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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2证券简称:宝色股份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14: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创业中心)7号楼11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管理中心1118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15—15:00。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3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6850000股,占
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7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4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2)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2%;
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371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2%;
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987%;反对1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3718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868%;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0
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132%;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7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2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3%;
反对9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9%;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6166%;反对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527%;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9%;
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09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张翠雨律师、杨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2】第006792号)。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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