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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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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枫叶 发表于 2022-10-28 00:00:00 浏览:  7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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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发行股票、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九强生物拟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
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国药朴信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其中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金额共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有
关本次关联保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
保理业务批准额度内所有文书的签署及相关业务事宜的开展。具体融资金额、
融资费率及保理融资期限等以实际办理及保理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红军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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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10月发起设立,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且并
表的保理公司。公司定位于“立足行业,服务集团”,通过汇聚各种资源,充分
发挥渠道优势、资金优势、团队优势,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协助集团成员企业
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促进集团企业提质增效目标的实现。目前仅开展集团内的保
理业务。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办公楼403-6
法定代表人:韦文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X0L56L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股东情况: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
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
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国药朴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药朴信总资产4.35亿元,净资产2.37亿元,2021
年1-12月,净利润1,11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国药朴信总资产15.75
亿元,净资产2.46亿元,2022年1-9月,净利润915万元。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药朴信资产规模为4.35亿元,累计实现保理资
产投放36.83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国药朴信资产规模为15.75亿元,
累计实现保理资产投放32.76亿元。国药朴信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注:2021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药投资100.00%股权,同时通
过国药投资持有国药朴信100.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审慎判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国药朴信协商一致,国药朴信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
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金额、融资费
率及保理融资期限等以实际办理及保理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
照市场价与国药朴信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资产:公司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与上下游企业进行贸易所产生的应
收账款。
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无追索权的保理方式。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其中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金额共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
4.融资费率: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5.保理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国药朴信开展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
周转效率,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健
康、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药朴信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红军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既满足了
公司项目运营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
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九强生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
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4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强生物拟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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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陈洁
刘华欣陈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雷仁光陈晗
雷仁光陈晗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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