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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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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白菜儿 发表于 2022-9-30 00:00:00 浏览:  7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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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5证券简称:中金环境公告编号:2022-078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9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9月29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9390285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923438236股的1.53%;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47人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7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
7、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金环境”)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9月1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50名激励对象授予29710285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7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并发布了《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修正稿)》、《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等相关的
修正公告,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同步补充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8月18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等材料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8月29日,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张方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偿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日,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2022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2022〕20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中金环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六)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2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八)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9月15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390285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7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47人
(六)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0名调整为24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710285股调整为
29390285股。
占授予限制性占本次激励计划序获授的限制性姓名职务股票总数的比公告日股本总额
号股票数量(股)例(%)的比例(%)
1沈海军董事、总经理9800003.330.05
2姚建堂董事2000000.680.01
3王庆心副总经理6800002.310.04
副总经理、董事会
4徐金磊6800002.310.04
秘书
35顾利星副总经理2000000.680.01
6陈锐副总经理4200001.430.02
7杨丽萍财务总监2000000.680.01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2603028588.571.35
务)人员(240人)合计(共247人)293902851001.5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00%;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解除锁定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锁定,各批次解锁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按4/10、3/10、3/10的比例解除锁定。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锁定期满后,对满足解除锁定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限售事宜;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解除锁定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锁定数量占解除锁定期解除锁定时间获授数量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期解除锁定
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10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期解除锁定
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10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期解除锁定
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10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锁定条件之一。具体如下表所示:
4解除锁定条件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2021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1.745亿元)为基数,2023年归属于
第一批解除锁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
定条件
(2)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2021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1.745亿元)为基数,2024年归属于
第二批解除锁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
定条件
(2)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以2021年经审计后确认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商誉、特许经
营权、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净利润(即1.745亿元)为基数,2025年归属于
第三批解除锁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6%;
定条件
(2)2025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上述(1)(2)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正稿)》确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4个档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优秀100%
良好100%
合格70%不合格0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
锁定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5由250名调整为24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710285股调整为
29390285股,放弃部分权益作废。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员和数量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2)第020020号):截至2022年9月19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47名激励对象缴入的29390285股限制性股票投资款共计52020804.45元,其余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放弃认购股数共计320000股。上述投资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不变,仍为人民币
1923438236.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加人民币29390285.00元,增加至人民币30737513.00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人民币
29390285.00元,减少至人民币1892700723.00元。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授予日及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15日,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类别比例比例
股份数量(股)变动数(股)股份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本1347228.000.07+29390285.0030737513.001.6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本1922091008.0099.93-29390285.001892700723.0098.40
三、总股本1923438236.00100.000.001923438236.00100.00
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6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每股收益摊薄的情形。
九、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用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9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740285股,最高成交价为4.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支付的总金额为111085912.53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根据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的议案》,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29390285股已用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一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授予价格为1.77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的差异,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回购股份价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将转销库存股成本和资本公积。
同时,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9390285股股份,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35000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因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公司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
7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将于2022年10月
29日届满,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对公司回购
专户中剩余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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