东支行
510904579310828561.22
宁波银行无锡锡山支行7806012200027065686.79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30007740604.88
南京银行无锡城南支行0412230000000762345.00
合计91565.99
注1: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651001040011017及10651001040011009已于2022年1月完成注销;
注2: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3465.99万元,存放金额91565.99万元,差异为未到期银行理财819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11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位持股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19800000股股票,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微至源创投
1李功燕董事长
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360000股股票
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2姚益总经理、董事
接持有公司810000股股票
3商立伟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4奚玉湘-
董事会秘书
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5杜萍董事、副总经理
接持有公司1215000股股票
6邹希董事、财务总监-
7陈运森独立董事-
8陈鸣飞独立董事-
9冯嘉春独立董事-
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10杜薇监事会主席
接持有公司180000股股票
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11衷健鹏职工代表监事
接持有公司1215000股股票
12陈蓉监事-
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13柯丽副总经理
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票
14李小兵副总经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1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勇康昊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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