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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5证券简称:上海家化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83961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0月25日,上海家化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和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8月修订)》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
3、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72.10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7月8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6.50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和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1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和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后剩余数批次授予日期人数(元/股)(万股)量(万股)
首次授予2020.11.1619.57700.30139168.70
预留授予2021.5.2528.36168.70840
注:公司在办理首次、预留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数量分别由700.30万股、168.70万股调整为672.10万股、
166.50万股,授予人数分别由139人、84人调整为135人、83人。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因分红送转导解锁数量剩余未解锁取消解锁数量及批次解锁日期致解锁股票数
(股)数量(股)原因量变化
1341267股,激励
对象离职、公司层
第一次解2022.7.2115619585482775不涉及面及个人层面业绩锁考核部分未达标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8月修订)》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30%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
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10月7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度):
(1)业绩考核目标A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1)83亿元,累计净利润(Y1)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6.46亿
4.8亿元。
元。2021年度实现累计净利润为
(2)业绩考核目标B
6.49亿元。按照解除限售系数K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X2)76亿元,累计净利润(Y2)
公式计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4.1亿元。
部 分 第 一 期 解 除 系 数 K 为
注:上述“累计净利润”是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2021年度净
90.66%。
利润。
(3)假设: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为X,实际累计净利润为Y,则解除限售系数K公式为:* 当X≥X2且Y≥Y2时;解除限售系数K=【(X-X2)/(X1-X2)
*0.2+0.8】*0.5+【(Y-Y2) /(Y1-Y2)*0.2+0.8】*0.5,其中当
X≥X1时,X按X1取值;当Y≥Y1时,Y按Y1取值;
* 当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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