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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邦服饰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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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邦服饰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沐晴 发表于 2022-9-7 00:00:00 浏览:  4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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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15号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
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你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23亿元,同比减少
了47.49%,你公司称主要系疫情影响导致上海浦东唯一的物流配送中心无法正常发货且关闭了亏损的直营店铺。2019年来,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降,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亏损,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2.48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1951万元,存在现金短缺问题。同时,资产负债率不断提升,本报告期末提高至91.86%。
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状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及盈利能力、
1主要客户、销售数量及金额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继续大幅下降、扣非后净利润大额亏损除疫情
影响以外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和关闭门店的情况,对于关闭门
店对你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的,应披露关闭门店的名称、地址、关闭时间、门店面积,并说明关店涉及的押金/保证金损失处理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
(3)结合报告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经营性现
金流净额和经营资金需求、有息负债规模、2022年度到期债务
情况及还款情况、近期投融资安排等情况,进一步分析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是,请做充分风险提示;
(4)你公司拟采取的提高盈利能力、改善债务结构、缓解
债务压力的措施(如有)。
2.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286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0582万元,计提比例62.54%,较上年末42.20%的计提比例大幅提升。直营、加盟模式下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904万元、19353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7.63%及21.07%,较上年末的3.70%和9.80%大幅提升。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1508万元。
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直营、加盟渠道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欠
2款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发生原因、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及比例;
(2)说明前五大欠款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分别说明直营、加盟渠道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2021年末相比发生的主要重大变化,以及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所占比重明显上升的原因;
(4)说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周期较长、账龄较长的应收账
款比重上升涉及的主要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截至回函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3.根据你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于
2022年1月1日变更,从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据此,增加2022年1月1日的合并所有者权益28871.83万元。半年报显示,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余额为75598万元,其中本期从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的部分为16712万元,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502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具体项目用途及运营情况,说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的有关规定;
(2)说明最近三年一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假设、主要参数、同类土地与物业估值、具体计算过程等,并结合历次评估差异情况和原因,说明评估结论是否审慎。
4.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原值11.0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2.70亿元,跌价计提比例为24.44%,高于上年末的18.63%。
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情况、库龄结构、存货周转天数、市
场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在存货账面原值相比上年末减少的情况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5.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16%,主要系报告期因疫情影响缓发部分职工薪酬所致。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按专业构成类别的员工人数及其平均工资,并和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说明是否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等科目中的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一致;
(2)说明截至回函日累计欠薪、欠税、欠息情况,是否对
你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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