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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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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9-14 00:00:00 浏览:  4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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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股票简称:博腾股份公告编号:2022-109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5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5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的议案》。
2、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7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可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8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9月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9月2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除限售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31.05亿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1年公司营业元,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收入不低于20.05亿元”。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
标准实施,个人层面系数(N)将根据解除限售前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前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申请解除限绩效 B 及以上 100% 售的激励对象情况如下:
全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绩效
绩效 B(不含)以下 0
B 及以上,当期满足全额解除限售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条件。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系数(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52.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本次解除本次可解剩余未解售的限制性股限售前获除限售的除限售限票数量占本次序号姓名职务授的限制限制性股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性股票数票数量数量(万限制性股票总量(万股)(万股)股)数的比例
1吉耀辉高级副总经理10330%0
2朱坡副总经理10330%0
核心骨干(46人)165.849.7430%0
合计185.855.7430%0
注: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吉耀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聘任朱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因任期届满,孙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
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吉耀辉先生、朱坡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办理本次解锁的同时将办理相应股份的高管锁定,吉耀辉先生、朱坡先生本次解锁时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分别为0万股、3万股。
四、本次解锁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一、限售流通股(或
9198192116.90-5274009145452116.81非流通股)
1、高管锁定股8979532116.50+300008982532116.51
2、股权激励限售股21866000.40-55740016292000.30
二、无限售流通股45214139983.10+52740045266879983.19
三、总股本544123320100.00544123320100.00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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